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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考上"社工師證照"是否一定要執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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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先在版上爬過文,但想確認自己法律解讀上是否有問題. 社工師法第4條. 中華民國國民經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得充任社會工作師。. 重點在這個「得」字. 意即考到社工師證照的人,可以選擇自己要不要充任社工師. (如果它是「應」的話,那當然沒什麼話好講). 而社工師法第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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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我所知的分享供參. 社會工作師法. 第二章:資格取得. 第4條領有證書得充任社工師,比較是呼應第6條非領有證書不得使用社工師名稱。. 第三章:執業. 第9條執業常讓人跟第四章社工師事務所執業相混淆. 第9條的執業應執證,是指執行業務(第12條). 因此,不論職稱是否為社工師,只要是執行業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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