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當日無故資遣求助(附錄音逐字稿)

看板Salary作者 (蟹老闆的走狗)時間5年前 (2018/11/03 17:17), 5年前編輯推噓4(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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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bylikeg (殞落星痕)》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RtJD6Xf ] : 作者: babylikeg (殞落星痕) 看板: PttLifeLaw : 標題: [勞資] 當日無故資遣求助 : 時間: Sat Nov 3 13:33:45 2018 : 誠懇地感謝點閱這篇文章的各位板友,本篇文章有與公司交涉的錄音黨逐字稿, : 可能會有點長,真心的感謝各位願意撥冗閱讀。還盼各位可以給小弟一點幫助。 : 謝謝! : 事實經過: : 我於2018年8/1前往該公司就職,並於2018/10/30日當天下午五點被公司通知試用期 : 不適任,並於當天請我收拾,隔天不用來了。 : 當天公司表示會給我10/31日公假,並給我公假單,讓我簽署。 : 隨即當天我的卡,便被收走,也就是我沒辦法打下班卡。 : 由於我當天走的時候,沒有任何離職文件。 : 查了法條才發現我可以領取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失業補助。 : 於是我11/2去電公司副總,表明希望公司可以發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 : --------------------------------------------------------------------- : 以下是錄音黨逐字稿 (內容會有一些贅字詞,主因完整逐字稿不進行刪減) : --------------------------------------------------------------------- : 今天是2018年11月2號,等一下我要打給XX諮詢非自願離職的事情。 : (電話鈴響) : A:喂 : B:喂,副總,副總您好 : A:嘿,是,早。 : B:我是B,不好意思這麼早打擾你 : A:嘿 : B:嘿!對!就是,噁,我這邊是10/30有收到您的通知,就是17:00的時候,五點多的時候有 : 收到您的通知就是試用期未通過麻。 : A:嘿! 嘿! : B:那,噁!我覺得公司有給我10/31號這個公假一天我真的還蠻感謝公司的,只是… : A:嘿 : B:這邊我有一個就是問題想要問一下,就是說有沒有辦法讓我去申請,跟公司申請非自願 : 離職的證明,因為這部分我可以跟勞工局申請六個月的失業補助,那這部分對我比較有那 : 個…,就是找工作這段期間我負擔會比較小,畢竟我現在只有…,就是我爸媽都走了這樣 : 子,因為…我就只是需要一張 : A:可能我們沒有這個例子,因為我當初有跟你講過了嘛,這不是自願不自願,而是說,你 : 這個就是我們試用,就是我們進來這個期間,不行就是我們就是會刷掉,甚至你做一天也 : 那個,但因為我們有跟你講,主管有跟你講你要怎樣怎樣…你要自己要… : B:對,可是這個東西不是我,就是…我的意思是說就算你們認為,就是公司認為是我不適 : 任,那我還是可以申請一張就是非自願離職的證明,因為這部分只是一張紙本的文件,不 : 會對公司造成甚麼影響,只是我可以去跟勞工局申請失業補助,這部分會對我比較有幫助 : 。那….我就是,我只是想詢問說公司,畢竟..噁我的意思是說,我沒有想要申請甚麼資 : 遣費甚麼,只是想說這張非自願離職的證明會對我比較有幫助,畢竟…的確不適我願意自 : 己走的,就是的確是公司覺得說我不適任,那我也覺得,好那如果公司覺得我不適任的話 : … : A:嘿 : B:這部分好我同意,我也答應,但是我覺得說,噁,就是他不是我自己的意願,是公司決 : 定的,那我想說有沒有這個方式可以讓我去請一張離職證明的。 : A:他…他那個,因為你非自願是不是有一些條件,像甚麼公司怎個解散啊 那些東西, : B:噁,四個條件我都查過的,都跟目前公司資遣我的證明就是依照… : A:你把資料寄給我,你那,你要申請這個你需要甚麼資料? : B:噁,沒有 就是一張紙本文件,就是非自願離職,就是我是因為不適任,就是公司覺得 : 我不適任,然後覺得,噁,有四個因素啦,勞基法上面有四個因素,那這部分我要把資料 : 寄給副總嗎?還是? : A:你就先把資料寄給我,你就寄給我收這樣子。 : B:因為這基本查法條就看的到了 : A:那我看看,因為這個,基本上我們是不做這個,因為你離職就是離職,沒有甚麼那個, : 而且其實你還未滿三個月。 : B:噁,未滿三個月還是可以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這是勞基法的規定。 : A:對啊 : B:對啊,這部分我剛好昨天11/1有特地去問一下勞動部,勞動部說其實這是我可以拿的一 : 些基本條件,阿畢竟我現在沒有工作嘛,有一些失業補助對我來講也是比較沒有壓力這樣 : 子,因為我有特地去看。 : A:當然我是可以幫助你的我就幫助你,但是我要先知道,你要先把資料寄給我 : B:我知道副總的顧慮是會對公司有沒有造成影響,阿這部分我就是,我會就是在把資料寄 : 給副總,副總您的Email是多少? : A:你要用email嗎?那你之前有沒有我的名片 : B:哦,我有留,我有留我有留 : A:對啊,我的名片上面就有我的email。 : B:那是只要把勞基法相關的法條寄給您就好了嗎? : A:不是,你要,如果你要申請,你要甚麼資料甚麼我要看啊,不是相關法條,就是說你如 : 果要申請,我要開一個甚麼表格給你,還是甚麼。 : B:哦,哦!我知道了,好這部分我會在找。 : A:但是我記得以前,像我們同事,他是比較長的時間,有一段時間,比如說一年以上的, : 他也說他要請這個錢,但是他好像也不是非自願,沒有這個字眼 : B:那個是資遣費,那個是資遣費。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不一樣。資遣費是資遣費 : A:哈?你說怎樣? : B:我說,副總… : A:對,那他也沒有資遣費,只是他可以去請一個離職證明而已。 : B:噁那個是自願離職,跟非自願不一樣。就是他決定自己要走,不是公司直接fire掉。 : A:對啊!那我們也只能就是說開,我們公司就是開離職證明這樣子而已 : B:那個是自願走,副總我今天一直跟您強調自願走跟非自願走的意思是不一樣的。 : A:那為甚麼他說他離職證明就可以去請那個 : B:噁,離職證明目前勞基法規定就是要非自願,不是自願。自願就是我今天自己決定要走 : ,我跟公司三十天以前申請我可能11/1我沒辦法適任我自己要走。這個跟你們今天通知我 : 的不一樣,你們今天是10/30直接通知我就是我的試用期沒通過。 : A:因為你未滿三個月,所以就不需要那個 : B:副總,我再跟您強調一次,不管有沒有三個月,都還是要有自願跟非自願的差異,因為 : 我今天就算在試用期,我不是…,今天您判斷,公司判斷我不適任,不是我自己不想做, : 這就是自願跟非自願的差異。 : A:嘿,沒關係!你把要申請的那個,還要開甚麼證明那個給我。 : B:對對對!我實在還是很感謝副總這三個月的照顧,我只是想說… : A:然後你再附個切結,你這個只是作為那個申請。 : B:這個沒問題,這個當然沒問題,那我晚一點再整理一下,再傳給副總看看。 : A:對!你再寄給我email,阿平常你上班的時間你不要特別打給我。因為我比較不會處理這 : 個事情。 : B:好,不好意思,再麻煩副總了,謝謝。 : --------------------------------------------------------------------- : 錄音黨結束 : --------------------------------------------------------------------- : 我於電話打完當天馬上就寄了一封相關文件資料 : 並預告一周內剩餘需要我親簽的文件,我都願意親至公司辦理。 : 問題: : 目前看起來公司是不太願意給的,公司是極度傳統的日商公司 : 想請問各位先進,我這段日子有甚麼需要注意的。 : 有甚麼能說的、不該說的要注意呢? : 目前能想到的就是接通電話時會開免持擴音與錄音。 : 前公司提共的薪資單紙本也有留存。 : 很感謝各位,真的很感激願意幫忙的各位! 其實非自願離職證明不一定要公司開 可以讓勞工局開 他們調查有事實後就會開給你 由說明看來你們可能要先調解一下 辦理失業給付應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並註明離職事由。離職證明應先向公司索取,如雇 主不願意開立離職證明,可向工作所在地(勞務提供地)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如在臺北市 工作則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申請),主管機關將依規定針對離職事由初步查證有以下情形 之一者,核發離職證明文件: 1、雇主資遣員工時,已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列冊向當地主管機關通報。 2、關廠、歇業或雇主行蹤不明,經地方主管機關查明屬實。 3、申請人與原雇主間因離職事由發生勞資爭議,經調解有案。 4、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事實查證確定(如:法院判決載明離職事由屬非自願離職)。 https://tinyurl.com/y9pjzkvy 還有看來不是無故資遣 是試用期不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67.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41236655.A.610.html ※ 編輯: ahabook (118.161.67.199), 11/03/2018 17:20:34

