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offer是「邀約」不是「合約」? 困惑...

看板Salary作者 (發哥)時間6年前 (2017/07/20 09:09), 6年前編輯推噓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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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切以勞動合同為準,offer只是要約 所以通常offer發出後,會要求應聘人回函確認(簽字掃描/照相,或者至少電郵) 確認之後,這些條件就是未來正式簽約的基本內容 如果後來因公司的過錯而不正式簽約了 公司最多對應聘人所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基於此,要求在offer上面標註擬用人單位的正式全稱是合理的 但如果對方不標註,基本上也不構成違法,因為offer不是法律規定的必要文件 所以這和你是哪一國人也沒有什麼關係 實務上,還蠻常見以集團名義招聘並且發放offer 但入職時以某個子公司/控股公司甚至於第三方單位(例如派遣公司)來簽約的情形 子公司/控股公司我覺得還無可厚非,用第三方來簽約真的是蠻無良的 完全可以看出一個公司對於人力資源的態度 2.HR不願意重新發給你offer,我覺得比較大的可能性是因為還要重新走一次內部流程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此而已 offer真的就不是勞動合同,不要搞混了 3.如果你是臺灣人,這工作地點也是在臺灣,應不至於構成所謂打黑工的問題 頂多就是逃漏稅的問題 ※ 引述《busyer (好難決定)》之銘言: : 小妹最近和一家大陸公司交手 : offer都談得差不多了,不過陸續發現一些問題 : 簡單介紹公司背景如下: : 中國公司,總部在上海,在馬來西亞有分公司,主攻東南亞市場,其他國家沒有成立公司 : 亦即在台灣亦未登記成立 : 所以就我的理解,我的工作合約是和中國總公司簽 : 現在產生以下問題: : 1. offer上註載了薪水、年終、合約期限(從何時到何時)、保險等等相關事宜 : 但因為公司在台灣其實未成立,我要求大陸HR在offer上加上公司於中國「正式註冊的 : 名稱」而非品牌名,結果被拒絕。 : 感覺聽起來他們也想逃避他們在台灣有聘用人這件事,我不懂為何要求一份正式的文書 : 上要有正式的公司title有什麼好怕的,HR甚至還說出了因為你不是中國人, : 所以沒辦法寫正式title,這種瞎話,我直覺就是有點怪 : 2. 因須修改入職日改成晚報到,要求HR再重新發一份offer給我,對方也不願意, : 只說會在公司系統註記,並表示offer是「邀約聘書」、不是「合約」,但據法律效力 : 我總覺得好像被唬得一愣一愣的,真的是邀約不是合約嗎? : 另外還想請問有大大也有在沒有登記註冊的公司工作嗎? (外國公司的海外分部等) : 這樣會不會變成我違法打黑工呀 冏 : 我問了律師朋友,對方是說還不至於,但總還是有點怕怕的... :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答(跪~~) -- 當你看到這個簽名檔,表示以上所提供的是專業的分析意見或者個人的真實經驗。 目的只在解決原po的眼前問題,不代表本人在特定議題上的立場和意識形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8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00512944.A.04A.html

07/20 11:13, , 1F
合同是啥?
07/20 11:13, 1F
在法律意義上,合同就是契約,也就是合約,這幾個詞在通常概念上是一致的。

07/20 13:13, , 2F
XXX1合同一詞儒林外史就有記載了看不懂是沒唸過書還是
07/20 13:13, 2F

07/20 13:13, , 3F
怎樣-.-?
07/20 13:13, 3F

07/20 13:18, , 4F
合同 就是頭上禿禿的那個
07/20 13:18, 4F
那是河童XD

07/20 15:36, , 5F
發哥讚!
07/20 15:36, 5F

07/20 22:07, , 6F
就支那用語啊
07/20 22:07, 6F
如果你指的是中國大陸用語,沒錯!合同確實是在對岸用來稱呼契約的法定用語 既然原po擬入職的是對岸的公司,則使用合同一詞更適合 勞動合同就是勞動契約

07/21 08:08, , 7F
支那用語又怎樣 有那麼玻璃
07/21 08:08, 7F
無所謂的,裝睡的人叫不醒 ※ 編輯: hsiawenc (101.81.81.84), 07/21/2017 08:35:26
文章代碼(AID): #1PS0Am1A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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