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PttRadio

看板SYSOP作者 (西.卡斯)時間11年前 (2014/10/02 13:03), 11年前編輯推噓4(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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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之銘言: :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 解除合作關係後 PTT站方僅有禁止對方繼續使用ptt官方網路電台的權力 : : 而沒有沒收合作(授權)廠商所產出的任何文件事物物品的權力 : : 如果我今天是三麗鷗的合作授權廠商 : : 在我們兩結束合作授權關係後 : : 三麗鷗也沒權逕行沒收我的廠房公司 : : 而僅有禁止我再使用商標的權力而已 : : 最後敬告站方 : : 把粉絲團還人,事情就結束 粉絲團真的不是站方的所有物 : : 至於在粉絲團收錢是否有問題.聽眾觀眾會評論... : 此段在之前allxxxxx於八卦版的爆料已有提到 : ====================================================================== : PTTRadio的粉絲頁 當初設置時我是沒有管理者權限的 : 但我跟kinple說 你既然要頂批踢踢官方電台的名頭 : 必須要有一個站長在裡面監管 不然出事了站方沒有能力處理 : 他說好 但是把我設成editor....... : 我提醒他這樣的權限根本無法管理 : 我平常也沒打算在他的粉專發文 他才把我設成管理者 : 但之後幾個月 他兩次又默默的 把我降成editor : 我兩次都要再提醒他才加回來 加回的時候也沒說明為什麼要改 : 這兩件事 我有跟其他的站長討論 : 我認為 PttRadio是 頂著站方授權對外運作的 : 所以雖然粉絲頁是kinple申請 但應該屬批踢踢的公產 : 就像批踢踢實業坊的粉絲頁是xin申請 Zuyi管理 : 但仍然為批踢踢的一部分 不是他們兩人或其他管理人的私產 : kinple做這兩個小動作 若有一天要調整電台業務 粉絲頁很可能會收不回來 : ======================================================================== : PTTRadio是與官方合作掛名的這絕對沒有問題 : 那麼同樣掛上官方掛名的PTTRadio粉絲團是否屬於個人私產? : 從這段就可以看出來了 : 如果完全是個人私產,則粉絲團管理權力完全不需要給站方人員 : 同樣的官方也可以要求PTTRadio粉絲團不得掛上官方PTT名義 : 那最後的結果是什麼? 站方人員取得了權限,而官方PTT也繼續掛名 : 根據此事實,即使金寶上告法庭聲稱該粉絲團完全是他私人擁有,也告不贏 : 那站方當然可以針對在官方粉絲團做商業行銷的事情進行處置 : 而不是一句那是私產站方管不著就解決的 : 上面應該說明的很清楚了 看似有很有道理。但其實跟本說不通啊 1: 所有東西都是金寶申請的,並不代表掛名PTT就是Ptt的公產。 不然pttradio.net網址、PTT APP等也全部都掛名PTT啊 是否這些都算是PTT的公產? 如果Ptt有疑義,也應該是要求金寶不得再申請PTT開頭的東西並且要求把 該Ptt開頭的全部下架, 甚至上法院。 而不應該是直接取走。 2: 完全是個人私產,為了方便直接將部份權力(甚至管理者權力)給予其他人的事, 就算不是在網路上,在公司間也是很常見的。 部份代工工廠也會直接讓代工方進來監督。 甚至就拿合作開店面好了:金寶(甲方)跟60嵐(乙方)合作開個店面, 甲方拿自己的房子出來 店名當然也叫作60嵐, 然後為了方便,給予乙方鑰匙,讓乙方方便進出, 結果乙方直接把鑰匙換掉,不讓甲方進來。 到法律上,說這是乙方的房子嗎? : 至於很多人在跳針私自掛PTT的也不是站方的,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 : 最後,金寶到底要不要正面回覆,你有沒有收錢? : 當然挺的鄉民可以轉戰程序正義問題,但一碼歸一碼,不管allxxxx有沒有去連營工作 : 站方程序正不正義,跟你有沒有在掛著PTTRadio官方名義的粉絲團商業行銷 : 是完全獨立的三件事情,不會因為allxxxx是連營打手,站方被KMT收買 : 或是經營電台很辛苦,那用PTT名義收錢打廣告的事情就會是正確的 : 如果沒做這樣的事,直接正面回覆很打站方一巴掌 : 順便讓挺你的鄉民有點底氣,順便提告給站方個教訓 : 這樣不是很好嗎? --- 再補一下: 老實說,就今天所見所為, 我認為金寶大大不給你權限是正確的。 -- 我第一次創業很辛苦,一整年 都沒領薪水,到處拜託人 才籌資到七百萬美金, 而且第一年就就賠光,但我收入增加3000萬。 節自9月22日(ptt市長給問嗎?) http://tinyurl.com/pkvvkl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2.72.1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YSOP/M.1412226233.A.86C.html

10/02 13:06, , 1F
確實站方要發現的時候就應該告知Kinple
10/02 13:06, 1F

10/02 13:06, , 2F
並請他改正並進行溝通 不然就合作中止
10/02 13:06, 2F

10/02 13:07, , 3F
但不是今天這種搞法 然後事後才找證據
10/02 13:07, 3F

10/02 13:07, , 4F
的確 雙方是合作關係 站方主要提供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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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3:07, , 5F
moptt miuptt 也都是ptt的??
10/02 13:07, 5F

10/02 13:07, , 6F
及PTT冠名 電台及粉絲團經營還是得金寶來
10/02 13:07, 6F

10/02 13:08, , 7F
今天覺得電台營運違反PTT精神 不想合作了
10/02 13:08, 7F

10/02 13:09, , 8F
應該是公告關板 通知金寶不得冠名
10/02 13:09, 8F

10/02 13:09, , 9F
私自使用跟正式官方合作是兩回事
10/02 13:09, 9F
※ 編輯: ccas (218.32.72.12), 10/02/2014 13:10:16

10/02 13:09, , 10F
而不是逕行關板關粉絲頁 這種野蠻行徑比
10/02 13:09, 10F

10/02 13:10, , 11F
較像是對岸在做的 不敢相信會發生在PTT
10/02 13:10, 11F

10/02 13:10, , 12F
我原文已經補充的很清楚了,但不看的還
10/02 13:10, 12F

10/02 13:10, , 13F
是不會看
10/02 13:10, 13F

10/02 13:12, , 14F
回s大,我就是整個看完了,才回這一篇
10/02 13:12, 14F

10/02 13:12, , 15F
拿出白紙黑字來 證明PTT跟對岸吃人不吐
10/02 13:12, 15F

10/02 13:12, , 16F
粉絲團的擁有者既然有爭議
10/02 13:12, 16F

10/02 13:13, , 17F
應該雙方坐下來談清楚才對
10/02 13:13, 17F

10/02 13:13, , 18F
骨頭的一樣野蠻啊
10/02 13:13, 18F

10/02 13:13, , 19F
而不是直接奪走~~~
10/02 13:13, 19F

10/02 13:31, , 20F
推這篇... 很明顯站方吃像難看到了極點.
10/02 13:31, 20F

10/02 13:37, , 21F
事前拿不出證據,事後搶來搜材料...
10/02 13:37,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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