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板板主Hijikata任意劣文並延伸法規

看板SP2_Basket作者 (洪爺)時間9年前 (2016/08/03 21: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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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bll135 (洪爺) 標題: Re: [公告] kuluma bll135 = GoRockMyLife 時間: Wed Aug 3 21:57:34 2016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 引述《bll135 (洪爺)》之銘言: : : 這就是我對 kuluma 的檢舉,請你自行參考我的檢舉信 : : 或者kuluma這個帳號的上一篇文章 : : 而你選擇的是不回應我的檢舉信 : 如果你看過板規就知道...違規不能發文期間 : 就沒有檢舉權利... 3.已被水桶之板友,須在水桶解除後,方能行使檢舉權利。 被水桶跟被劣退是一樣的?你堂堂NBA板板主要跟我玩文字遊戲? 請你自己跟小組長解釋,那封你置之不理的檢舉信之前你有沒有對我進行水桶操作。 : : 第一, NBA 板有打臉文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 : 第二,我澄清了他的錯誤資訊。對錯誤的資訊以正確回應,天經地義。 : : 第三,他本來就是陽酸。我說不說都一樣。 : : 第四,根據你不處理我檢舉信的行為。 : 你的四點...其實根本都可以在看過板規的方式下進行 : 不違反板規也能達到相同目的不是嗎? : 並非因為這四點而要凌駕於板規之上吧 我做錯了,就處罰我。 但我不認為我錯了,咱們照申訴流程走。 : : 我不接受任何交易,任何妥協。不認為我做錯了什麼,也不需要任何憐憫。 : : 做為一個弱隊的球迷,我是一個鐵錚錚的太陽迷,不需要因為誰的說情或同情而減刑。 : : 你怎麼想,你就怎麼判。我怎麼想,我就怎麼做。 : : 如果我做錯了,請懲罰我,並且以同樣的公正對待別人。 : : nba板不同於隊板,當一個版主的基本就是公正而已,這點想必不需要我教育你。 : : 而我認為我沒錯,所以我們直接在組務把這件事情搞定。 : : 我不需要你的減刑,我也不會對版主不管的不實言論做出任何妥協。 : 我只是認為根據來信提及的內容 或許有待與其他板主討論進行改判之處 : 並未提及任何交易與減刑 說真的我看不出你這段是怎麼冒出來的... : 最後也只是請教你來NBA版發文前 可否因為你擔任過大板板主的經歷 : 了解需先看過像NBA此種大板板規再行發文? : 說真的今天不是球迷立場問題 而是發文前麻煩看一下板規的問題阿 : 最後還是請你日後發表類似文章 請先看過NBA的相關規定以及板務 : 我相信是能在不違規的狀況下做出澄清文的 上面我懶得回了。小組見。 最後,所以 kuluma 的違規文章跟我的檢舉信呢? 還是NBA板歡迎的、不處理的是這種言論? NBA板板主不對不實的造謠行為有任何處置 是否就是一種縱容? Hijikata ,我以後是否可以稱呼你為網路不實謠言與太陽黑的同路人? 你可以繼續飾詞狡辯。而我會更瞧不起你。 -- ▃▃ ▅▅▅▅ ▄▄ ▇▇ ▄▄ ██   ▅▅ ▃▉ █▅ ▄▄ ▄▄ ▄▄▄ █▆ █▄ ▄▄▌█▊██▌ 04-05╴╴ ╴╴▄▄ █▅ █▄▌▄▄◤ █ Phx-Suns ▕▕▕▕╱ ╯05-06 ◤◥▄▄▄ ▄▄▄▄▄ Dal-Mav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44.4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ll135 (36.239.44.43), 08/03/2016 21: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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