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沒經過"強制執行"能否"薪資墊償"?

看板Salary作者 (妢睦)時間11年前 (2012/08/26 04:1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我是自己去跑,單純經驗分享。 這裡有我的步驟,可以做參考:#1G5jq1zj 另,我是走支付命令,不知道訴訟的實際情況。 : ★ *** 我上次辦的時候 感覺勞委會審文件好嚴格 我跑的時候,歇業證明是勞工局,墊償基金是勞保局。 : To ***: 恩 如果公司沒歇業沒辦法辦理喔... 的確沒辦法辦理,因為公司沒歇業,能夠採取強制執行。 倘若公司負責人已經跑路,你又確定公司真的沒在營業了, 就去勞工局申請歇業事實認定。 勞工局會去查公司登記地、公司營業地,跟負責人稅收資料等等, 去判定這間公司是否還在營運。 歇業事實證明需費時一個月, 其中勞工代表會跟勞工局的人去歇業實地認定(去公司登記地確認有沒在營業) 確定沒有營業了,歇業事實證明就會核發。 : To ***: 就是要證明債權就是了 誰欠誰多少錢... : ★*** 我的案子都判決確定了 書記官一直沒寄證明書 托拖拉拉 沒記證明書的話, 一可以打電話去問書記官,你的案子進度。 二可以寫聲請狀然後雙掛號,請書記官寄發。 : To ***: 要有金額才行 不然勞保局沒辦法發錢 錢的數目要法院認證 無論是支付命令、小額訴訟或訴訟,狀紙上應都有詳明不良資方欠款多少。 最好要有薪資袋證明一個月薪資。 不過勞保局有勞保局的算法。 : ★*** 法院判決上有寫金額了 但是只有判決書 沒確定證明書 判決書應該可以,打電話去問勞保局最快。 : ★*** 我覺得既然穩贏了 幹麻請律師? : To ***: 加速流程阿 不然老闆一直不出庭 會再拖幾個月 先提訴訟, 老闆不出面就申請公示送達,再申請一造辯論終結。 若確定老闆住址,只是對方堅持不出庭的話, 可用支付命令(需去老闆戶籍地所屬法院申請),時間約莫一個月半。 向勞工局申請歇業證明時,同時走法院會比較有效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249.238
文章代碼(AID): #1GEJ9WLO (Salar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GEJ9WLO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