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XXXXballpark)2023/01/07

看板SP2_AllSport作者 (邪離子)時間1年前 (2023/01/14 01:44), 1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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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nng5 (かすみ[阿霞])》之銘言: : 好了,檢舉文章放那麼多天不處理 : 然後少數ID水桶放出來之後,繼續某X某X引戰破壞板上的和諧 : 是有要處理了沒??什麼時候才會出來 #1YHm-GFI (SP2_AllSport) 第五條 檢舉案 §1 檢舉案構成要件如下: a. 使用者認為板主怠職,如長時間不上站、不執行板規、不整理精華區…等 b. 使用者認為看板板規具有爭議性或有違反組規、站規的嫌疑 c. 使用者認為板主行事具有爭議性或有違反組規、站規的嫌疑 d. 使用者認為板主有其他不當行為者,可於本板提出檢舉 §3 檢舉案需詳述檢舉說明,並請提供下列檢舉文件: a. 上站紀錄:若檢舉板主怠職者僅需提供其上站紀錄,不需提供其他檢舉文件 b. 違規證據:請於檢舉文中提供文章代碼,並說明違規事實 c. 討論信件:若有私信往來,請以轉錄方式附上所有相關信件(非必要) d. 其他經小組長要求提出之證據資料 除上站紀錄外之轉錄文件皆不允許當事人進行編輯。違者視為違規。 請板友hunng5於七天內提供證據及詳細理據如下: 1. XXXXballpark板板主「檢舉文章放那麼多天不處理」並構成怠職的具體證據, 如累積違反板規的文章連結等, 並請回文詳細解釋為何這些證據足以證明「檢舉文章放那麼多天不處理」, 並構成組務層面必須介入之怠職; 2. XXXXballpark板板主沒有要處理「某X某X引戰破壞板上的和諧」的具體證據, 如引戰文章的連結等, 並請回文詳細解釋為何這些證據足以證明XXXXballpark板板主行事違反組規或站規, 或此等行為屬於組務層面必須介入之不當行為。 全文轉交檢舉人hunng5。 足球小組見習小組長 evilcherry 代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18.153.115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2_AllSport/M.1673631883.A.24D.html 修正錯字。 ※ 編輯: evilcherry (112.118.153.115 香港), 01/14/2023 01:45:35
文章代碼(AID): #1ZmPYB9D (SP2_All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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