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XXXXballpark)2023/01/07
※ 引述《hunng5 (かすみ[阿霞])》之銘言:
: 無視民意更改版名就算了,
: 自己跳下來當組皇想要管理4X的
: 好了,檢舉文章放那麼多天不處理
: 然後少數ID水桶放出來之後,繼續某X某X引戰破壞板上的和諧
: 是有要處理了沒??什麼時候才會出來
: 真的想要當組皇下來管
: 就請好好管維持版內和諧
: 不想管就請版名恢復BASEBALLXXXX
: 兩個板主的年代
: 感謝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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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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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沒有看清楚使用規則喔
目前規劃的檢舉處理時程本來就是預計在週一進行,一週一次或兩週一次
亦即在其他時間,都不會進行處理檢舉案
(你在保留文要求刪推文跟本案無涉,因為保留文並沒有說一週一次)
總之,你的檢舉案也絕對會按照使用規則所言「所有檢舉文皆會受理」
不過我先去調整一下部份使用規則好了,看不懂不能怪你,當作是我的問題吧
還有,你檢舉文的說明提到的案子應該是 F使用者 的狀況吧
但你推文提到已在檢舉區檢舉的案件,目前並沒有 F使用者 的這個案件
所以我才會在推文說「若遇違規請循規則三-1提出檢舉,無人檢舉就不處理」
然後你又在推文說已經檢舉了?
有其他使用者寫信來問 F使用者 的事情,但沒有在檢舉區出現的案子,我就沒辦法處理
你這種表達方式真的很容易把問題搞混,你能不能不要跳著講啊?這樣你不累嗎?
還有,動用緊急處理權本就不代表要蕭規曹隨,我也沒有要用以前的管理方式
現階段維持前任 e/a 兩位板主對於違規行為的板規說明已經是我個人的讓步了
要不然我是覺得就算不調整到我原先的規劃,調整回 h板主 的板規也都比現況實際點
而且過去的板務糾紛也證明了 e/a板主的裁量標準沒辦法解決問題
檢舉我的內容竟然是未遵守過去那些板主的裁量標準,你確定這樣合理嗎?
真的看清楚使用規則再來說,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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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說明] 修改錯字。
※ 編輯: JUNstudio (122.116.81.113 臺灣), 01/08/2023 15:22:19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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