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才] 勵馨基金會桃園中心徵才

看板SW_Job作者 (人生的另一段路)時間14年前 (2011/07/26 21:08), 編輯推噓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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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薪資:28,000起 : ★徵求條件:(一)限女性,大學以上,社工相關科系畢。 : (二)無工作經驗可。 : (三)基督徒佳,或不排斥基督教信仰。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7 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 ,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 在此限。 此點法無明文規定,何謂適合特定性別 google一下 一般來說,所稱「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係指非由特定性別之求職者或 受僱者從事,不能完成或難以完成之工作。 除非有合理的業務必須性、或工作性質只適合特定性別,否則徵才廣告若寫有 「限男性」、「限女性」均屬違法。 例如:拍電影徵男主角限男性、女主角限女性,這就不會構成性別歧視。 再如:徵才廣告若寫有「工作內容偏重勞力、夜間工作較危險,女性不宜」、「考量女性 照顧家庭責任,女性不宜」、「工作項目屬靜態文書須細心久坐,男性不宜」…或者未敘 明具體理由,僅籠統臆稱「工作內容較適合某性別」等,作為性別上差別待遇的說詞,這 些都是限於傳統性別刻板印象,不能作為這項工作必須限定男或女的合理事由,違反了《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的規定。 http://www.awakening.org.tw/ -- 殺人放火只是年少輕狂的往事 品味獨特的外遇通姦,勇敢面對還可以成為典範 誰沒有過去啊 看似不合理的世界,有了利益跟立場後,似乎變合理了 看似不完美的現實,添加邏輯跟思想後,好像變完美了 我們都在出賣台灣的靈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192

07/26 21:16, , 1F
以實務經驗看來 何以無法成為合理之理由 再請您指教
07/26 21:16, 1F

07/26 21:24, , 2F
a大真的了解這項工作嗎?以我的了解,許多性侵或家暴的女
07/26 21:24, 2F

07/26 21:25, , 3F
性,是無法接受服務者為男性,在一開始就會有所要求的
07/26 21:25, 3F

07/26 21:25, , 4F
所以才會在徵才限女性,這是為了服務的需求吧
07/26 21:25, 4F

07/26 21:25, , 5F
有些被性侵的其實很排斥男社工去處理 所以才有這限制吧?
07/26 21:25, 5F

07/26 21:28, , 6F
如果表面說不拘性別 但內部篩選只選女性 那不是一樣?
07/26 21:28, 6F

07/26 21:57, , 7F
以上說的是實務上的經驗 A大說的是合法性問題
07/26 21:57, 7F

07/26 21:57, , 8F
至少要做一下表面功夫 "不拘性別"
07/26 21:57, 8F

07/26 21:59, , 9F
不分性別寄履歷後 再來篩選 這樣才無違法性問題
07/26 21:59, 9F

07/26 22:00, , 10F
保障案主同時 也要注意一下 "性別工作平等法"
07/26 22:00, 10F

07/26 22:04, , 11F
仍要討論工作性質是否符合「僅適合特定性別者」
07/26 22:04, 11F

07/26 22:05, , 12F
所以以實務來推論須特定性別的理由 不妥之處為?
07/26 22:05, 12F

07/27 08:58, , 13F
性侵或家暴受害者容易對異性產生恐懼與排斥感。
07/27 08:58, 13F

07/27 08:59, , 14F
這應該很好理解。
07/27 08:59, 14F

07/28 12:41, , 15F
我在想的是,每個行業都用實務來推論,此條就可以廢了
07/28 12:41, 15F

07/28 12:42, , 16F
徵婦產科醫生、護士可不可以限女?
07/28 12:42, 16F

07/28 12:44, , 17F
餐廳客人接受度比較高,可不可以限女,這樣下去會沒完沒了
07/28 12:44, 17F
文章代碼(AID): #1EBhnSyq (SW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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