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BA板主arkod判決不公

看板SP2_Basket作者 (票爺是民主的燈塔)時間13年前 (2011/05/24 00: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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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fa910 (戰地記者)》之銘言: 狀況大概是這樣: 一、申訴板主濫權針對特定使用者:依據無罪推定的原則,作出檢舉 的你必須負舉證責任,就像之前提過的「若 A 則 B 不代表若 B 則 A」,除了你的確受到較重處分的情境證據外,你還必須舉證 板主是因為你(而非違規行為本身)而加重處分。 二、申訴板主水桶處分過重:這樣等於是你對板主處分的上訴,同樣 依據無罪推定原則,板主必須說明對你的處分是必要而合理的。 我們的確是因為申訴的標題而花了許多時間在討論舉證責任這些事務 性的問題上;如果你沒有異議的話,在此我打算將本案以「板主處分 過重」的申訴去處理,所有相關證據就沿用之前你所提示的,至少省 去另案辦理重新貼上申訴文那些的時間。不知道這樣可以嗎? 籃球群組 Hoplit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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