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NBA) 應檢討口頭警告之尺度

看板SP1_Basket作者 (MA DO VA DO)時間1年前 (2022/10/20 02:36), 1年前編輯推噓9(9038)
留言47則, 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原文恕刪。因該文並未被m,故認為為未結案,且查看板規在版務案成立後,任何人均可自 由發言,係因回覆字數繁多,故不以推文行之,以回文尚能精確表達,望知悉。 首先,ray版主以其三點回覆確立了口頭警告pfw 版友的口頭警告,在此我聲名ㄧ點,「不 是為了pfw 版友的權益而來,是為了該一標準而來」 首先閱讀ray版主匡列的標準,如圖 https://i.imgur.com/v2wd8Yu.jpg
1、很抱歉我直接破題,此舉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請ray版主列舉過往一年pfw 版友「 被檢舉」抑或「被水桶」等相關事證來證明他是你所認定的離題引戰;否則ray版主就是在 否定過往一年內的檢舉板是弛廢所事,是總版版友的包容才沒有人檢舉,又或是時任版主的 p版主疏於管理,才會在一年內均無水桶紀錄。而不是由ray版主的心證認定該位版友在離題 引戰,在此請你舉證以支持你的有罪推定,哪怕是一件也可。 2、ray版主所言「上次違規為水桶兩年,算是慣犯」,看到此處想請問ray版主是否審視過p fw 版友的違規事證? 在此提及,pfw 被水桶是在n某管理之下,而在n某因信任投票近70%不信任下台後,群組長 作了什麼?開了「救濟方案」彌補當初n某的心證+累計水桶,但ray版主你卻以有瑕疵的判 罰來支持你口頭匡列的論證? 來看下列pfw 版友被水桶2年內事證好了 https://i.imgur.com/AqpHvJX.jpg
https://i.imgur.com/4R0b3ei.jpg
「過往3-3軟累犯+1 累計5 2年」 只有1次軟限制,然後直接出一篇水桶說累積5叫慣犯??私以為累積5,加1軟才是普羅大眾 認知的「慣」犯吧?此處能請ray版主定義嗎? 再退一步來說,當初pfw 版友被水桶2年是因為什麼?是因為「軟限制」,放到現在軟限制 都取消了!這不就就用明朝的劍在斬清朝的官??這點也請ray版提出為何可以如此朔及既 往?完全不適用的版規卻成為你判罰的例證? 3、ray版的第3點只是第一點的延伸,故此不多加贅述。 綜上,請ray版於口頭匡列標準對版眾作出合理的解釋;再次重申,我不是因為要為pfw 版 友的判罰而來,是要爭取自己的權益,此次判罰可能成為日後口頭匡列的依歸,我不希望某 日因為我被檢舉不成,卻因心證而限縮了我的發言權益,故此,煩請ray版主撥冗回覆,謝 謝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46.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1_Basket/M.1666204561.A.E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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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2:42, 1年前 , 2F
抱歉此處補充,請ray版主提出有罪證據,版主能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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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2:42, 1年前 , 3F
過往水桶紀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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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3:01, 1年前 , 4F

10/20 11:31, 1年前 , 5F
好奇 那個軟累計5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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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1:31, 1年前 , 6F
此次違規軟限制 累計違規第5次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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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07, 1年前 , 7F
ljk大,那個就是過往版主將你近期(可能是1週或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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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07, 1年前 , 8F
個月內的推文)全部堆積在一起判罰,藉以累積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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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2:07, 1年前 , 9F
累犯次數,拉長刑度,俗稱就是積案;所以現在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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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超過3天的違規不裁罰,就是避免此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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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20, 1年前 , 11F
謝謝解釋。所以以前一旦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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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3:20, 1年前 , 12F
不會有水桶先行輕微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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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4:17, 1年前 , 13F
n版當年的習慣 會把短期內違規放在一起出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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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4:17, 1年前 , 14F
而且算累犯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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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4:18, 1年前 , 15F
所以很常有人第一次出現在水桶文就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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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4:26, 1年前 , 16F
過往同一篇水桶文內五犯是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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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4:26, 1年前 , 17F
現在則是7*5=35天 看看差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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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6:43, 1年前 , 18F
呵呵有人每篇水桶文都在懷念這種積案桶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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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17, 1年前 , 19F
我文中提到n某作為只是表達用此作為佐證完全不適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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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請版友們點到為止,以免淪為立場之爭,模糊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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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17, 1年前 , 21F
點,感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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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1:09, 1年前 , 22F
來囉 把新板主類比成n板先做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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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46, 1年前 , 23F
沒有吧 內容看起來是說n版災難性判罰的被救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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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46, 1年前 , 24F
在違規時一樣會吃到累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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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46, 1年前 , 25F
沒看出來這篇有哪個版主被影射成n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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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6:20, 1年前 , 26F
幫推 r板真的要說明清楚判斷匡列的事證到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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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57, 1年前 , 27F
已經時隔近一週了,不知道ray版主已經釐清好能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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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57, 1年前 , 28F
所提出的問題所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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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1, 1年前 , 29F
另外我附上一篇ray版主於8/22號於SP3與群組長JU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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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1, 1年前 , 30F
論述,來佐證我的論點並非是憑空而至,只簡短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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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1, 1年前 , 31F
幾張ray版主的推文,並於推文最後附上文章代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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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1, 1年前 , 32F
免有斷章取義之嫌,若ray版主認為以推文不清楚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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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1, 1年前 , 33F
,我也可再次以回文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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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2, 1年前 ,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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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4, 1年前 , 39F
對照ray版主於此次口頭警告依歸的第一點,顯見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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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4, 1年前 , 40F
在SP3的價值觀完全偏離了,這也才時隔四個月,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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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4, 1年前 , 41F
ray版主與我該文的想法可謂一致,不知為何在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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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4, 1年前 , 42F
後,轉變成了他口中的JUN群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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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7, 1年前 , 43F
在此一口頭匡列標準未釐清之前,斗膽懇請群組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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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7, 1年前 , 44F
及小組長暫緩結案,這關係到總版所有使用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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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in : ,也請ray版主能撥冗釋疑,讓大家都能妥善管理版 10/26 01:07

10/26 01:07, 1年前 , 45F
務的進程更近一步,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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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lain (49.215.35.157 臺灣), 10/26/2022 01:14:10

10/26 07:35, 1年前 , 46F
幫推 持續關注後續發展 反串感漸濃
10/26 07:35, 46F

10/27 11:29, 1年前 , 47F
板主群已無後續說明,本板務案結束。
10/27 11:29, 47F
文章代碼(AID): #1ZK4EHww (SP1_Basket)
文章代碼(AID): #1ZK4EHww (SP1_Bas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