Re: [新聞] 下屬臨時請2天特休「不說明原因」 主管怒:感覺問題已刪文

看板Salary作者 (fttgfd)時間3年前 (2020/09/12 22:4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 引述《zzzz8931 (宅男)》之銘言: : 下屬臨時請2天特休「不說明原因」 主管怒:感覺問題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11235 : 根據台灣《勞基法》的規定,勞工在達到一定工作年資時,會有特定天數的「特休假」供 : 員工利用;不過一名網友抱怨,下屬臨時傳訊息說要請2天特休,詢問請假原因,對方還 : 因此不爽,讓他忍不住問「特休假權利真的那麼大嗎?」 : 原PO在「爆怨公社」發文表示,「今天早上下屬傳訊息line給我說『今天想請2天特休』 : ,但事前什麼都沒講,然後我問太多原因,他還有點不爽,難道勞工的特休假權利真的那 : 麼大嗎?連問都不能問」。 : 原PO指出,雖然公司規模比較大,並不會因為員工突然請假,影響公司運作,「這是感覺 : 問題,帝王級的『特休假』大家都在濫用,你們請特休假,需要提前一天告知主管嗎?」 : 網友們看完貼文,紛紛回應「臨時請假,感覺真的滿差的」、「Line不算正式溝通管道吧 : 」、「不管請什麼假,本來就要提前告知,工作才好安排,才不會因為你一個人請假,導 : 致整個工作行程混亂」、「除非自己或家人病痛有急事,不然提前告知是禮貌」、「每家 : 公司規定的都不一樣,只不過都是提早講」。 : 根據《勞基法》第43條明定,勞工有正當事由的時候就可以請假,所以,老闆如果沒有正 : 當的理由拒絕勞工請假,或是依該假別給付的薪資未達法令標準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後 : ,是可以依違反勞基法第43條開罰2萬至100萬元的罰鍰喔。 雖然不想講,但看了很多底下的討論不得不說。 台灣很多公司的法律意識根本不夠! 還那邊一直說員工不識相什麼的 今天重點是員工依照法律跟請假流程合法請假雇主 本來就要同意的。 公司本來就要做好法律風險評估跟法律遵守,而且規章也要明確化,這些東西都做不好了公司要如何治理跟成長? 偏偏台灣很多這種公司,更扯的是請了法務卻不尊重於流程改善,整天只想家天下或者以人治理。 或者很多中小企業忽略教育這塊,大公司吸引產業精英都需要好好訓練一個禮拜甚至好幾週了,中小企業拿到比較不太合適的人卻還想著一步登天,甚至簽完馬上做。 然後年輕人當然適應不良而離開又在說年輕人都是草莓。挖,真的是自助餐吃到飽耶,老闆想羞辱的時候就羞辱。 更扯的是明明有違法的事情經過提醒還死性不改,另外放任的低學歷的主管只因為是心腹就放任甚至親自幫他鬥走負有能力且有碩士學位的專業人士及其主管,我的意見是經過美國留學的人一起討論出來的啦! 對啦我就是在講某間食品廠啦,還要怪流動率高,好心幫你結果被當白癡耍,真的替我的主管不值啦!明明是26歲小女生,還有很多可能性都被你扼殺了啦! 我離開了過完假沒多久就有科技大廠找我面試啦! 要來戰來呀,真的火大! ----- Sent from JPTT on my HMD Global Nokia 7.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23.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99921613.A.08E.html
文章代碼(AID): #1VNDtD2E (Salar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VNDtD2E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