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時間

看板Salary作者 (↖煞气a黑盒子↘)時間8年前 (2015/12/09 14:26), 8年前編輯推噓19(20126)
留言47則, 2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不好意思 我這邊請教一個問題 我在目前公司服務為三年以上 而新公司希望我12/21去報到 因此我在這周二12/8用口頭的方式告知我要離職 並且希望在12/18可以完成離職手續 當時主管的回答是"我會問問看 但是應該不太可能" 今天我跟主管說 "因為另外一邊希望我12/21過去 因此離職時間這個部分想跟你這邊再討論一下 希望你這邊可以成全 " 他回答 "那是他希望不是我希望 我已經跟人事說了 我會再跟你講" 就結束了對話我只能說 "好 謝謝 麻煩你了" 有沒有什麼好的方式可以解決 例如直接問人事之類的 而另外一邊新公司也在等我的最後確認時間 希望本周四可以回復他 是否有沒有什麼好方法可以解決或是請各位版友提供意見 我稍微搜尋了一下關鍵字 離職 很多人的回答大多為 1.寄信給主管 2.告知離職時間點 3.時間到了自動離開 對於上面的方法 我有疑問也想請教 1.我的年資已超過三年 是否一定要提前30日 因為我告知日期為12/8 希望離開日期為12/18 這樣是否不適用? 再請各位版友協助解決我的疑惑了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7.179.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49642415.A.8A3.html

12/09 14:30, , 1F
年假請一請
12/09 14:30, 1F
請光光了QwQ 剩下一天而已吧

12/09 14:34, , 2F
法規規定30天 她不讓你提前也可以啊
12/09 14:34, 2F
所以如果目前硬要留我 這狀況是無解囉?

12/09 15:30, , 3F
直接離開就好 頂多他會惡意扣你薪水不發
12/09 15:30, 3F
真的沒問題嗎 離職手續 交接清單 資產轉移等都是問題的感覺

12/09 15:53, , 4F
勞基法就是規定30天前告知啊!既然你自己不照法規來走,
12/09 15:53, 4F

12/09 15:53, , 5F
那到時候公司計你曠職或是不發薪水都是你自己的問題…
12/09 15:53, 5F
我剛剛有請教過人事 人事說主管同意就可以 只要主管不弄我就好.... 另外是否可以用請事假的方式到指定時間?

12/09 15:55, , 6F
你自己都在弄公司了還希望公司不要弄你…?
12/09 15:55, 6F
我早在十月底有跟主管表明離職意願 但是不算是正式的告知 而主管也將我手上的業務漸漸抽走 目前就剩下例行性的工作而已 預計交接只要一兩天 不會給公司帶來困擾 我明白未達三十天離開是我的問題 但是以現在的業務量來看 真的沒有必要讓我每天在這發呆上網等下班 人事那邊也只回答 只要主管願意讓你提前離開 就可以提前離開 買賣不成仁義在 我不希望雙方弄得不愉快 因此才來請教各位

12/09 16:18, , 7F
那就是看主管了 條文30天就是規定這樣 他硬要你做好做滿
12/09 16:18, 7F

12/09 16:18, , 8F
也沒不合理 反正你薪水也是照拿 要好聚好散就是這樣 基
12/09 16:18, 8F

12/09 16:18, , 9F
本上跑去跟老闆說:新老闆希望我什麼時候報到有點不智 從
12/09 16:18, 9F

12/09 16:18, , 10F
他的語氣感覺也是不高興了
12/09 16:18, 10F
提離職當下也有告知我有另外找到工作 當初的想法也是不希望用一些理由去欺瞞現在主管 例如想休息 或是家裡有事情之類的 因此我就決定據實告知 但是他的口氣聽起來的確是不愉快 我很困惑的部分其實也是他將我的業務都抽得差不多的情況 實在是沒有理由硬要我做好做滿 我還是會盡力爭取看看

12/09 16:43, , 11F
你那時候十月底就應該直接寄存證信壓離職日了 誰叫你要拖
12/09 16:43, 11F
主要是因為工作的部分還沒確定 因為家庭經濟狀況的關係 在還沒找到工作就離職家中狀況並不能允許 因此在中間這段時間也積極著面試 找新工作 新公司是在12/7(一)告知錄取 希望12/21(一)上班 我12/8(二)正式告知 希望12/18(五)離開 因此才會有以上這些問題

12/09 17:07, , 12F
除非你主管同意提早放你走,不然你實在沒立場要求提早
12/09 17:07, 12F

12/09 17:24, , 13F
我反倒覺得該跟新公司喬,原公司本來就有30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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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17:24, , 14F
依照勞基法,30天前提出是你的義務,公司願不願意提早
12/09 17:24, 14F

