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象版版主不當劣文

看板SP2_Baseball作者 (水瓶神話)時間12年前 (2011/09/23 14: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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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板規 第十三條 雖上述板規未訂者,但仍禁止違反法律、善良風俗、毀謗名譽、惡意鬧板等不當發言。 罰則:警告一次,情節嚴重者劣退+三個月至永久水桶。 a00199bcd的原文內有指 =============================================================================== 不能否認,振總是一個很注重戰機的教練 不然也不會屢屢在媒體上放話 也不會去打大頭,讓大頭去縫針 =============================================================================== 以上內容為捏造事實 黃仕豪(大頭)被打的原因不是因為戰績不好,而是因為被換下後的動作產生誤會 現在板上戲稱振總是拳總,板主群都無意見 但亂說明事件的主因,甚至企圖合理化,這根本就是在引戰or鬧板 而該內容又有"可以為了戰績好而打球員亂說話"的隱喻,已經違反板規七的引戰部份 "媒體上放話"的原因很多,全部歸咎為"因為戰績"也是非常不妥,甚至引戰 這段期間板面上振總引起很多討論,我們板主群也都盡量不介入 不管是挺不挺振總,合乎規定的言論,我們都無太大意見 但此篇太過偏頗,並且刻意"合理化"振總一些爭議行為,引戰意味濃厚 捏造事實已經達毀謗名譽,但我不是法官 所以,此篇用板規七引戰部份就已經認定惡意鬧板,直接劣退+終身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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