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真的很討厭 reference check
※ 引述《PegasusSeiya ( )》之銘言:
: ※ 引述《louis10452 (一生持刀不用刀)》之銘言:
: : 也需要教授寫推薦信。
: : 沒人敢替你背書?!(哪怕只是同事)
: : 表示你有“很高的機率”是不好的員工。
: : 大概4這樣……
: 這兩個完全不同事;
: 首先, 在教育的立場下, 沒有老師不會為自己學生有機會深造感到高興
: 更不會有想要把學生弄到沒書可唸的老師, 除非這師德有問題
: 一般來說深造需要的推薦沒什麼困難, 應該是看你能拿到什麼程度的推薦
: 主要還是自己的成績 (考試, 作品, 工作經驗..等等)
: 但是工作就不一樣, 同事, 上下屬之間其實都有利益衝突
: 甚至公司跟員工本身就是衝突, 所以真的要做到RC的必要性嗎?
: 在台灣平均薪資低的情況, 還有落後的環境, 以及職場文化
: RC意義其實不大, 但是卻會讓某些人失去工作機會, 這影響就大了
: 我隨便舉個例;
: 一個被公司弄走的人, 因為年資薪水太高, SG&A難以管理, 找個理由弄倒
: 但是同事之間不會理解終究公司是以成本出發, 只會停留在那些八卦氛圍
: 然而此人忠誠度高, 不然不會待那麼久, 卻被資淺人資打聽了幾句送報告
: 你說呢?
: 然後這位資深因為也知道職場做人, 不鬧翻選擇自行離開, 沒有紀錄
: 也是想給老東家, 新東家還有自己一個空白的空間
: 結果一問說法不符, 明明你自己走的!
: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 然而這種例子在台灣職場, 卻是屢見不鮮
: 真的那種有問題的人, 面試時就該看出了
: 怎麼當面問不出, 卻要相信沒見過面的三方片面之詞?
: 理想的RC是面試已經判別出來公司需要的人格特質與技能
: RC只是當參考, 沒有人是當事人, 每件事本來就有不同看法
: 再來台灣充斥著50k以下的工作, 或我說直白點, 大多工作不到50k
: 而這些不到20-40k的雇主或是主管, 應該連協助進行RC的能力都很差
: 比如說你上一份薪水100k, 年薪1.5M, 主管是海外MBA/EMBA, 待過大企業經理人
: 今天你要做RC, 不管是用於轉職還是深造, 我相信對方都能理解, 而且專業
: 但你今天上一份薪水50k或以下, 年薪不到1M, 上面就是混這間公司幾十年的主管
: 他們當年連RC都沒有, 全部都是私交, 或是檯面下, 整天就是過去舊式觀念或怕被佔位
: 這種你請他寫推薦函, 他還會問你要幹嘛呢? 然後溝通都是很直覺的情緒反應
: 這種RC誰來做都一樣的, 是環境本質的問題
: 如果你再加上一堆現在剛畢業沒幾年的HR, 這組合簡直不敢想像
: 但偏偏台灣工作環境, 最多就這種情況與組合, 前者少有
: (我不是怪HR, 會這樣也是因為公司想要便宜的HR)
: 在美國行之有年的這套RC, 在近年個資法實行後
: 已經有些州跟進立法規定RC, 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
: 免得影響勞工權利, 還有人民個資
: 而且當初嚴格起來也是因為911還有恐攻後的氛圍
: 甚至有僱主請第三方去做background check
: 台灣你有樣學樣, 但是卻成為資方打壓薪水的歪理
: 想查核求職者職場倫理, 但卻忘了自己創造一堆莫名奇妙的淺規則;
: 打聽應徵者跟公司不合: 這樣怎麼相處? 一定是跟主管鬧翻, 我也擔心他會這樣對我!
: 打聽應徵者人見人愛: 像社群網站一堆人幫他按讚, 那為何他要離職啊? 一定有鬼!
: 根本本末導致
: 我認為應該"有條件的"RC, 就像剛前面舉的例子
: 一個教授再差, 也不會提供當年在學校與系上不合, 或是否定學生諸如此類的情報
: 頂多就是描述他這人做事起來怎樣呀, 看法怎樣等等的, 畢竟人家是往下個階段邁進
: 但工作主管, 就如我前面例子, 一般的台灣主管, 平常就是那個樣子
: 你覺得他能配合這種概念, 做出有品質的RC嗎?
: 重點是他們自己不認為這有什麼"公私問題"
: 是因為他們長久以來講話, 習慣, 還有行為模式就是那樣
: 因為他們本身就不是這時代的人, 也沒弄過什麼推薦函或是在國外深造工作過
: (當然我也不是在怪這些人, 這些可能還包含很多要養小孩辛苦的爸媽)
: 我要說的是, 這些就是我們一般的台灣人了, 而且還對於現在勞動市場有點脫節
: 很多人自己也沒有設定職涯里程碑, 到了就轉換的概念
: 當然連擬一份商業英文推薦函或工作短評的能力都有問題 (不管口說還是手寫)
: 這就是我們台灣的職場狀況
: RC是一個比較成熟的環境在用的, 美國州跨洲換工作連法規都不同
: 台灣多的是中小企, 外商規模也不會大到哪, 白領都是受過高教的良民, 離職大多是不合
: 不合不是真的鬧事什麼的, 就是環境+條件+時間的選擇而已
: 真要做的話, RC是不是也該提高一個層次, HR也要有些心理諮商背景
: 方能真的分辨那種情境與在中提煉出面試者的人格特質
: 而不是像仿間某些hunter就只能 吃飯->八卦->吃飯
: "誒~ 我知道那裡很亂, 誰誰誰又走了"
: 把八卦收集當專業, 還有為了業績刺探情報的呢
: 我們的RC文化這幾年才學起來, 以前人求職時有RC
: 人家還以為你後台很硬, 還是做了什麼大事之類的
: 我們很多職場觀念, 還有工作環境還是停在以前, 當然薪資也是
: 所以我以下三個建議給RC:
(以下略)
建議似是而非 根本不能看
因為前一個回文錯誤觀點
你回文也跟著歪
1.研究所推薦信,那就是上一代靠關係的方法
考研究所是看筆試面試佔了98%
為什麼以前靠關係不打電話?
