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版主NSJ911005的判決 溝通其他部份

看板SP1_Baseball作者 (還是種田適合我)時間2年前 (2021/08/25 00:2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 引述《lo33 (lo33)》之銘言: : 本人覺得針對水桶1年這部份,是否可縮減成1個月? : 版規寫輕者僅刪文,這篇有重到要直接1年? : 相信版上一堆文章爭議更大或一些很刻意的部份,比我這三年來才發第三篇文還嚴重多了 : 以上,煩請版主釋疑或小組長協助溝通判決天數部份。 17.惡意鬧板或引戰 1.三次以上違反相同板規者皆視為鬧板。 2.鬧板情節嚴重,板主得給予加重處分,或是設定永久停權ID 3.轉錄他板引戰文章,或是發表引戰文章,引戰文章的判定 係由板主視文章後續討論狀況得以公告或鎖文並對發文者處分。 4.內容過度簡略、標題誤導板友、妨礙板友閱讀(e.g. 過多錯字、胡亂翻譯....等) 5.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爭端、恣意謾罵文、多次用負面詞彙製造對立情緒 (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謾罵、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 (如明確指涉球迷或板友ID,亦為挑起爭端之範疇) 6.遇特殊情況,板主有權視情況調整罰則內容,但須於公告中說明 7.挑釁板主執法的公權力 e.g. 有種來水桶我啊 8.針對任一球員/球隊於比賽表現無關之多次無意義的酸文 9.以明示或暗示詛咒球員 上述第五項詳細規則請見補充說明#1UB4U-63 退文+水桶30日以上,最嚴重至永久水桶處分 B-17-1 第三次起90天 180 365 永久 這部分你犯第五次就是一年 已經跟B-2輕不輕微沒有任何關係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4.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629822306.A.95E.html
文章代碼(AID): #1X9HrYbU (SP1_Baseball)
文章代碼(AID): #1X9HrYbU (SP1_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