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Olympics_ISG) 2023/10/01

看板SP2_AllSport作者 (Dowbatw)時間7月前 (2023/10/04 17:0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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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舉人發表討論文: [問題] 愛爾達請進來說明為什麼不轉播1001晚拳擊 ,文章內容 請見[註1] 2.發表文章時Olympics_ISG版規詳[註2],該文章並未違規(詳下述) 3.該文章遭到版主違法刪除(刪除文章原始連結見[註8]所示原始連結)(違法論述部分 詳下述) 4.版主刪除時該文章時,並沒有提供理由[註11]。 5.檢舉人站內同時私信三位版主請三位版主解釋。 6.cjfnued版主回信說明如下:[註3]   「經與板主群討論 此篇文章與選手比賽無關 較接近為電視台節目編排問題   雖未違反板規,但與比賽內容討論較無關係 故以刪文處理   會再請刪文的版主於主旨打上理由」 7.LEEWY版主回信說明引用如下。[註4]   第一封信:   「文章內容不符合版址   且文章內有爭吵情形,故刪除」   第二封信:   「我早就鎖文了但你還是繼續修文在吵   照板規無關板址跟引戰都可以判水桶的   這次只有刪文已經很仁慈了   以上,此案結束不再做回應。」 8.該LEEWY版主有參與噓文,噓文內容為「噓 LEEWY 2小時前 賽程都是滾動調整的,依戰 況增減項目 10/01 16:09」 9.從上述5、6、7、8可以看出是LEEWY著手進行此違法刪文行為。 10.該文章並「沒有」不符Olympics_ISG奧運版版旨 的情形,LEEWY板主的宣稱不實在: 10.1. Olympics_ISG版規禁止事項2 「鬧版、將他板紛爭帶入本板、無關板旨的文章/推 文」 10.2. 由於國內轉播得標廠商為愛爾達[註5],其他平台如 東森電視、公共電視、緯來電 視網 必須向愛爾達購得訊號相當於二房東,且愛爾達以外的其他平台載具為有線電視, 頻道與可用時段較少,所以在台灣主宰此次賽事轉播的就是愛爾達電視台。 10.3. 愛爾達獲得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補助轉播亞運賽事[註6][註7],本身就具有 公共性質,也與賽事推廣交流有關,再加上前述[註6][註7]教育部新聞稿中提及「邀請國 人一同見證臺灣英雄在杭州摘金奪冠。」、「希望能更滿足國人觀賞國際賽事的需求。」 台灣國手出賽未被轉播時此議題重要性更是如此,本來就不是聽任愛爾達轉播安排即可, 是公共議題。再例如,由被檢舉人 LEEWY 版主自己也發表的 2023/10/01 [分享] 2023/10/1 射箭資格賽成績 (#1b6QpAzO) 一文中,該賽事同樣未被轉播,網友推文如 「推 cmw1: 請問有轉播嗎」、「推 marrylamb: 結果還是沒轉播ㄟ」、「推 a879211997: 射箭都沒播 轉播單位認真欸」均可顯示賽事沒有被轉播本身就是一件大眾 關注且需要認真嚴肅看待的議題。如果愛爾達轉播上不理想,在領取公部門補助的情況下 本來就應該是輿論監督的對象,也可以列入接下來政府補助的改善方向。 10.4. 從上述 cjfnued版主 觀點「未違反板規」,也可以看出沒有違反版規的情形。 10.5. 賽事轉播相關討論不可能被排除於賽事討論之外: 10.5.1. 當天置底文章「 [情報] 2022杭州亞運 10/01 轉播一覽表 」(#1b63_WWz) 以 及從歷來也都有轉播一覽表的相關文章(例如在該版以Olympics_ISG「轉播」作為關鍵字 就可以查詢得到一堆文章),如果照版主標準也應該列為與選手賽事無關而應刪除,那麼 為什麼該文章卻又存在而未被刪除?對待該文章與對待檢舉人的文章雙重標準。這裡面存 在標準不一致的問題。 10.5.2. 另外以「轉播」為關鍵字搜尋該版可以得到577篇歷史文章,在該版歷史上既然 有這麼多的討論,表示與轉播相關的議題自始至終不可能也不應該被排除在Olympics_ISG 看板之外。 10.5.3. 再例如由被檢舉人 LEEWY 版主自己也發表的 2023/10/01 [分享] 2023/10/1 射 箭資格賽成績 (#1b6QpAzO) 一文中,該賽事同樣未被轉播,網友推文如「推 cmw1: 請 問有轉播嗎」、「推 marrylamb: 結果還是沒轉播ㄟ」、「推 a879211997: 射箭都沒播 轉播單位認真欸」均可顯示賽事沒有被轉播本身就是一件大眾關注且需要認真嚴肅看待的 議題;尤其再加上前述教育部新聞稿中提及「邀請國人一同見證臺灣英雄在杭州摘金奪冠 。」、「希望能更滿足國人觀賞國際賽事的需求。」台灣國手出賽未被轉播時此議題重要 性更是如此,本來就不是聽任愛爾達轉播安排即可。 10.6. 小結:不僅不構成「不符合板旨」的違規事由,從上述4.、6.、8.、10 可以看出 LEEWY版主並沒有按板規處理,而只是純粹按照自己對於文章內文的喜好在言論內容上差 別待遇。被檢舉人 LEEWY 以執行版規為外衣偷渡自身觀點(如前述噓文處所示)進行觀 點歧視而刪文,實不足取。 