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中低收入戶相關問題

看板SW_Job作者 (PTT真多好人阿)時間8年前 (2017/05/04 19:46), 編輯推噓4(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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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over (拉哩拉扎)》之銘言: : 但是就算沒有報撫養,他們在申請中低收入戶還是有把我和姊姊算進去啊... : 這樣說法不就很矛盾,所以想請問是否有確定答案可循呢? : 縣政府社工跟1957所說的有點含糊,好像感覺可以又不可以 : 請大大們可以提供一個方向 : 謝謝你們~ 你跟你姊都是你父親的直系血親一親等, 所以你跟你姐不管戶籍在哪邊,一定都會是你父親申請低戶中低戶的必然應計算人口 你姊夫並非血親,依社會救助法規定他的收入及財產所得本來不用計算 但因為你姊婚後報稅時採夫妻合併申報,而你姊又申報你父親為扶養人口 所以你姊夫原本是不用算的,但是因為有申報扶養,所以必須要算 解決方法就是跟縣府講的一樣,把減免的稅金還給國家就可以解套了.. 至於你呢,你沒目前結婚,自然不會有其他人被列入,而你本來就是申請補助應計算人口 所以無論你有沒有申報你爸扶養,你的財產收入跟所得都一定都會列入計算 對你來說,你有沒有申報你父親扶養都沒差,放心申報吧 至於你母親是否要計算的部份,因為低(中低)收入戶是戶的概念 當你跟你父親的戶籍在一起時,因為低收中低收是以戶為單位進行申請 所以你也是低(中低)收入戶的申請人之一,這時候你母親的財產所得就有影響了 因為你母親就是你的直系一親等血親 你原文中有提到當初你父母親是法院判決離婚的,這時候就得釐清判決離婚的原因 如果是特殊境遇的離婚,例如遺棄或家暴等,你們可以主張她未盡扶養之實 而免予在申請補助時計算為應計人口.. 另外對你父親來說,因為她跟你母親已經離婚了 當你父親要申請政府的補助時,你母親都跟她沒有任何關係 所以不管是判決離婚還是協議離婚,你母親的財產所得都不會有影響 所以要排除您母親一勞永逸的方法會是將你跟你父親的戶籍分開 這時你父親申請補助時要計算的就只會有你跟你的所有手足..不會再計算到你母親了 但是當哪天你或是你姊要申請補助時,你母親的問題一樣會存在唷 遷戶籍只是解決你父親那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9.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W_Job/M.1493898399.A.408.html

05/04 20:34, , 1F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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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3:47, , 2F
謝謝M大~我們最大的疑問就是這部分~但是縣政府說的真的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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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了~所以我們被搞到有點不知道到底要怎麼做才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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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申請都會有這樣的問題~簡單來說,基本上只是要讓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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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擁有中低收入的資格的話,父親的戶口只要有他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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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不要跟他在同一個戶口,申請中低收入戶就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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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報稅仍然可以申報撫養父親這個部分即可這樣理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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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不管戶口都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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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報不報扶養也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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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遷戶也可以報扶養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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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也是中低收入戶輔導人口嗎?假如僅只有父親是中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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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人口,不會列計到母親財稅,這樣原PO不用跟父親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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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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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假使原PO也是低收中低輔導人口,你的父母親都會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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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23:25, , 15F
你要受補助就要算你母親 你不受補助就不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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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3:36, , 16F
只有申請父親而已~謝謝樓上大大們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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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2nIVG8 (SW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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