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版Induction濫權違法判決

看板SP2_Basket作者 (111)時間2年前 (2021/06/23 18: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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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YOUNGBIRD 信箱] 作者: YOUNGBIRD (111) 標題: 申訴 時間: Wed Jun 23 17:18:30 2021 板主你現在是否在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檢舉板板規如下 連動發文限制只提到登入次數 並沒有提到被水桶的不能發言 #1WqNApN4 (NBA_Picket) III . 本板為NBA板之延伸看板, 兩板之發言權利與處分一體適用. 因為本板 業務亦處理NBA板之違規申訴, NBA板之處分七日後未經申訴才會登載. 你這裡也沒提到溯及既往,只說連動,那今天你要連動,必須NBA板水桶的板友, 這邊一併水桶才是公平做法 且我今天在這裡能發言,就是因為沒有在檢舉板違規,你不能因為你自己板規訂不清楚 就惡意水桶提出問題的人,你要就是今天過往還在NBA板水桶中的板友, 全部連動檢舉板水桶,不然匿名檢舉就是該開放所有滿足登入720的檢舉者 否者其他被水桶者繼續檢舉,你也無法阻止,否而是提出版務問題的要被你解決 #1WqKt5lj (NBA_Picket) [ptt.cc] [公告] 本板發文限制調整 檢舉板上線後近期逐漸遇到惡性檢舉與浮濫檢舉情事. 鑒於信任過往未設發文限制的作法經板主群合議 調整至與NBA板相同, 並且於季後賽期間結束後不會隨之調降. 發文與推文限制: 登入次數 72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0 篇以下 本改動已即時上線. #1WqLJRdg (NBA_Picket) ※2.檢舉須知※ 1.需在三日內文章、推文,逾期不受理。 2.請至NBA-Picket板檢舉,發文格式請照檢舉板板規。 3.檢舉人不許修改事證中板友言行,否則視為誣告,亦不得威脅板主, 違者永不再受理相關檢舉。 4.判決流程 意見不同→板主多數決←參考檢舉人意見 ↗ ↓ ↑ 檢舉人發文檢舉→板主群審視內容 →取得共識→ 公告結案 公告24小時未到案 ↑↘ ↑ ↑ 仍有疑義→公告傳喚被檢舉人說明 ↑ ↙ ↖審視證據←被檢舉人到案說明 ※3.申訴須知※  對於處分公告內容有疑義之板友,可於當篇公告中以「討論:」為首推文 邀請板主修文回覆。 如果您的問題沒有被回答 請透過檢舉板或在後續公告中提醒. 請注意, 以下四點推文討論邀請板主回覆 不會收到回應. - 敵意言論 - 無從答覆的發言 - 完全無關判例的討論 - 任何欠缺禮貌的發言, 包括粗言穢語, 奚落. 對於受罰判決不滿之板友,得於判決後七日內在NBA_Picket依申訴規定填寫申訴文。 若仍不滿申訴之結果,可上訴至籃球小組組務(CourtBasketB) 申訴過程論述無禮者,潛自揣測者,威嚇板主者,板主得拒絕受理一應要求。 無心之失條款 1. 為避免治安維護為處罰而處罰. 無心之失, 無惡意, 充分證據顯示僅為自嘲 且並未實質造成紛爭與治安問題者 違規人可依無心之失條款來信板主申請減輕處分. 2. 以自嘲作攻訐致紛爭者不在此限, 此部分由板主以實際案例判斷 3. 反串違規還裝蒜申訴者板主應加重處分之. 4. 申請人需檢附無心之失無惡意自嘲之充分證據以及承諾半年內 絕不重蹈覆轍否則以累犯論的聲明書. 5. 基於板面維護, 發文違規者不以無心之失條款受理申訴. 6. 板主亦應充分審視證據甚至主動查明方得認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87.223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OUNGBIRD (150.116.187.223 臺灣), 06/23/2021 18: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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