11.該文章並「沒有」引戰的情形,LEEWY板主的宣稱不實在: 11.1. Olympics_ISG禁止事項3「挑釁、蓄意或企圖引戰、攻擊或貶低板友/族群/團體, 例: 4%/1450/(政治人物)粉/小粉紅/覺青/XX仔...等」 11.2. 從上述 6. cjfnued版主說明,本來LEEWY版主刪文的理由就與引戰無關,引戰純粹 只是事後回信時的說詞。 11.3. [註1]的備份文章中看不出cjfnued版主所提出的刻意「引戰」。 11.4. 關於「引戰」的定義,除了可參考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6條「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之外,可以從一些言論自由原 理去探討,例如是否有助於事實釐清、健全民主社會、真理的尋求等角度去分析。本案中 我的言論內容根本從頭到尾只是把一些現象事實講清楚,並藉此訴求轉播缺失改善或解釋 。過程中根本沒什麼形容詞,沒有挑釁謾罵,完全都是在講事實,是理性討論,不可能是 「無故」、「刻意」製造紛爭。言論內容屬陳述事實及發表基於事實的意見。不流於純粹 價值辯論時,根本不可能被歸類為所謂的「引戰」。同時本討論文更重要的是具有事實基 礎,並提供相當的資訊(去對照亞運官方賽事安排與愛爾達節目表安排以及提供愛爾達的 處理結果說明),完全是有助於健全民主社會、協助追求真理的討論,具有高價值。 11.5. 原來的文章中,檢舉人修文增補的部分是在針對網友的噓文一一回應說明,並沒有 以謾罵挑釁的方式以及語氣回應。增補的內容也是著重在回應網友不正確的事實認知,包 含但不限於如愛爾達排定節目表的方式(每天的前一天就會安排好隔一天的轉播賽事、臨 時調整轉播內容的邏輯與條件等),亞運官方賽程的安排方式(事前就已經排好以及因應 晉級淘汰等臨時安插賽事的不同)等等,討論這些都是事實上的討論,而與純粹價值觀與 偏好不同,更是與挑釁謾罵、「無故」、「刻意」製造紛爭無關。這部分可由違法刪除文 章的版主用PTT系統回收可得。 11.6. 被檢舉人LEEWY如此認定執法,完全就是中共常見的尋釁滋事罪的翻版,和中國共 產黨如出一轍。 11.7. 小結:不僅不構成「挑釁、蓄意或企圖引戰、攻擊或貶低板友/族群/團體」的違規 ,從上述4.、6.、8.、10 可以看出LEEWY版主並沒有按板規處理,而只是純粹按照自己對 於文章內文的喜好在言論內容上差別待遇。被檢舉人 LEEWY 以執行版規為外衣偷渡自身 觀點(如前述噓文處所示)進行觀點歧視而刪文,實不足取。 12. 前述3.刪除[註1]文章行為,執行版規錯誤且差別待遇執行版規,構成 組規第5條 § 1.a. 不執行版規的怠職(未正確執行版規等價於不執行版規): 12.1. LEEWY刪除文章聲稱是在執行版規 無關板址 和 引戰 的規範,但實際上如前10.、 11、所述本案文章並沒有違規的情形,且實際上屬偏好版主自己觀點的差別待遇,則此處 有未正確執行版規的情形。 12.2. 不正確執行版規等價於不執行版規,差別待遇執行版規等價於不執行版規,則此處 構成怠職違法。 13. 前述3.刪除[註1]文章行為,構成 組規第5條 §1.c. 具有爭議性的違法 13.1. LEEWY刪除文章聲稱是在執行版規 無關板址 和 引戰 的規範,但實際上如前10.、 11、所述本案文章並沒有違規的情形,且實際上屬偏好版主自己觀點的差別待遇,則此處 執法有爭議性。 13.2. 承上,因具有爭議性,則刪除[註1]文章構成具有爭議性的違法。 14. 前述3.刪除[註1]文章行為,認定文章為「引戰」認定事實錯誤,且此認定不符合批 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意旨,未正確適用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構成 組規第5條 §1.c. 違反站規 的違法 14.1. 版主之所以得以管理版務,來自於使用者註冊時同意使用者條款,以及其衍生的子 法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下稱站規)。版主管理版務的過程, 任何行為--包含子法(組規、版規)的立法、操作、解釋、適用--,都應該以站規為 依據,不得違反站規。 14.2. 刪除文章行為是否合法,應檢視文章本身是否違反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 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但如前10.、11、所述本案文章並沒有違規的情形,同時本案[註 1]文章中並沒有 「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或「毀謗、侮辱、謾罵」等批踢 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所定情形。 14.3. 且本案如前 10.2.、10.3. 