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簡易分身認定已經可以拿來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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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usepad () 站內 BoardCourt
標題 Re: [問題] 簡易分身認定已經可以拿來用了嗎?
時間 Tue Aug 27 15:10:0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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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之銘言:
: 那如果有板主拿你的判例來用 可以怎麼救濟?
1.
在「判例」#1FzxXRa- (BoardCourt)裡,
我說的原字原句是:
「其人行為是否到達『多重ID鬧板』的程度尚有爭議,
本來就不應在帳號部確認前直接將之推定為使用多重ID者。」
而不是簡易認定。
因此,您對該篇判決的理解往反方向去了。
2.
您引述的那四篇中,
我談及分身帳號認定的應該是#1Hu3DlVP (BoardCourt)這篇,
而全文的前言就已聲明:
「本篇並無法提供您一個絕對的答案,
但應該可以為這個議題做一個比較好的整理與回顧。」
換句話說,
這一篇回文相較於前面的判例,
僅是就各看板運作的現實狀況(包括到處都在發生的『板主以ip認定分身』現況、
包括認定分身帳號所需的人力等),
與帳號部既有規定#18CI8fbq (ID_Multi)之間,
進行初步的回顧與整理。
3.
前述的回顧與整理,
依照、且並未超過帳號部既有規定#18CI8fbq (ID_Multi)中,
「該組務板直屬組長於審理後認定當事人不適用於一般板務行政懲處後, 可至
多重帳號板(ID_Multi)提出附議申請」的規範。
4.
使用者對板主的裁量有任何異議,
其救濟途徑當然就是申訴。
關於分身帳號爭議的申訴,
依據當然就是帳號部訂定的規範#18CI8fbq (ID_Multi)。
5.
至於更細節的部分,
也就是#18CI8fbq (ID_Multi)的「該組務板直屬組長於審理後認定當事人不適用於
一般板務行政懲處後, 可至多重帳號板(ID_Mult
i)提出附議申請」之下,
若「組務板直屬組長於審理後認定當事人『適用於』一般板務行政懲處」應該如何?
若未經「組務板直屬組長於審理後認定」的情況具體應該如何?
雖然目前確實經常並到處發生板主依ip與上線狀況簡易認定,
但具體細節,則有待與帳號部進一步討論後,依帳號部權限裁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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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76.47
※ mousepad:轉錄至看板 ID_Multi 08/2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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