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板板主Hijikata任意劣文並延伸法規

看板SP2_Basket作者 (洪爺)時間9年前 (2016/08/03 21: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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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bll135 (洪爺) 標題: Re: Re: [公告] kuluma bll135 = GoRockMyLife 時間: Wed Aug 3 20:12:15 2016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 引述《bll135 (洪爺)》之銘言: : :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 : 呃 我還記得你稱讚過我是NBA板唯一有做事的板主 : : : Nash退休那幾年的太陽我也有看 並且有在板上活動 : : : 抓雞板我也有響應去聯署 : : : 你也曾經私信告訴我 誰跟誰是分身 叫我不要去跟分身吵被釣魚 : : : 但是事情到了自己違規的時候 這些東西就會忘了對吧? : : 當我當初瞎了眼吧 : : 謝謝曾經的幫忙 : 經其他太陽板友告知相關錯誤訊息已改判 : 申訴時請以最新公告進行申訴 其實我不知道你是一個怎麼樣的版主 因為我平常對nba版的版務不怎麼關心 我認為我收到了不公平的對待 Kuluma的那篇引戰文還是好好的 你對他的處置與我的檢舉無關 而你的水桶與刪文理由非常荒謬 有些人想鼓動我去罷免你 但我也當過大板板主 我知道被罵最兇的通常都是做最多事的人 我不滿你 跟我想把你拉下台是兩回事 我沒注意過你到底是不是一個合格的版主 所以我不會去申請罷免 但我想說 一個大板板主本來就是累人的事情 很多酸民跟你玩文字遊戲 很多人想找機會鬥爭你 我看過無數的好版主都因此變得麻木而失去理想 看看你的水桶理由「因為我被劣文,所以水桶三天」 再看看你同一時間追加的判決 「因為你的a帳號被水桶,仍用b帳號發文」 把不同時間點的事情混雜在一起談 (我使用b帳號發文時a帳號並沒有被水桶,而a帳號的水桶理由也有濫權之嫌) 並且一邊在板上高唱「有意見要檢舉」 一邊不回覆我的檢舉信 把kuluma的文章持續放在那邊 Hijikata,你是一個好版主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06/11 19:16,
山中搞國建 焉能無功成 橫批:大好的美景
06/11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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