12/09 17:25, , 15F
完全是公司的自由,你只能好好跟主管溝通。
12/09 17:25, 15F
我剛剛有問其他部門的同事 IT部門的人直接曠職三天就消失了 但是薪水照領 國際事業部門有說家人生病,之後又誰誰誰去世 也是順利的離職 然後勸我不要拿未來的路開玩笑 給新公司好印象很重要之類的 如果到最後關頭就直接離開 我其實不是很願意說謊或是弄得那麼難看 因此可能最後還是要跟主管好好談談 基本上跟主管沒什麼深仇大恨 但是他曾經為了弄走某個員工而故意刁難該員工 根據他今天不悅的口氣 是我自己擔心會不會也被他用另外一種方式刁難而無法離職 我想好聚好散阿~~~

12/09 17:31, , 16F
不然就是跟新公司延後報到日期
12/09 17:31, 16F
這個問題我有想過 但是我想新公司也應該有他的考量 我希望可以延後1~2周 但是也會擔心如果不願意我會失去新公司的工作機會 這絕對不是那種"既然新公司都不願意等你 那你還指望新公司幹什麼" 這種心態就可以解決的 因此很苦惱QwQ ※ 編輯: hatebox (203.67.179.220), 12/09/2015 17:34:13 ※ 編輯: hatebox (203.67.179.220), 12/09/2015 17:34:28

12/09 17:37, , 17F
反正你完全站不住腳,公司要搞你是很有立場的,講新
12/09 17:37, 17F

12/09 17:37, , 18F
公司要你何時報到那是你的事,公司沒必要理你
12/09 17:37, 18F

12/09 18:16, , 19F
你如果直接走人,公司要搞你可以用你沒有照規定時間提出
12/09 18:16, 19F

12/09 18:16, , 20F
然後造成公司損失向你求償(當然會不會過是另外一回事)
12/09 18:16, 20F

12/09 18:17, , 21F
但是可能會造成你要跑勞工局作調解(一般公司是沒那麼閒
12/09 18:17, 21F

12/09 18:17, , 22F
啦,不過你都說你主管會刁難人了)
12/09 18:17, 22F

12/09 18:20, , 23F
找時間跟你們主管談談,先跟他壓出一個時間吧(最好留
12/09 18:20, 23F

12/09 18:21, , 24F
證據,免得到時他又反悔
12/09 18:21, 24F

12/09 18:22, , 25F
瘋狂請請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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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19:36, , 26F
雖然說曠職三天職階離職沒錯,但是曠職期間公司有損失
12/09 19:36, 26F

12/09 19:36, , 27F
是可以向你提出賠償
12/09 19:36, 27F

12/09 19:52, , 28F
騎驢找馬本來就要想好怎麼下去 時間壓這麼緊怪誰??
12/09 19:52, 28F

12/09 19:57, , 29F
騎驢找馬踢到鐵板
12/09 19:57, 29F

12/09 20:35, , 30F
其實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沒有強制力 如果雇主另外同意提早
12/09 20:35, 30F

12/09 20:35, , 31F
離開當然ok就算你直接閃人不來也就是撕破臉很難看而已
12/09 20:35, 31F

12/09 20:49, , 32F
原來曠職三天,還會被公司求償喔
12/09 20:49, 32F

12/09 21:37, , 33F
你可以不鳥公司阿
12/09 21:37, 33F

12/09 22:40, , 34F
想辦法拿到主管的裸照 讓他對你的要求予取予求
12/09 22:40, 34F

12/09 23:15, , 35F
慘,跟公司好聲好氣吧!一定要三十天啦= =
12/09 23:15, 35F

12/09 23:16, , 36F
除非舊公司也答應你12/18日離開
12/09 23:16, 36F

12/09 23:18, , 37F
跟舊公司談吧!五天選1~2天到舊公司 3~4天到新公司看看
12/09 23:18, 37F

12/09 23:51, , 38F
這時口氣用求舊公司主管幫個忙~~已經無心繼續待了
12/09 23:51, 38F

12/09 23:51, , 39F
然後一邊問新公司有沒有辦法延後~~
12/09 23:51, 39F

12/09 23:52, , 40F
上來問鄉民...不如求舊公司主管大人有大量~~放手
12/09 23:52, 40F
謝謝各位的意見 ※ 編輯: hatebox (203.67.179.220), 12/10/2015 11:52:35

12/11 00:25, , 41F
曠職賠償??……有請專業的出來說一下!老闆好的話,明
12/11 00:25, 41F

12/11 00:25, , 42F
天就放你走了,啊就北七主管一堆
12/11 00:25, 42F

12/11 16:29, , 43F
只能看舊主管的意思了 請他吃個飯或送個小東西之類的呢
12/11 16:29, 43F

12/11 16:29, , 44F
? 雖然有點怪 但你有求於他
12/11 16:29, 44F

12/11 16:29, , 45F
我也想知道 曠職真的要賠償嗎?
12/11 16:29, 45F

12/11 16:34, , 46F
剛剛稍微看了一下 曠職確實是雇主能對員工求償 But! 公
12/11 16:34, 46F

12/11 16:34, , 47F
司必須舉證因你曠職而造成何種損失
12/11 16:34, 4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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