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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社會救助法的法條看不太懂,解釋上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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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一下這篇有點誤導的言論. 姻親當然絕不是血親!!. 社會救助的人口及收入計算有法律依據. 不是依情理或民間社會的傳統來決定甚麼人需要被列計. 實際認定,就是要依社會救助法的規定,基本觀念如何謂[親等],[直系血親]. 則是依民法的規定.社會救助不會牽涉到夫妻財產制. 前面有篇提到夫妻財產制,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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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會救助法會考量--資產調查: 含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 2. 上法第五條(及增修五之一至五之三...),以法律明定這些要件。. 3. 原post 所詢是”家戶”(household)的範圍認定,其法定要件則依. a.親等 b.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同一戶籍等來認定。. 4 舊法親等的規定為只要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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