所述本案所涉為重要公共議題,公共討論、辯論更應該 有「開放、自由、無所拘束、最大限度的保障」,則本來站規中「刻意製造紛爭」的解釋 適用更應該限縮,否則任何公共議題的討論辯論一味追求「和諧」,禁止「不和諧」,看 不到不同意見的交流,變成像是中國以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的禁聲社會,根本就不是言論 自由所要追求的目標,也與言論自由的原理有違。 14.4. 既然本案文章沒有違反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則刪 除文章本身違反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因而構成 組規第5 條 §1.c. 違反站規 的違法。 15. 前述3.刪除[註1]文章行為,違反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 條 規範對於使用者的保護,構成組規第5條 §1.c. 違反站規 的違法 15.1. 站規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 本身屬於一保護規範, 保護使用者的言論不受管理者任意侵害(如刪除侵害)。版主的管理行為不得違反。 15.2. 本案中如前14.所述並未違反站規,則刪文已構成違反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 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 保護的意旨,從而構成本節違法。 16. 前述3.刪除[註1]文章行為,超出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 條 的授權範圍,構成組規第5條 §1.c. 違反站規 的違法 16.1. 版主之所以可以訂定板規並執行,都是因為使用者條款與站規授權而來(批踢踢實 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所以執行版規的過程本來就不能違反站規 的授權。 16.2. 本案中相關使用者發文管理刪除等相關源頭母法的權限依據是批踢踢實業坊BBS站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板規的訂定權限來自於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 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一、(七),但此觀察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則的整體規範,版規不能超出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的範圍 (目的上、文義上、整體體系上不能更多限制)。因此,Olympics_ISG的「引戰」定義操 作不能超出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 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的範圍。 16.3. 本案中如前10.、11.所述,既然沒有「挑釁」,也沒有「刻意」、「無故」,所以 被檢舉人刪除文章的行為顯然超出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 的授權範圍。 16.4. 因為超出範圍,所以刪除文章的行為構成構成組規第5條 §1.c. 違反站規 的違法 。 17. 前述7.來信,被檢舉人宣稱一個本來就不存在於類似本案案件的規範效果,附帶「照 版規都可以判水桶的」、「已經很仁慈」等誇大效果修辭,間接地/默示地威脅檢舉人不 得再發表類似相關議題,意圖或間接意圖造成寒蟬效應,構成 組規第5條§1.c. 具有爭 議性 以及 組規第5條§1.d. 不當行為 的違法 17.1. 本案情節中檢舉人的發文本來就不是違規行為已如前述,本來就不存在「判水桶」 等效果,被檢舉人卻刻意誇大。透過「照版規都可以判水桶的」、「已經很仁慈」這樣的 行為與修辭,去間接地、默示地威脅嚇阻當事人發表言論。 17.2. 身為更有資格有特殊地位與權力的版主,本來就應有更高的注意程度注意義務去注 意自己的言行是否有不正當的結果與效果,被檢舉人這種言論確實已經造成寒蟬效應,會 讓當事人自我審查擔心是否再發表相關言論會被判水桶。 17.3. 被檢舉人刻意違法操作版務並警告檢舉人,意圖塑造寒蟬效應,讓檢舉人之後可能 自我審查迴避提出相關話題討論。這種版務操作與這種行為無論如何均確實違反,構成組 規第5條§1.c. 具有爭議性 以及 組規第5條§1.d. 不當行為的違法,不能容忍而應該懲 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147.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2_AllSport/M.1696410144.A.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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