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小問題,大疑惑?

看板SW_Job作者 (PTT真多好人阿)時間16年前 (2009/06/11 22:42), 編輯推噓2(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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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muy (nil)》之銘言: : 事因花費半小時以上在會議中討論 馬上關懷 是否可給予家戶有15萬存款者? : 以我這個門外漢的直覺反應, : 不可,給了可能有點小麻煩. : 原因乃是: 馬上關懷給的是cash的急難救助, 家戶已有15萬存款, : 存款是流動資產,同現金-cash, 除非其急難需求遠大過15萬元 : 如果一次性的1-3萬元, 馬上關懷一下, 有沒有可能被馬上"關"懷??? : 這和中/低收入戶審查的標準不同(長態性且非一次性給予), 應不能相提並論, : 以其家戶人口3人而逕因平均未 : 達標準(每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而主張得核發馬上關懷. : 個人以為,只要15萬元是合法/隨時可支配, 不問其存積的年月多寡,... : 應該不適用馬上關懷這項福利. : 不過,話說如此,近來如"工作所得補貼方案",亦是十分奇怪的設計, : 但至少,還有"鼓勵工作"(價值)可以自圓其說... : 發1萬元給口袋有15萬元的人緊急救助, 再怎麼說都有點奇怪?! : 980611 很不巧的 馬上關懷和工作所得補助都是我承辦的~ 因為辦馬上關懷的同事生病,所以這兩天暫時由我接馬上關懷和急難救助 我不懂為何不可?15萬元很多嗎? 馬上關懷的用意其實是一種急難救助,我們縣是由社工員和村里幹事親訪審核 所以我們這邊是由社工員和主管督導去討論決定是否核發補助金 相比之下是較為合理與適宜的 其實15萬元存款不多,如果他是家庭主要生計者, 無論申請條件是因傷、因病還是各種理由 如果用他身上存款還有15萬元的理由給他打槍,那也很奇怪吧? 假設一家三口就好,15萬在必要開銷等等的狀況下,可能兩三個月就空了 尤其馬上關懷的性質又是屬於急難救助,是針對急難性的問題去解決 應該是針對當下的狀況去解決評估才是 所以我認為,他有15萬元以上存款,只能列為他的一項參考數據 應該先研究他可支配的金額,是否有其他收入、是否延伸其他問題去思考 許多家裡人口眾多的低戶,他們的存款也可能有幾十萬元喔~ 所以焦點應該不是放在他身上有15萬元適不適合給他馬上關懷 而是要將這15萬元的條件放進去後,衡量他接下來的狀況適不適合發給補助 假設今天某甲因傷住院,丟掉飯碗,預估復健要半年才能重回職場 某甲一家四口,目前僅靠某甲一份薪水與30萬元的存款 因為某甲有房屋,妻子也為工作人口,不符合低收入戶 這時妳會用因為他有30萬元存款取消他的急難救助嗎? 30萬元對一家四口,以及應付某甲的醫藥費,頂多半年左右吧 半年過後呢?全家喝西北風嗎? 呵呵,所以我重點不是在反駁或是質疑15萬元適不適合急難救助 而是要跟你說,把妳看道的每項東西都把他列為一個可利用的資源 在去整體評估這案主適不適宜,而不是單純的以他有15萬元,就來認定他不適合急難救助 畢竟補助性質不同 急難救助是以救急和補不足為主,應該以不一樣的角度去思考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25.103

06/11 22:57, , 1F
那就2~3個月之後再發呀!既然是"急難救助",那在他還有
06/11 22:57, 1F

06/11 22:59, , 2F
可應急數月的存款時,似乎這個急難救助的發放,因應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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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2:59, , 3F
是"當下"的急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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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12, , 4F
本來社會救助就不是以財產為唯一的衡量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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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13, , 5F
舉例來說 就算他今天有一億的豪宅 可是他一時無法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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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13, , 6F
又遇到生活陷困的事實 可能連一千元都可以壓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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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25, , 7F
講急難救助就是有急用 一個月的週轉不靈就能讓一家死人了
06/11 23:25, 7F

06/11 23:29, , 8F
問題都是一環扣一環的 @_@ 不是兩三個月後發能解決的
06/11 23:29, 8F

06/11 23:32, , 9F
L大的論點怪怪的,為什麼有價值一億的房子會讓一千元壓垮
06/11 23:32, 9F

06/11 23:33, , 10F
如果他有價值一億的房子,但因為週轉不靈可能會被一千壓垮
06/11 23:33, 10F

06/11 23:34, , 11F
您的文內表示15萬可讓案主過2~3個月,不就表示2~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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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34, , 12F
這樣馬上關懷會發給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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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35, , 13F
經濟尚無問題,而您也說馬上關懷是"急難救助",依您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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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35, , 14F
既然文內有說到存款還有十五萬,為什麼不是用其他方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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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35, , 15F
點,與您的推文,似乎前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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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36, , 16F
救助是要用在不得已的時候,既然還有存款,應該是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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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37, , 17F
這個家庭有穩定的收入才是比較好的方式,救助指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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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39, , 18F
馬上關懷本來就是選舉政治下不應該有的產物,而且評估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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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40, , 19F
有第三公證人,而且公證人指說要有力人士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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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41, , 20F
這樣可能會有很多漏洞可以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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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41, , 21F
推R大的說法!!!
06/11 23:41, 21F

06/11 23:43, , 22F
小小見解感謝支持
06/11 23:43, 22F

06/11 23:44, , 23F
只是看多了現在所謂的馬式政策,對社會福利真的是只能搖頭
06/11 23:44, 23F

06/11 23:45, , 24F
看多了該幫的沒有邦到不該幫的卻一直丟錢,在從事社會工作
06/11 23:45, 24F

06/11 23:45, , 25F
真的會無力
06/11 23:45, 25F

06/12 00:06, , 26F
當然這個政策有它的問題 但是回歸到福利政策中最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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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00:07, , 27F
的概念 "社會救助"本來就不是以"資產調查"為"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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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00:08, , 28F
指標 而且話說回來 現行馬上關懷的急難事實要在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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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00:10, , 29F
以內 到時剛好案家 老本吃完又無法申請 反而不是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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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00:12, , 30F
至於要協助就業的部份 你知道我知道 做個管都知道(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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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00:14, , 31F
但是誰能保證案家能馬上就有工作 尤其在這種景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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