因為父母那代都寫信表示慎重
這是台灣學術界弊端!弊端!
跟RC半點關聯都沒有。
只是因為大學教授跟研究所教授很好,
或是很有影響力去推薦。
2.RC跟職缺推薦人沒關係!
你去看一開始原PO發文,
他是問面試填資料要寫推薦人,
他覺得那就是所謂RC,然後寫在標題上。
你們這群人跟著歪樓,跟著被釣回文。
也就是說原PO,一開始就錯誤理解RC的目的
RC只要有前公司名稱就可以做,他的目的是
1)確認應徵者是不是在前公司從事過經歷上的工作項目
2)在職期間工作時間是否屬實
(工作態度跟表現,根本不是RC主要目的)
就這樣,但前公司有權不回應~應徵公司的RC要求
而且RC不需要聯絡前公司相關部門主管或老闆
(而是聯絡人事單位就可以查~)
這樣你有懂嗎?不要再繼續歪了
原PO文的問題是前職缺推薦人
那根本不叫RC(可能他誤以為是吧 )
只是企業要求探聽員工在前公司隱私的表象。
而且跟考研究所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根本是RC流程去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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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2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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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6: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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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RC確實跟職缺推薦人沒關係
而且若是RC打到非人事
就算你被問人品,前公司立場可以不講
講了可能應徵公司就不懂RC正確意義
或是他想利用RC當藉口做一些窺探隱私的事
所以不要因為被問過就說兩者有關係
補充一點好了,對方要是問你這些當RC,
你不是人事而是部門主管或同事,而且還是問人品。
查證屬實,確有可能被應徵者反告妨害名譽。
(這就是為什麼競業獵頭,很愛打這種電話,
要是對方接了錄下來給應徵者,讓他們上法庭互咬)
所以接到這種電話,切勿以身試法。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7: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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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沒念過研究所。
重點是
大學教授不認識研究所的指導教授,或是沒人脈,
他寫了也沒用
至於他幫不幫忙學生寫,學生的能力 有的根本不重要
為什麼?
因為大學教授有人脈 有影響力,
指導教授是他學生
或利益考量
不然只要指導教授罩,還怕延修?
還怕沒能力?學生再爛
論文指導一字一句照著寫都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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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唷 我講了不要以身試法。
台灣有法律不代表以前沒用現在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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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問你,
我應徵的公司給我RC錄音檔那算不算證據?
應徵公司錄音檔修過,或是他故意RC不問人品
結果被問的公司同事看我不順眼黑我
你覺得我可不可以提告公司跟那同事?
不要說什麼告了不值得 一間公司有這種前科
別說黑我的同事絕對留不住
公司發生這種事被罰款,找人才就更難
競業要打擊同業就是無所不用其極,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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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發文呼籲做對的事,對的事就是告訴大家
RC的主要目的
你被問過,去認同那些亂用的資方是對的RC
那是你的事,我也沒意見啦
但原PO本來問的就不是RC,是推薦人
請不要歪文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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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下去就吞下去啊!
那也不代表那間公司認知的RC是對的
懶得回我還回?
不會把證據交給我?不唷!
你還是沒聽懂故事,應徵的競業去錄音,只要他不問人品
或是語意上沒有被法官認定有詢問的意思
被問的人主動講,競業有什麼把柄在?
你第一天出社會嗎 ?
※ 編輯: csss22221041 (36.226.223.235), 10/04/2017 08: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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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
不要狡辯了啦,沒念過研究所還可以
談推薦信編成這樣
問題是你舉的例子根本不現實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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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叫RC,你可以先看看原PO寫的文章,
再對照我的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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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提供直屬聯絡人,可以有應對的方法
(填空號、照實寫、寫公司電話、寫已離職員工
~原po發文很多版友
有回答案了)
但應徵者要對RC有一個正確的態度跟理解
應徵的人都不清楚權益,那怎麼保護自己呢?
所以我才寫文章闢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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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前主管姓名,是公司名稱
就跟你說你講的那不叫RC,不懂?
不管推薦人還是聯絡人,
公司又要你留主管或同事的聯絡方式,
然後打給他都不叫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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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看過了,告訴你不寫聯絡人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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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所以其實台灣企業很多扭曲RC的意義
RC就不是問表現跟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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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是正確的RC啊,
不要說想像,我問你個實際的
為什麼找一個員工要問他前主管
有沒有想過要是他主管走了,應徵者不就GG了?
(其實問人事單位在職情況更快吧?)
那你知道為什麼國外要寫?
因為很多歐洲國家勞動政策是禁止打探履歷隱私的
有的公司會在面試提供資料上註明,
並請應徵者回簽
同意資料上的條款就可以查
那就是一個逃避政策的歪風
然後台灣老闆就好的不學學壞的
很多都走歪路 仗著RC名義去打聽員工隱私
講個事實這麼多噓文,傻眼
好吧,只能說台灣員工奴性真強
就是資方亂,勞方跟著喊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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