11/03 17:31, 5年前 , 1F
首先感謝~
11/03 17:31, 1F

11/03 17:31, 5年前 , 2F
11/03 17:31, 2F

11/03 17:32, 5年前 , 3F
我公司在新北,所以目前都看新北勞動雲的資訊
11/03 17:32, 3F

11/03 17:32, 5年前 , 4F
雇主欲資遣勞工,需有勞基法第11條所規定之情形:
11/03 17:32, 4F

11/03 17:32, 5年前 , 5F
5.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不能勝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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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7:34, 5年前 , 6F
才會疑慮 試用期不通過也沒辦法不發這張證明給我
11/03 17:34, 6F
法律很多地方衝突真難搞 其實試用期資遣人是不用勞基法第11條12條規定的 雙方得以隨時終止合約 (這是民法規定的)非使用勞基法 所以不是以勞基法要資遣的條約 變成不用給資遣費 很怪既然不附理由可以隨時叫人走 又何來的權力濫用違法哩 都是訂的模糊給法官發揮的 試用期要不要發非自願證明我沒查到 因為試用期資遣不算資遣 不過你有錄音直接檢舉吧 交給勞工局吧給他們判斷吧 *[1;31m→ f0920009: 應該會先調解,如果雇主堅持不開才會請就服處開,畢竟 11/03 18:12

11/03 18:12, 5年前 , 7F
雇主資遣要先通報勞工局還要給員工謀職假跟提前預告等
11/03 18:12, 7F

11/03 18:12, 5年前 , 8F
等……
11/03 18:12, 8F

11/03 18:13, 5年前 , 9F
而且也沒有什麼試用期,資遣就是資遣,應該是公司不想通
11/03 18:13, 9F

11/03 18:13, 5年前 , 10F
報勞工局吧
11/03 18:13, 10F

11/03 19:25, 5年前 , 11F
沒有前十日通報會罰款 難怪不想開
11/03 19:25, 11F

11/03 21:02, 5年前 , 12F
去勞工局申訴,就會給了
11/03 21:02, 12F
※ 編輯: ahabook (118.161.67.199), 11/03/2018 22:04:38

11/03 22:36, 5年前 , 13F
通常申訴就會給了+1... 然後勞基法是行政法,民法是民法
11/03 22:36, 13F

11/03 22:36, 5年前 , 14F
,刑法是刑法,這三個東西依照申訴途徑的不同有時候結果
11/03 22:36, 14F

11/03 22:36, 5年前 , 15F
會不一樣,所以即使試用期在民法上面會有資遣費求償失
11/03 22:36, 15F

11/03 22:36, 5年前 , 16F
敗的問題,但是在勞基法上解約不符合勞基法的規定,就是
11/03 22:36, 16F

11/03 22:36, 5年前 , 17F
要給資遣費!!!沒給會因為違反行政法的勞基法而被縣
11/03 22:36, 17F

11/03 22:36, 5年前 , 18F
市政府裁處開罰單!不過罰單是繳給國庫,所以陳情人不會
11/03 22:36, 18F

11/03 22:36, 5年前 , 19F
因為勞基法的罰單 而拿到公司的錢,需要自己去向法院提
11/03 22:36, 19F

11/03 22:36, 5年前 , 20F
告或走調解!勞基法是沒有試用期這件事的!
11/03 22:36, 20F

11/03 23:23, 5年前 , 21F
勞基法目前好像是歸類在民法,檢舉也是可以的,有些公司
11/03 23:23, 21F

11/03 23:23, 5年前 , 22F
可能會因為不想被罰錢就私下要求和解,不過如果想申請
11/03 23:23, 22F

11/03 23:23, 5年前 , 23F
失業給付,調解是一定要走的
11/03 23:23, 23F

11/04 03:55, 5年前 , 24F
申訴吧 一定給
11/04 03:55, 24F

11/04 08:51, 5年前 , 25F
勞基法是歸類在行政法吧,所以行政機關依照勞基法檢查然
11/04 08:51, 25F

11/04 08:52, 5年前 , 26F
後裁處…
11/04 08:52, 26F

11/05 11:05, 5年前 , 27F
勞基法沒有什麼試用期未過這種名詞只有無故資遣
11/05 11:05, 27F
我在勞基法裡面沒有找到 無故資遣 的字眼歐 試用期是法院承認的淺規則 最近正在打試用期的官司 我可是查得非常清楚 我們用的理由就是試用期未過 而且法院還判對方輸了說他試用期沒過 不過資遣費我們有給 小錢我們公司根本不介意 ※ 編輯: ahabook (61.216.156.247), 11/05/2018 15:57:39

11/07 18:51, 5年前 , 28F
`X您錯了 勞基法第十一條第五款就是員工不適任可以資蒐
11/07 18:51, 28F

11/07 18:51, 5年前 , 29F
員工,但要做資遣宣告,我有順利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了
11/07 18:51, 29F

11/07 18:51, 5年前 , 30F
,謝謝。
11/07 18:51,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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