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aseball板 板主korking52013執法不一雙重標準

看板SP2_Baseball作者 (Lucky Boy)時間12年前 (2013/10/21 09:10), 編輯推噓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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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dayanday 二、被申訴看板/板主:Baseball/korking52013 三、申訴事由:雙重標準 本人所發 "我想幫非兄弟說話"一文, 被判決不知所云, 以鬧板為由, 處以水桶30日+劣退, 本人覺得判決有所不公正, 因為在 "Re:有沒有 這種可能"此二文中, 後文甚至比前文更該水桶 BUT 經申訴後, 原判板主不予受理, 本人以"無視申訴"檢舉至此板, 感謝小組長的回覆,在 Baseball_BM的水桶我接受, 推老母文的事由 不是我本意, 我是藉此表達抗議, 無關本申訴不做多說 先以檢舉"無視申訴"是要抗議我的權利被剝削, 申訴必須要處理, 而 不能無視, 我的抗議已達到我的目的, 到此為止, 以下是我本次正式 的申訴案, 煩請審慎思考, 我不是麻煩分子, 也勿以視之 四、所附證據: #1IOBOY_T (Baseball) [閒聊] 有沒有這種可能 dayanday:你老母假如你能自D成功 我跪下來幫你舔 dayanday:發豪小文文 只要最後加那句話就不用水桶 那我也會 dayanday:這篇沒水桶 我今天就發10篇同樣的豪小文 本人在這篇文中推文後發了下面這篇文章 #1IOCjn9i (Baseball) Re: [閒聊] 有沒有這種可能 至於內容全部都是仿抄原文作者 此篇文相較"我想幫非兄弟的說話"一文更該水桶才是 而本人在 Baseball_BM之申訴未被受理 Baseball板主從沒針對第二篇文章的看法做回應 我的要求很簡單標準要一 第一篇文跟第二篇文我發文的心態是一致的 文字表達第二篇文更為強烈 (參照我上面貼出來的老母文) 我的訴求是第二篇文應當以第一篇文為標準 亦水桶30日 合併執行共60日 否則以第二篇文為標準 幫我把第一篇文"公告解桶" (同理 Baseball_BM也該解桶, 雖不關本案, BUT我的訴求標準要一) -- 我無意去針對 Baseball_BM的水桶 只是把已成文判例寫出來 對標準的討論有基準 請參照 Baseball_BM的水桶標準多加思考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63.183 ※ 編輯: dayanday 來自: 114.25.163.183 (10/21 09:30) ※ 編輯: dayanday 來自: 114.25.163.183 (10/21 09:31)

10/21 09:38, , 1F
感謝M大的水桶給我一絲希望
10/21 09:38, 1F

10/21 12:43, , 2F
請附上文章代碼。
10/21 12:43, 2F

10/21 13:02, , 3F
妳所附第一個連結未見那幾則推文。
10/21 13:02, 3F

10/21 13:03, , 4F
亦未附上「我想幫非兄弟說話」原文。
10/21 13:03, 4F

10/21 16:56, , 5F
我附第一個連結確實有那幾則推文
10/21 16:56, 5F

10/21 16:56, , 6F
看不到的話 我會轉貼過來
10/21 16:56, 6F

10/21 16:57, , 7F
我想幫非兄弟說話 已被劣退 我懶得找
10/21 16:57, 7F

10/21 16:58, , 8F
但我能一字不漏重打 因為有押韻好記
10/21 16:58, 8F

01/20 04:26, , 9F
01/20 04:26, 9F

01/20 04:26, , 10F
重新裁定後結。
01/20 04:26, 10F
文章代碼(AID): #1IP7yC14 (SP2_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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