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薪資名目大挪移 工資變少恐違法

看板Salary作者 (做戲瘋,看戲傻。)時間9年前 (2015/05/31 07:59), 編輯推噓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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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名目大挪移 工資變少恐違法 聯合報 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財政部二月宣布,伙食津貼的免稅額上限從一千八百元調高到兩千四百元。但有雇主採津 貼增六百元、本薪減六百元的作法,名目上「加菜」,實質上卻未加薪,引發爭議。勞動 部發布函釋,指雇主若自行逕調本薪和津貼,致勞工「工資」總額減少,可開罰兩萬到卅 萬元。 免稅新制上路後,不少企業響應,員工不僅一年實質加薪七千兩百元,這筆錢多出來的加 菜金還可免報所得稅。 但有企業卻從名目上「乾坤挪移」,一增一減後,實拿的月薪沒變,各地勞工機關近期頻 獲民眾申訴,只好發文給勞動部請示雇主是否違法。 勞動部發布通函指出,根據勞基法施行細則規定,工資的數額、項目等議定、調整,應由 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雇主若要變更,應與勞工協商合意後才能實施。 勞動部說,伙食津貼若非「工資」,只要勞工津貼增加、本薪減少,雇主又未與勞工協商 合意就自行挪移名目數額,即使員工的總收入不變,仍違反勞基法。 但若伙食津貼為「工資」,津貼增加、本薪減少後,工資總額不變,即使雇主未與勞工協 商合意就自行挪移,雇主不算違法。但勞動部強調,只要涉及勞動契約內容變更,最好還 是經勞雇雙方同意,以避免勞資爭議。 換句話說,雇主挪移各名目數額是否違法,關鍵在「工資」。勞動部提醒勞工,只要是固 定每月支領,就應視為是勞工提供勞務所獲得的經常性給予,算「工資」;若企業免費提 供伙食,或由勞工自費負擔、雇主酌予補助,選擇不用膳者就沒補助,則是「福利」非工 資。 財政部說,呼籲企業單純增加伙食津貼、幫員工實質加薪。有勞工退而求其次說,能加薪 當然最好,但若只是增減各名目數額,至少還多出七千百兩百元的免稅所得,「還是有賺 到」。以稅率百分之十二計算,可少繳八百六十四元的所得稅。 新聞出處:聯合報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6709/9362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35.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33030346.A.1C2.html

05/31 09:07, , 1F
會不會罰太少
05/31 09:07, 1F

05/31 09:08, , 2F
罰2000w才比較有感覺
05/31 09:08, 2F

05/31 09:16, , 3F
有一個員工一次薪水被扣就開罰兩萬才有用
05/31 09:16, 3F

05/31 11:50, , 4F
那就跟奴隸重新簽一張薪資結構調整契約不就好了
05/31 11:50, 4F

05/31 11:51, , 5F
凡正奴隸也只敢摸摸鼻子簽了
05/31 11:51, 5F

05/31 20:10, , 6F
上限不是重點吧重點在下限多少
05/31 20:10, 6F

05/31 21:00, , 7F
罰那麼低,財團都寧願被罰也要違法,乾脆不要罰,
05/31 21:00, 7F

05/31 21:01, , 8F
至少罰2000萬以上且按日開罰,開罰無上限,才能有用
05/31 21:01, 8F

06/01 16:26, , 9F
06/01 16:26, 9F
文章代碼(AID): #1LQaxA72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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