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加班時薪的算法?

看板Salary作者 (也無風雨也無晴)時間5年前 (2018/09/02 09:07), 5年前編輯推噓12(12023)
留言35則, 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要分為休息日或平常日來看 服務業應該都是排班 如果星期六是一週內的第5天工作 就適用排班制中的的正常日加班 只能用140*8+140*2*1.34 如果星期六是當週第6天上班 比如週一到六工作時間是6 6 6 6 6 10 則星期六準用休息日加班計算方式 在一例一休下只要勞工當週第6日出勤就要以休息日加班給薪(先不考慮變形工時) 不論當週是否超過40小時工時 週六薪水為140*1.34*2+140*1.67*6+140*2.67*2 注意休息日超過8小時部份是2.67 不過上述情況應該不會發生 因為假日不一定就是休息日 同樣以6 6 6 6 6 10為例,勞資雙方約定(老闆說?)星期五為休息日 薪水變成 週一到週四140*6 週五140*1.34*2+4*1.67*4 (休息日加班) 週六140*8+140*1.34*2 (正常日加班) ※ 引述《EliteC (EliteC)》之銘言: : 這篇文章,是替朋友問的,請各位幫忙。原文如下: : 拍謝 對時薪這個制度真的很不了解 : 看了這麼多想來問問我的算法是否正確 : 現在我的上班時間是9:00 AM ~ 6:00 PM : (中間一小時不算) 為全時工讀 一周上滿40小時 : 由於現在是中秋檔期 : 每天上到11,12點也是常有的事 : 假日也沒得閒,必須配合上班 : 以下這是我在打工工時計算機看到的資訊: : [工讀生工讀權益] : 一.加班費 : 依勞基法24條規定延長工時(加班)在2小時以內者, : 應照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 超過2個小時(4小時以內)部分要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 1.從以上得知勞工(工讀生)每天之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部分 : 即需開始計算加班費,違反上述規定,可處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2.再由上述加班時數規定中,又可得知每天之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部分, : 即需開始計算加班費,已明確規定從八小時01分起, : 即需列入加班費計算,故其超出之一分即需加班費計算. : 所以超出八小時部分之工作時間~~~~~~ : 01分~~2小時以內:時薪*加班時數*1.33倍 : 2小時01分~~4小時以內:時薪*加班時數*1.66倍 : 若是我星期六上班時間為9:00 AM ~ 8:00 PM(中間一小時不算) : 那麼我是否為140*1.33*2+140*1.66*8=2231.6 : 相較之下 與140*8+140*1.33*2=1400 相差了831.6 : 對我而言這不是小數字.. 而且每天這樣加班下來 真的真的差很多 : 所以前來熟悉這方面的各位.. 請大家鞭小力一點QAQ : 算法哪裡錯誤 也請各位多多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44.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35850461.A.E6C.html ※ 編輯: JITER (49.216.144.72), 09/02/2018 09:13:51

09/02 10:32, 5年前 , 1F
以前禮拜六好像直接從2.33開始算 哎資進黨
09/02 10:32, 1F

09/02 10:33, 5年前 , 2F
以前是1:1好嘛...
09/02 10:33, 2F

09/02 10:35, 5年前 , 3F
以前是你日薪1000 星期六出來就再多給1000 這樣的給法
09/02 10:35, 3F

09/02 10:44, 5年前 , 4F
是嗎 那原來是我們公司之前優於勞基法 不過照樓上 那也有2
09/02 10:44, 4F

09/02 10:44, 5年前 , 5F
倍啊 現在才1.33 或1.66
09/02 10:44, 5F

09/02 10:46, 5年前 , 6F
.....你是怎麼算的....
09/02 10:46, 6F

09/02 10:49, 5年前 , 7F
不過樓上真的是這樣嗎...我記得之前平日 1.33,1.66 假日2
09/02 10:49, 7F

09/02 10:49, 5年前 , 8F
.33,2.66啊 禮拜天出勤則強制換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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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0:49, 5年前 , 9F
還是時薪月薪不同算法?
09/02 10:49, 9F

09/02 10:49, 5年前 , 10F
日薪1000 1:1 再給1000 包含原本日薪 這樣2000 現在是
09/02 10:49, 10F

09/02 10:49, 5年前 , 11F
出來1.33倍 變成1330 包含原本日薪 共2330(未計算第三
09/02 10:49, 11F

09/02 10:49, 5年前 , 12F
小時後的1.66)
09/02 10:49, 12F

09/02 10:50, 5年前 , 13F
月薪的假日都算是有薪休假
09/02 10:50, 13F

09/02 10:51, 5年前 , 14F
找你說的 現在禮拜六八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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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0:51, 5年前 , 15F
只有(1000/8)*2 *1.33 + (1000/8)*6 *1.66 這樣絕對<
09/02 10:51, 15F

09/02 10:51, 5年前 , 16F
1000*2
09/02 10:51, 16F

09/02 10:53, 5年前 , 17F
歐 誤會啦 那你這樣說就是整天2.33沒錯啊 只是那是以前 現
09/02 10:53, 17F

09/02 10:53, 5年前 , 18F
在不是了 最新3月還4月的勞基法改的 只剩1.33了
09/02 10:53, 18F

09/02 10:58, 5年前 , 19F
https://labweb.mol.gov.tw 可以看看 以民進黨的部份的
09/02 10:58, 19F

09/02 10:58, 5年前 , 20F
確是第二次修的比第一次還差 主要是認定出勤工時的部份
09/02 10:58, 20F

09/02 10:58, 5年前 , 21F
不足四小時以四小時算 勞工出勤2小時 雇主也要給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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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0:58, 5年前 , 22F
小時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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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1:00, 5年前 , 23F
加班費算法一樣是前兩個小時1.33 後面一樣是1.66
09/02 11:00, 23F

09/02 11:04, 5年前 , 24F
http://t.cn/RFWZzK0 算是懶人包 有時間我再翻以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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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1:04, 5年前 , 25F
沒改過的勞基法出來討論
09/02 11:04, 25F

09/02 11:15, 5年前 , 26F
我好像搞錯了 樓上才是對的
09/02 11:15, 26F

09/02 11:21, 5年前 , 27F
單純討論而已啦 比較值得注意的是資方還是能從法規文字
09/02 11:21, 27F

09/02 11:21, 5年前 , 28F
鑽漏洞來規避加班費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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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5:55, 5年前 , 29F
太感謝了
09/02 15:55, 29F

09/03 11:53, 5年前 , 30F
被洗資進黨洗習慣 還真的有人以為民進黨版比以前差 說差是
09/03 11:53, 30F

09/03 11:53, 5年前 , 31F
很差啦 因為沒有達到大家想一次到位的期望 但是再怎樣都比
09/03 11:53, 31F

09/03 11:53, 5年前 , 32F
原本的好很多啊 假設原本30分 目標100分 他們改的大概就60
09/03 11:53, 32F

09/03 11:53, 5年前 , 33F
分 有進步 但是離優秀有段距離就是了 不要再信些有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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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1:53, 5年前 , 34F
的洗腦式口號了 自己稍微看點法條不難吧
09/03 11:53, 34F

09/08 23:08, 5年前 , 35F
有的人就是腦袋沒在用啊 看不懂法規
09/08 23:08,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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