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預告

看板Salary作者 (ring)時間9年前 (2015/03/11 11:06), 9年前編輯推噓1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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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時間和公司想法不一樣 差點撕破臉,公司連打官司的話都說了... 本人4號向公司提離職了 依勞基法規定滿一年未滿三年20日前預告 那是我做到24號就可以了嗎 因為不太懂例假日算不算 有人說算有人說只算工作日 然後公司沒有特休 但是勞基法規定滿一年就應該有7日特休 我可以用勞基法提出7日特休的部份嗎 因為在這個公司做到情緒有點生病了 所以很想趕快逃 但是和經理提出後他說就是要做到月底,他要等人來交接 我說勞基法規定20日前 他說我不管就是到月底 雖然只差幾天但是對於想離職的人一天都是煎熬阿 我朋友是說他應該就是不爽領完年終就想跑 :'( 煩請各位幫忙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02.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26043184.A.DA5.html ※ 編輯: ring238 (1.171.202.67), 03/11/2015 11:13:53

03/11 11:19, , 1F
照勞基法就對摟~別被嚇到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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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1:29, , 2F
20天前要提,記得寫信或錄音留證據,20天一到閃人
03/11 11:29, 2F

03/11 11:30, , 3F
只要能證明20天前有提,他告不倒你
03/11 11:30, 3F

03/11 11:41, , 4F
所以包含例假日? 24號滿20日,我25號就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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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1:47, , 5F
包含例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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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1:48, , 6F
特休的問題 請直接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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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2:10, , 7F
含例假日,要告?你先上勞委會申訴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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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2:11, , 8F
跟他對話最好全程錄音,保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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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一樣做到自己情緒變很差,也因離職日的事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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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翻;反正都鬧翻了就依法行事,該備份的該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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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能保護自己的證據記得要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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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2:20, , 12F
請問寄離職信bcc給自己就算留證據了嗎?謝謝
03/11 12:20, 12F

03/11 12:43, , 13F
是的!! 你如果是月薪制,包括假日!!! 工作交接資料 越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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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越好!!! 另外,記得交接資料要有你 移交人 主管簽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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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二份!!!(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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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小公司對於離職的規定什麼都沒有,而且後面已經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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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不說誰對誰錯 說要打官司就很害怕,畢竟我只是小蝦米 很多朋友都說就照勞基法走 也有朋友說勞基法看看就好,好聚好散,反正都要離開了就不要去爭什麼 唉,覺得無奈有點想哭QQ 我也想要好聚好散阿... ※ 編輯: ring238 (1.171.202.67), 03/11/2015 13: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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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接手我的工作,這樣還要依照勞基法20天前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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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怕現在提,他會叫我明天就不用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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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如果你自己覺得很很很很不愉快 就按法規規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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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按勞基法走!!(你 原來就按法規規範去處理,沒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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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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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人想 好聚好散,所以會養成公司不按規定,對於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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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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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 就你的問題,我按 勞基法規定說明,勞基法規定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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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也規定員工,故你必須也是按規定提出離職日!!!(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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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壓離職日期!!! 很重要!!!) 如果 顧主提前 請你離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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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薪資算到 你離職日那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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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例假日 記得用mail存證你有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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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照勞基法又如何?對勞工有罰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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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6:03, , 30F
e大!! 基本上 不按勞基法也行,雙方協議出時間即可!!! 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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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6:03, , 31F
保自己與公司權益 請備份相關文件!!
03/11 16:03, 31F

03/11 16:05, , 32F
公司 可以依 離職員工損害公司利益情節 請求賠償!!!
03/11 16:05, 32F
謝謝o大,也去詢問過勞保局了 他說我4號離職做到24號 25號就可以走 公司再刁難就寄存證信函 ※ 編輯: ring238 (1.171.205.223), 03/13/2015 10: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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