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如何協助案主家人提告??
※ 引述《im3m (三妹)》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E6e-d3k ]
: 作者: im3m (三妹)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該如何協助案主家人提告??
: 時間: Mon Jul 11 13:52:36 2011
: 例案大意:兒子(精神病患者)失控打傷老父(案主),致使案主昏迷住院治療數日。
: 分點描述:
: 1.案女兒要對案兒子提告重傷害,警察回覆:需由"本人"提告才行,但此期間,
: 案主昏迷且住院治療。
: 2.報警被拒後,醫院通報社會處介入處理並期能協助案女兒進入法律程序,
: 但家暴社工回覆也是此案需由"案主本人"提出要求才行。
: 3.案主目前已清醒,但腦部疑似有不可回復之傷害(失智症,短期記憶喪失,
: 無法認得全部的家人)。
: 4.案兒子因精神狀況不佳,目前亦就醫治療中,也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面臨刑責。
: 5.案女兒向醫院表示,她希望案兒子(也是她弟弟)能接受法律制裁,並在
: 醫院強制就醫治療,而目前案兒子雖就醫中,但病情穩定仍有出院的可能,
: 案女兒說,家人都不希望他回家,所以就算可以出院,也不會有人來替他辦出院
: 也不會有人來接他返家(意思就是要丟給醫院照顧了)。
: 我想請教法律板的前輩:
: 1.請案警察、社工所回覆是否正確?
: 2.案女兒仍是希望透過法律來保障家中老人及其它家人的人身安全,
: 有何法可協助嗎?
: 謝謝!!!
小弟以所知道的回答如下(僅供參考, 不見得完全正確):
普通傷害罪為告訴乃論罪,須被害人(或配偶)親自提告,
地檢署檢察官才會偵查。 普通傷害罪須在得知犯罪人後六個月內提告,
不然似會失去追訴效力。
重傷罪則不是告訴乃論罪,不需被害人親自提告,任何人皆可向檢察官告發。
問題是,本案是重傷還是傷害罪呢?
先去地檢署告發,讓檢察官去判斷吧。
若檢察官不以重傷罪起訴,就請被害人或配偶提告傷害罪,
但檢察官有裁量權,不一定會向法院起訴案兒子(因為假設案兒子是精神障礙致
當時精神不穩定、不能辨識而犯案,可能不起訴或緩起訴或其他相關處分)。
若案主非告不可,也可不透過地檢署,
那就是要備妥證據,聘請律師以「自訴」方式向法院進行訴訟。
但是訴訟結果也不見得符合被害人需求,
例如法官可能類似前述檢察官,以加害人是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而犯案,
而判不罰、或緩刑、或其他等。
若只是要保障人身安全,另有民事保護令可用。
可洽詢家暴中心社工,看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但保護令好像只是讓加害人不能接近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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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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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從你對本案的描述看來
若案弟有精神障礙手冊的話
也許較適合由社政精障方案的個案管理員介入較佳
而非由司法體系.
由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員評估案家情形、擬定計畫、
結合相關資源協助案弟或案家. 例如案弟也許可以去住康復之家、或換醫師或調藥、
或參加精神社區復健、職業重建、...等, 這由個案管理員...等專業人員做評估.
※ 編輯: jdcbest 來自: 123.193.141.42 (07/11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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