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Baseball板主korking52013惡意水桶
以下請BigBird5566回應:
組務查閱過往紀錄 你觸犯棒球板板規被處罰(含警告)不含本次一共有十四次
其中因ian0824水桶期間開分身 x 1
引戰 x 10
洗板 x 1
國罵 x 2
豪洨文 x 1
出桶未滿一個月再犯 x 2
你主要的問題還是在於你的言論多次被板主群認定為引戰,本次被處罰也是起因
於在一篇文章內容為職棒球員之太太小產的文章底下,推了一些顯與社會善良風
俗相悖離的文字,因此板主群的判罰組務是沒有意見的;惟在處罰的輕重上組務
對永久水桶的判罰還有些疑慮,請問BigBird5566 如果再給你一次可以在棒球板
發言的機會,你是否可以保證記取過往被水桶的教訓,抑或是你認為你的言行並
無問題無須改變,請回答組務這個問題。
: 4.以上做總結:
: a.請版主具體回覆文章鬧版的論述點為何?
: b.請版主舉出multi-id皆鬧版的事實?
: c.請版主舉出本人違反版規哪條加重判罰的原則?
: d.就法學觀點而言
: 一.不罰者,乃行為根本不構成犯罪。
: 二.刑法未規範條款 , 不罰
: 由版主自由心證 會導致版主權力無限上綱
: 以過去永久水桶判例做判定並非合理
: 請版主指出本人觸犯版規第幾條第幾項因而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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