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明年法定工時改為單週40小時

看板Salary作者 (zombie)時間8年前 (2016/01/05 13:12), 編輯推噓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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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工時影響的東西很多,很多層面的確第一時間很難發覺 先談工時的影響 如果今天你是月薪制可能影響不大,如果你是日薪制減少工時等於減少能賺錢的時間 當然如果老闆願意因應工時縮減調整時薪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同時 因為勞工例假維持一天,留一個空間讓部分雇主可以選擇用六天攤40小時 但也不是每個老闆跟公司會選擇這樣做 以每日正常工時上限來看,一天上班八小時一週工時上限40小時的確是只上五天班 所以今天勞動部留了一個空間讓公司有了彈性的選擇 選擇的人是公司不是勞動部,所以這樣的新制勞動部也沒那麼邪惡 應該比較像是能做更多事而沒有做 國定假日的刪減 依法規來說影響的是應放假日上班薪資加倍給付這條 但很多人對國定假日刪減無感很大的原因在於 實際上這規定被大多數公司無視,而長久以來就這樣被默許至今日 部分原因也是因為勞動部曾經解釋可以把國定假日拆開移至週六 如此一來雙週八十四小時可以變成讓勞工有"週休二日" 再來就是影響每年度的應休假日計算 之前我再推文的算法源自於勞動部的解釋,他們延續了雙週84時期的算法 ※ 引述《moch2 (1973)》之銘言: : 大家可以先瞭解以下的數字 : 1. 2015行政院公佈的總休假日為115 : 2016公布的總休假日為116 : 2016總共有366天(2月為29天) 在用勞基法計算休假日的時候,人事行政局的行事曆只能拿來參考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的行事曆適用對象是公務人員 : 2. 2015勞工的國定假日為115+8=123 : 2016新制勞工的國定假日為116+1(勞動節)=117 : 2016舊制勞工的國定假日為116+1+7(被砍掉的七天)=124 這裡我真的不太明白您怎麼算出這三個數字的 2015勞基法還是在雙週84小時,勞動部的解釋如同我之前推文計算是110天應休假日 假設2016維持國定假日19天,那今年應該是有123天應休假日 今年開始砍掉7天(孔子誕辰紀念日等等)變成116天應休假日 然後如同前面說的人事行政局的行事曆跟勞動部計算勞工應休假日是脫節的 這邊您用人事行政局的116天+勞工節=117天或116+1+7=124 其實已經不是依照勞基法在計算了 畢竟規定還是勞動部說的算 : 3. 2016新制勞工的總工時為(366-117)*8=1992 : 2016舊制勞工的總工時為(366-124)*8.4=2032.8 總工時的部分法規已經講明了單週(或是之前的雙週)還有應放假的國定假日 這個時候用您推算出來的平均工時其實已經有點像是湊出一個有利您立論的數字 因為在還有例假一日的情況下,工作日本來就不見得會是五天 : 我使用平均日工時來計算是為了方便大家了解以及計算總工時 : 至於各家公司原本是怎麼去調配雙周84小時還是以各公司為主 : (例如舊制有公司是週一到週四,工時為8小時30分;週五為8小時,有公司就是隔周休) 每間公司的規定不同,也有可能公司本來就優於勞基法 所以在討論一體適用的法規時,用無法一體適用的算法就很難全面討論 : 版友mosszobie使用52週回去推算會出現一個問題: 我的算法其實就是勞動部的算法 立法之後是每個年度都適用,為了方便計算直接使用52週我是可以接受 在計算上也不用每年度再重新調整,只要放滿116天即可 : 少算一天的工作天也就是8小時,不要算1/1號那週剩下的週數剛好是52週 : 少算了1/1號這天,可是後面又把1/1號扣掉,等於重複扣了一天 : 有興趣的版友的可以驗證看看 : 再來,2016的休假日如果以mosszobie的算法,週六少算了一天,週六應該有53天 : 所以應該是52(日)+53(六)+12(國定假日)=117 : 而我算出的2016年總工時1992hrs也符合勞動部公布的勞工工作總時數 勞動部也公布了今年度應休假日是116天 : 使用工作日+休假日=365 or 366這個概念 才不會有誤差 : 如果大家同意了以上的演算 : 那麼我的結論就會再回到 : 使用新制法定工時單週40小時: : 勞工雖然總工時少40.8小時但是必須多工作7天 : 維持舊制法定工時雙週84小時: : 勞工一個月多上班8小時,但是可以多放7天的假 : 我知道落實勞動基準法才是重點,但是勞動部卻讓新制對勞工更不公平 有空間的法規可以有很多種解釋 但最大的還是勞動部跟政府機關 您的算法跟勞動部的差異還是在於工時的認定 但84/10 =8.4的日平均工時已經超出法規的每日8小時正常工時 最終在政府機關的角度他還是會跟你說新制勞工多休六天 : 扣掉7天的假,我實在無法坐視不理 : 還一直說扣掉7天的假是比照公務人員辦理,還多送我們5/1勞動節哩!! 如果今天不刪掉7天讓勞工可以在勞動部本來的算法下變成休123天我也會很開心 但馬上會換成公務人員跳出來爭取跟勞工有相同的休假日 當然看過很多討論新制的文章之後,我也覺得勞動部很多時候不站在勞工這邊 勞基法也有很多東西等著去改善 但要真正讓所有被勞基法影響的人滿意,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達成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52.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51970724.A.3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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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巷子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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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你就真的去數數看我算的有沒有問題,勞動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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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的116天休假有沒有包含勞動節,請問有去確認嗎?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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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明你的算法用在今年會少算一天工作天,我算的2016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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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也跟勞動部公佈的數據一模一樣為1992小時,我不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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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算法下,為什麼會變成對我立論有利的數據?新制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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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希望可以透過數據讓大家知道。重點也是在落實勞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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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但我不能接受新制比舊制更差!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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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有52個週日 53個週六加上勞動節再加11天不就是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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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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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的算法52(六)+52(日)+12(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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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節本來就是12個國定假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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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試算的確用應上班日算會跟應休假日算差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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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勞動部就已經認定新制勞工應放假天數是1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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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勞動部在計算已經定論了我也懶得再去探討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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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的算法一直使用平均日工時8.4小時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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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雙週84的最底線是上10.5天 這樣平均日工時是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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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不是每個勞工都是休六日 要一體適用時數計算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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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接受新比舊差 但也有人會覺得新比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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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勞動部預告公布到實際公布其實搞了快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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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這半年我們看不到的討論應該也有人提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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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後國定假日還是刪了 但法規本來就會隨時間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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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新政府上台下次更新的時間跟內容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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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躺在那邊 就看各老闆公司怎麼使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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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闆夠好也不用討論這些底線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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