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工有權擇日補休 雇主不同意就付加班費

看板Salary作者 (gn00353776)時間6年前 (2018/04/03 18:39),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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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最近連假就遇到了這個問題, 公司要求4/4出勤加班, 表明了只給加班費,不給換休 若照勞基法所規定的, 就算你選擇換休,公司不願讓你休息, 只要滿一年,他還是算成加班費給你, 公司完全不違法,對嗎? 引述《combo999 (---)》之銘言: : 勞工有權擇日補休 雇主不同意就要付加班費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基法》新制本月上路,新增「加班時數換補休時數」、「 : 休假可遞延到次年」等規定,今日勞動部官方版本的QA問答集在勞動部官網上線,裡面 : 列了7大面向、共26題問答供各界參考,其中包含,若勞工提出的補休日期雇主不同意 : 就屬「協商不成立」,雇主應依法發給加班費。 : 《勞基法》新制上路,勞動部官方版本的QA問答集今日上線,包含休息日加班費、加班 : 數、加班補休規定、特別休假遞延規定、輪班換班間距等面向的基本規定都逐一羅列, : 中在加班換補休的做法上,補休的選擇權是在勞工,雇主不可以片面要求勞工不領加班 : 只能選擇補休,換補休的日期由勞工提出,徵得雇主同意後排定,若勞工提出的補休日 : 雇主不同意,就屬「協商不成立」,雇主應依法發給加班費。 : 但如果是勞工加班換補休後變成「積假」,雙方約定一段時間可休(如一年內),這時 : 工若排定日期遭雇主拒絕,雙方可繼續協商不同日期,勞工不可在此時要求換回加班費 : 但若屆期勞工仍未休,雇主要折回加班費。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5847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19.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2751965.A.86B.html

04/03 18:58, 6年前 , 1F
不然妳還要什麼 有錢還要假喔
04/03 18:58, 1F

04/03 19:12, 6年前 , 2F
說真的,就算公司如了你的願,但考績給你打很差
04/03 19:12, 2F

04/03 19:13, 6年前 , 3F
年終別人領1.5個月,你領0.5個月,你這樣賺還是賠?
04/03 19:13, 3F

04/03 19:42, 6年前 , 4F
除非你年終是定死的,不然感覺雇主也是會從其他地方……
04/03 19:42, 4F

04/03 19:48, 6年前 , 5F
1F誤會囉,我的意思是我不要領錢,我要換休假,只有例假
04/03 19:48, 5F

04/03 19:48, 6年前 , 6F
日才有給錢還要再給補休喔
04/03 19:48, 6F

04/03 20:18, 6年前 , 7F
去上班,然後早上請假回家,引發仍需付整天薪資
04/03 20:1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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