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兒疑遭父性侵? 社工漠視

看板SW_Job作者 (86魔人)時間12年前 (2011/09/22 14:00),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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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oey0806》之銘言: : 女兒疑遭父性侵? 社工漠視 : 新聞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1/11/2z3zw.html 今天自由的新聞:http://tinyurl.com/4yju4s5 家暴中心針對此事所發出的新聞稿:http://tinyurl.com/3njmm7r 最後家暴中心的主任有提到, 過去四年這位單親媽媽曾經通報過四次, 內容也都是前夫(當時應該尚未離婚)性侵女兒, 但每次經醫生診斷後皆為「尿布疹及會陰炎」。 以女童今年四歲來看, 可能從女童出生後這位媽媽就年年通報...... 但這樣的說法, 不免讓人擴大解讀為: 是不是因為之前都不是真的出事,所以社工這次才會延誤處理? 但如果這次是真的,社工要怎麼負責!不能因為之前都放羊就不積極處理啊! 嗯...我想說的是, 像這種不斷通報確無實證的案例在實務界應該並不罕見, 但為了保障個案跟我們自己的權益, 或許也只能每次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吧。 另外, 既然這位單親媽媽已不是第一次通報, 先前通報也有確實診斷, 是否除了一般行政作業程序外, 也有其他的機制可以輔導這位媽媽學習正確照顧方式呢? 因為嬰幼兒尿布疹雖然常見, 但會發展成會陰炎而且是再三發生, 應該是照顧者亦缺乏足夠照顧技巧才會如此。 對於大家所關心的真相, 坦白說, 雖然家暴中心的新聞稿已有做出說明, 但對於被質疑沒有在第一時間陪同或協助陪同驗傷等, 依然避而不談, 整篇新聞稿可以說是官樣文章, 雖然一樣是在說明本案的案情與已有積極作為, 但...這樣的遣詞用字, 只能說外界看到這樣的新聞稿後, 若覺得家暴中心是在為自己辯駁而非說明澄清, 並繼續譴責社工缺乏同理心, 真的一點也不讓人意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76.141

09/22 17:46, , 1F
我無法代替家防中心說明 但我認為重視法律程序甚於案主權
09/22 17:46, 1F

09/22 17:47, , 2F
利不是很好的作法
09/22 17:47, 2F

09/22 18:24, , 3F
不是替他說話 可是依法行政是他們的優先順序
09/22 18:24, 3F

09/22 22:15, , 4F
依法行政是沒問題的 我想強調的是重視案主自主性
09/22 22:15, 4F

09/22 23:11, , 5F
我也覺得最好是讓社工說清楚阿 問題是這樣的新聞稿
09/22 23:11, 5F

09/22 23:12, , 6F
就確定事處理社工的說法或做法嗎? 公部門發的新聞稿會有
09/22 23:12, 6F

09/22 23:13, , 7F
怎樣修辭呢
09/22 23:13, 7F
文章代碼(AID): #1EUixvT9 (SW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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