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Jeremy_Lin版leoz69927版主不當水桶

看板SP2_Basket作者 (Keine Ahnung)時間12年前 (2012/03/05 17:31),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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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oJia (郭嘉)》之銘言: : ※ 引述《Alfred (Keine Ahnung)》之銘言: : : 本案不受理。 : : 請先依群組規定向板主進行第一階段申訴。 : 麻煩請小組長向該板主leoz69927要求回覆 : 本人早在事發當天向該板主提出違規證據 : 至今仍音訊全無 : 依照本板板規第5條 : 小組長應於充分詢問兩造當事人並審閱相關文件完畢後, : 做出裁定並於本板公告判決。 : 謹此 請小組長利用職權權力 以要求義務請該板主提出相關內容 請申訴人不要選擇性閱讀置底申訴規則, 置底申訴規則寫的很清楚了, 案件受理的先決條件是申訴人提出已進行過第一階段申訴的證據, 申訴規則也已詳細載明舉證方式以及證據種類。 尚未受理的案件,我不會向板主提出任何要求。 板主雖然有義務要回應申訴信件,但沒有「立刻」回應的義務。 PTT的管理職都是義務性質,若沒有個別特殊情況, 至少一到三天的作業時間都在合理範圍內, 再加上昨天ptt停機,這些都應該列入考量。 就算板主接下來仍然持續沒有回應, 也請你先自行主動提醒板主依組規他有回應的義務, 並將前揭所有信件往來均轉錄至本板作為證據。 簡單的說, 即使你要檢舉板主怠職,也要提出相關證據,否則同樣不予受理。 若申訴人接下來仍持續不依照程序進行, 將視為擾亂本板秩序而給予水桶處分,並可能進而拒絕處理你的申訴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25.165.60

03/05 17:46, , 1F
第一階段申訴證據 並不在我身上 板主未回應無法提出相關證
03/05 17:46, 1F

03/05 17:46, , 2F
據 而板規也無說明作業期間規則 此外 謝謝指導 本人會繼續
03/05 17:46, 2F

03/05 17:47, , 3F
要求該板主做出義務 THX
03/05 17:4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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