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PTTRadio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標題: Re: [公告] 關於PTTRadio
: 時間: Mon Oct 6 14:54:01 2014
:
: 感謝大家的意見,
: 我會一直關注,
: 並再整體回應 。
:
: 粉絲專頁的歸屬我們有爭執,
: 但我們基本上是沒有要使用的意思。
:
: 這部分已如總監公告。
:
: kinple先生如果願意對外說明,
: 到底拿了哪些廠商的錢,
: 拿了多少,
: 是親自收還是委何人收款。
:
: 讓我們法務可以向這些廠商正式說明,
: 錢是您kinple先生所收,
: 或許是用於器材,
: 但沒有進ptt這邊,
: 我們也沒請您收錢,
: 請他們別誤會。
:
: 那我覺得或許是有更大的空間
: 可以用更簡單的方式解決。
:
看了你這些說明還蠻驚訝的
1.檢舉不具名,視同黑函,不予受理。這應該是常識了
2.具名檢舉,無具體事證。調查金寶的證詞後以金寶的證實駁回檢舉。
3.具名檢舉,有事證。調查金寶的證詞後無法駁倒事證則判金寶敗訴。
我不懂法律啦,不過這是很簡單的ABC不是嗎?
今天大家要看得也就是你們調查了什麼和接到哪些事證,判金寶敗訴合不合理
這三個點而已,沒有一定要幫站方或幫金寶的預設立場
調查中不公開也就算了,今天金寶被你們叛敗訴定案了
才在這篇文章說要不要金寶坦白有沒有收錢的調查行為
搞什麼啊?既然定案了就把證據攤開來!!
不然你們就 1.法院見 2.私下和解 3.不再對鄉民公告
不要又把戲演得這麼難看好嗎?
你們和金寶的溝通管道只剩下SYSOP板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237.1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YSOP/M.1412580783.A.0A6.html
→
10/06 15:37, , 1F
10/06 15:37, 1F
推
10/06 15:37, , 2F
10/06 15:37, 2F
推
10/06 15:37, , 3F
10/06 15:37, 3F
→
10/06 15:38, , 4F
10/06 15:38, 4F
→
10/06 15:39, , 5F
10/06 15:39, 5F
推
10/06 15:40, , 6F
10/06 15:40, 6F
→
10/06 15:44, , 7F
10/06 15:44, 7F
推
10/06 15:47, , 8F
10/06 15:47, 8F
→
10/06 15:59, , 9F
10/06 15:59, 9F
推
10/06 16:21, , 10F
10/06 16:21, 10F
→
10/06 16:23, , 11F
10/06 16:23, 11F
→
10/06 16:24, , 12F
10/06 16:24,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