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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感謝大家回覆,主要是不知道父親擔任保人額度會增加多少02/17 19:22
5F→: 所以才事先另外做設想;請問若有息借貸的話,是否就比較02/17 19:23
6F→: 沒問題呢?02/17 19:23
1F推: 剛好五月也要去十一天,請問網路部分您是怎麼選擇的呢?03/30 23:54
42F推: Keiko的商標申請最後記得是撤案,並沒有被Keiko登記走哦03/15 01:18
34F推: 推一個,不是說不應該依法行政不應該重罰,而是,在裁罰01/30 13:21
35F→: 時除了"伸張正義"之外,我們要思考的應該是"為什麼要重罰01/30 13:22
36F→: ",以及"重罰是否能達到目的"?以故事來說,我們的目的是01/30 13:24
37F→: 罰給它倒嗎?或者是希望透過裁罰讓機構改善?如果是前者01/30 13:25
38F→: 那當然是罰好罰滿讓他關門倒閉,但若是後者,則是需要思01/30 13:26
39F→: 考怎麼樣才能在裁罰之下又讓機構願意(因為不想再被罰)01/30 13:27
40F→: 改善,至於怎麼樣讓機構乖乖改善,則得仰賴後續的監督輔01/30 13:28
41F→: 導,上面所提到的剝削社工與案主等,在適當的監督下是不01/30 13:29
42F→: 應該發生的...當然我們都知道"合適的監督"是理想,但若要01/30 13:30
43F→: 回到現實面,那麼另一個現實面則是如果這個機構重罰之下01/30 13:31
44F→: 真的不做了,或是做不下去了,其實不見得找得到願意接手01/30 13:31
45F→: 的機構,找到接手機構前的空窗期該怎麼處理?新機構要多01/30 13:33
46F→: 久才能上手?都是個問題;該罰則罰該換則換,但故事中的01/30 13:34
47F→: 機構是"屢勸不聽"而非"屢罰不改",我想最後也是基於這點01/30 13:35
48F→: 在期待三贏的情況下才選擇罰但不重罰,可若是"屢罰不改"01/30 13:36
49F→: 我想處理上應該就會是抱著換人做的準備直接重罰了01/30 13:36
50F→: 社會工作是跟人的工作,以及跟系統的工作,而不是非黑即01/30 13:38
51F→: 白一翻兩瞪眼,在處遇或下決策時除了"伸張正義"、"出一口01/30 13:39
52F→: 惡氣"外,更重要的是去思考"為何這麼做&這麼做可以達到目01/30 13:40
53F→: 的"嗎?在民間部門如此在公部門更是如此,甚至...在公部01/30 13:42
54F→: 門裡"做人處事、溝通協調"的能力有時比專業能力更重要,01/30 13:43
55F→: 因為官場文化就是如此,能力再強但不會做人不擅溝通往往01/30 13:44
56F→: 舉步維艱,反之則更容易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我個人也很討01/30 13:45
57F→: 厭公部門那一套,曾經問過某資深前輩她怎麼受得了在那邊01/30 13:47
58F→: 跟長官跟民代周旋,前輩說"如果周旋可以幫案主爭取到更合01/30 13:49
59F→: 適的結果,被說是虛與委蛇又有什麼關係?"01/30 13:51
34F→: 推~感謝分享01/30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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