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沒經過"強制執行"能否"薪資墊償"?
我是自己去跑,單純經驗分享。
這裡有我的步驟,可以做參考:#1G5jq1zj
另,我是走支付命令,不知道訴訟的實際情況。
: ★ *** 我上次辦的時候 感覺勞委會審文件好嚴格
我跑的時候,歇業證明是勞工局,墊償基金是勞保局。
: To ***: 恩 如果公司沒歇業沒辦法辦理喔...
的確沒辦法辦理,因為公司沒歇業,能夠採取強制執行。
倘若公司負責人已經跑路,你又確定公司真的沒在營業了,
就去勞工局申請歇業事實認定。
勞工局會去查公司登記地、公司營業地,跟負責人稅收資料等等,
去判定這間公司是否還在營運。
歇業事實證明需費時一個月,
其中勞工代表會跟勞工局的人去歇業實地認定(去公司登記地確認有沒在營業)
確定沒有營業了,歇業事實證明就會核發。
: To ***: 就是要證明債權就是了 誰欠誰多少錢...
: ★*** 我的案子都判決確定了 書記官一直沒寄證明書 托拖拉拉
沒記證明書的話,
一可以打電話去問書記官,你的案子進度。
二可以寫聲請狀然後雙掛號,請書記官寄發。
: To ***: 要有金額才行 不然勞保局沒辦法發錢 錢的數目要法院認證
無論是支付命令、小額訴訟或訴訟,狀紙上應都有詳明不良資方欠款多少。
最好要有薪資袋證明一個月薪資。
不過勞保局有勞保局的算法。
: ★*** 法院判決上有寫金額了 但是只有判決書 沒確定證明書
判決書應該可以,打電話去問勞保局最快。
: ★*** 我覺得既然穩贏了 幹麻請律師?
: To ***: 加速流程阿 不然老闆一直不出庭 會再拖幾個月
先提訴訟,
老闆不出面就申請公示送達,再申請一造辯論終結。
若確定老闆住址,只是對方堅持不出庭的話,
可用支付命令(需去老闆戶籍地所屬法院申請),時間約莫一個月半。
向勞工局申請歇業證明時,同時走法院會比較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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