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JoyeQkZ (CourtBasebal)判決不服

看板SP3_AllSport作者 (貢糖新衣)時間10年前 (2014/07/21 03:00), 10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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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oyeQkZ (CourtBasebal)一案 棒球板務overseaking使用「蓄意鬧板引戰條款」將我水桶達六十日,實非所宜 為避免此處又不給本人答辯之機會,一次將所有可能性講出 無法進到棒球板板務工作室,只能就以往棒球板檢舉得到的資訊而得知 「蓄意鬧板引戰」必須是成立以下幾項,假如有誤, 就請群組長或是小組長公開棒球板工作室有之的「蓄意引戰條款施行細則」 否則對申訴人不利 1.多次(至少五次以上)發文故意中傷某族群或是某球員名譽 (造成板面文章混亂) 2.故意多次(至少五次以上)同樣無意義洗推文或「主動攻擊特定板友」 倘若所言有誤,應找過往棒球板板務為客觀第三人對此條款使用進行表示 一、 我們可以檢視overseaking使用的推文 #1JnzzP_6 (Baseball)

07/17 22:18,
顏色錯誤 要是這篇酸吱吱 應該秒爆
07/17 22:18

07/17 22:20,
哈哈 409又在拖瓜瓜救援 果然吱改不了吃__
07/17 22:20

07/17 22:21,
罵人罵一半 路邊國中生戰力都比這個強
07/17 22:21

07/17 22:21,
而且我這篇根本沒提到爪隊 果然是毀謗
07/17 22:21

07/17 22:23,
毀謗是這樣用的嗎? 找鍵盤律師問清楚啦
07/17 22:23

07/17 22:23,
沒關係啦 等著被告就知道了 繼續罵OK的
07/17 22:23

07/17 22:24,
上次罵人閱讀障礙不敢點名 還等著呢
07/17 22:24

07/17 22:24,
哈哈 怕怕 法律野球真恐怖XDDD
07/17 22:24

07/17 22:25,
哀 ﹨(╯▽╰)∕
07/17 22:25

07/17 22:25,
六個月 等著唷
07/17 22:25

07/17 22:27,
好 恐 怖 >.^
07/17 22:27

07/17 22:28,
不怕最好啊 給個推喔 畢竟罵人閱讀障礙還不敢點名
07/17 22:28

07/17 22:28,
這是怕還是不怕啊 XDDDDD
07/17 22:28
首先第一句有我的部分,無特定攻擊隊伍 所以應該由qa17b於十七日晚上十點二十分那句開始看起 何來「引戰」之說,「引戰」一詞用於「開始戰爭或是爭執」 再來,我接下來的推文是「正常法律聲明」 甚至overseaking也曾經於其協助刪除的文章中,認可suzhou板友的「正常法律聲明權」 假如扯到過往我曾有次聲明對於不同棒球板使用者進行告知 那次進入水桶並非「恐嚇」,且告訴期未過,我並非不會提出告訴 舉例而言 大雄今天被胖虎攻擊打行使「正當防衛」, 他日再遭受小夫肢體攻擊依然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二、 檢視我的入桶紀錄 (1) 04/14/2012 18:59:17 korking52013 限制 success0409 發言,期限為 15 天 理由: 推噓文吵架 (2) 08/13/2012 18:56:50 clywin123 限制 success0409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推噓文吵架+引戰 理由: (由修改日期可知為同一事件更動刑期) 08/13/2012 21:35:12 korking52013 限制 success0409 發言,期限為 45 天 理由: (3) 11/29/2012 01:41:18 korking52013 限制 success0409 發言,期限為 14 天 理由: (4) 03/17/2014 20:32:55 gary790116 限制 success0409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吵架/人身攻擊 (由修改日期可知為同一事件更動刑期) 03/17/2014 20:39:44 gary790116 限制 success0409 發言,期限為 15 天 理由: 人身攻擊 換言之, 三年進入水桶次數(不包含本次),僅有四次 而且每次入桶皆間隔一個月以上 1. 更多的板友犯規次數遠大於四次,甚至在板面多次發出無意義文章, 都不能構成「蓄意鬧板引戰條款」,更何況是我的推文 再者,wrb使用者在本次水桶之前, 也曾多次反覆推出「化工廠」、「化工喵」等推文後與板友吵架 都無法進入「蓄意鬧板引戰條款」,gary790116前板務也頂多使用「累犯條款」將其禁言 顯見「蓄意鬧板條款」並非overseaking所用, 而FlyFreedom小組長也可能未進棒球板板務工作室檢視其使用內規,進而誤信 2. 此項條款為板務多次警告後方得發出使用,再者經由此條款,至多先行加倍一次刑期 檢視本人被水桶之由,已在長串推文中被視為惡意而加重刑期 後面再次加以兩倍刑期根本是雙重處罰 3. 引用判例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389283311.A.CC0.html 洗推噓文達至少八篇以上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377407168.A.E68.html a使用者拿他人死亡為梗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04643829.A.F9D.html r使用者指名放水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02825697.A.126.html y使用者拿死者開玩笑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03677645.A.797.html p使用者多篇(五篇以上)詆毀球員及球員家人 「吵架」推文自不能和以上判例相提並論,且本人沒有無意義洗文至以上判例程度 使用「蓄意鬧板引戰條款」根本是不倫不類 「日常生活正常法律自濟措施」被視為「恐嚇、威脅」而在棒球板不得實行, 傳出去,只會貽笑大方 是否可以在板面進行聲明,也可以交由全站所有使用者公評 當棒球板板規有違法律,是以現實法律為主 我也相信站規並無禁止使用者對自身權利聲明 棒球板板務overseaking此舉,有違站規 假若現實法律無法在BBS站實行,那也僅限於「程序法」 除非管理者皆認為使用者不用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和「刑法」之約束 申訴要求: 1.更動至合宜刑期15日 2.overseaking對於我和suzhou板友同樣作為有不同認知,為判決不公 理應懲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87.1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ourtSports/M.1405882818.A.C9D.html ※ 編輯: success0409 (118.169.187.199), 07/21/2014 03:15:02
文章代碼(AID): #1Jp172oT (SP3_All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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