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問題

看板Salary作者 (方塊)時間8年前 (2016/05/27 18:57), 編輯推噓6(7111)
留言19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8/25 (看更多)
目前在這間公司呆滿一個月 想要離職換公司且也找到了新工作 但是老闆不放人 且也不給我簽公司內部辭呈 剛進公司有簽一張"在職合約書" 其中一條是 員工離職需一個月前提出 經公司准許後視情況可提前離職 若未經提辭呈或擅至離職 未將職務內相關資料交代清楚 而造成損失可依法追究責任 老闆不找人面試 我也找不到人交接 我有想到要交接給 老闆的兒子 最後可能就曠職處分 我知道這一條不合法 但是還是會怕"可依法追究責任" 請問 這樣真的可法追究責任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T0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4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64346620.A.3A7.html

05/27 19:03, , 1F
就已經不合法了還要依什麼法?
05/27 19:03, 1F

05/27 19:13, , 2F
很簡單的邏輯問題。
05/27 19:13, 2F

05/27 19:13, , 3F
現在有想到直接找勞工局仲裁,但是只剩下這個方法嗎,
05/27 19:13, 3F

05/27 19:13, , 4F
唉就不能讓我好好的走嗎
05/27 19:13, 4F

05/27 19:41, , 5F
走投無路情況下,唯有不得已的選擇
05/27 19:41, 5F

05/27 19:42, , 6F
你等等寄封信給老板請辭 下禮拜一就不用去上班了
05/27 19:42, 6F

05/27 20:13, , 7F
勞基法規定: 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05/27 20:13, 7F

05/27 20:14, , 8F
雇主不得與勞工約定較勞基法預告期間為長的預告期間
05/27 20:14, 8F

05/27 20:15, , 9F
你比3個月還短,所以可以翻法條給主管看
05/27 20:15, 9F

05/27 20:47, , 10F
你哪裡不合法 ?
05/27 20:47, 10F

05/27 21:23, , 11F
想借機問一下如果公司本來說離職證明要寄給我可是等我走
05/27 21:23, 11F

05/27 21:23, , 12F
人之後他們突然改口要我本人去拿怎麼辦...
05/27 21:23, 12F

05/27 22:46, , 13F
就離職當天直接去要,開那個離職證明三鐘的事,同時帶錄音
05/27 22:46, 13F

05/27 22:46, , 14F
筆去蒐證,避免日後各說各話
05/27 22:46, 14F

05/27 22:46, , 15F
打錯…三分鐘的事
05/27 22:46, 15F

05/27 22:47, , 16F
合約裡面他媽的一對智障規定…就按勞基法走就好
05/27 22:47, 16F

05/28 07:27, , 17F
直接走 不合理的鳥事什麼都不必說
05/28 07:27, 17F

05/28 11:51, , 18F
不合法合約沒啥用 不然違反簽約都變合法 大家都這樣弄就
05/28 11:51, 18F

05/28 11:51, , 19F
05/28 11:51, 19F
文章代碼(AID): #1NI2VyEd (Salar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NI2VyEd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