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PTTRadio

看板SYSOP作者 (古美門上身)時間9年前 (2014/10/06 09:06), 9年前編輯推噓10(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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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終止官方粉絲頁的使用方法並非只有一種,列舉四種如下 : 一,刪除粉絲頁(請FB回收) : 二,關閉粉絲頁,粉絲頁仍存在但外人不可瀏覽 : 三,收回管理權,粉絲頁外人仍可瀏覽、留言,但無第二人可新增官方資訊 : 四,官方公告粉絲頁不再代表官方,則粉絲頁改名後繼續使用,與官方無關 : 明顯對官方和金寶兩造損害最小的處置方式為第四點,緊急狀態下為第三點 : 雙方達成共識後才會是第一點或第二點 請問你講的第四點,在Facebook的規範裡面是在哪一個規定裡面可以明白指出嗎? 粉絲頁要改名稱,就Facebook來說是有規範的 B. 名稱更改及轉移 我們只會受理不會帶來誤導或造成無意中連結的名稱變更和轉移。例如,我們受理由地區 性擴大至全球性的名稱轉移,如「Facebook France」改為「Facebook」,但不受理從全 球範圍縮小至地區的名稱轉移,或地點至地點之間的轉移,如「Facebook France」改為 「Facebook Russia」。 此外,您也不得提出會導致重新分類的名稱更改或轉移,如產品粉絲專頁改為品牌粉絲 專頁、一般或意見評論的粉絲專頁改為品牌粉絲專頁、或者從社團改為個別粉絲專頁。 我們保留所有轉移的最終酌情決定權。 簡單來講,Facebook受理變更名稱或轉移,僅是在"小改大" ex: PttRadio -> Ptt媒體 (O) PttRadio -> KinpleRadio (X) 所以不存在你講的第四點的可能,問題的爭點就是這個粉絲團成立時是在批踢踢官方 授權前成立,還是授權後成立。目前查批踢踢官方指出的授權時間是 "PTTRadio於2008年3月1日經活動部授權後擔任本站官方電台" 假設這個粉絲團是在2008年3月1日後成立,那就這個粉絲團就一直具官方授權性質, 沒有所謂的是為金寶個人自己的粉絲團的可能。 假設是2008年3月1日以前成立,當初這個粉絲團難道是因為"變更名稱"而從個人轉官方 的PttRadio,如果是這樣的話,前面有人稱Facebook對粉絲團更名次數限制僅限一次, 現在也無法更名回來。 很多人都建議金寶如果真的覺得那個粉絲團的管理權是屬於他個人的話,就去法院打官司 吧,從種種相關規定跟事實來看,我不認為他會有什麼勝訴的機會,當初如果電台的名字 是取金寶電台或是kinpleRadio這樣的名稱,也許有機會在法律上可以認定這個粉絲團 應該屬於個人粉絲團的性質,但既然叫PttRadio而且當初自己強力聲稱是批踢踢官方 唯一授權的媒體,自然在法律上就很難認定這個粉絲頁會屬於金寶個人所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220.1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YSOP/M.1412557599.A.ED9.html

10/06 09:32, , 1F
也有可能是金寶先成立pttradio,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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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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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言,就算是先取得授權,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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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radio,由於申請者是私人身份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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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設備也是金寶所有,要說這是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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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也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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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9:37, , 7F
(以上的pttradio指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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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稱的是粉絲團,設備是歸Facebook所有,舉個例子你是在Facebook有個櫃位 但Facebook當初給你設這個櫃位是你拿批踢踢有授權的名義,今天Facebook的對櫃位 變更的規定就是只允許你有官方授權的人管理,你說要換招牌Facebook的立場就是 只允許小變大,而且不允許團體變個人,懂了嗎?

10/06 09:37, , 8F
我如果跟美而美加盟早餐店...自己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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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好幾年了...突然間美而美跑來說你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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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某規定...你的店要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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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今天PTT站方並不是沒收金寶的電台軟體跟工具,這些生財工具都是金寶自己所有 ,比較恰當比喻的話,粉絲頁性質比較像客戶名單,當初你是掛著批踢踢的招牌所獲得 的客戶名單,就站方立場當然不能全部讓你帶走阿,要就是你自己重新成立粉絲頁來 收集這些客戶名單,簡單來講如果金寶今天真的是靠個人人氣而成名的話,他自己出來 自立門戶絕對可以有更高的人氣粉絲,那時候反而是他想切割批踢踢官方哩。 把金寶從批踢踢切割後,他個人在網路上的知名度剩多少?!這可是影響他的行銷價值。 商業行銷是很現實,如果你一個粉絲團的人數不多,誰會想在你這掛廣告行銷... ※ 編輯: deann (60.251.220.133), 10/06/2014 09: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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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粉絲專頁條款/一般性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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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原本那個粉絲團比較像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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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點。你可以先去看看,我是本站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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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會有另外對大家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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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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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0:22, , 16F
法務是管理甚麼的? 幫PTT告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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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0:23, , 17F
推longbow2出來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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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0:39, , 18F
推~ 法務部終於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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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0:52, , 19F
原來法務還活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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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2:35, , 20F
所以公關部門就是想收割fb來廣告行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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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2:36, , 21F
咦? 不是不能營利嗎 XD
10/06 12:36,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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