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Monkeys版主 puda判決

看板SP1_Baseball作者 (虎之助)時間3年前 (2020/07/02 23: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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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板名:Monkeys 當事板主:PUDA 簡述事由:ttps://www.ptt.cc/bbs/Monkeys/M.1593682751.A.BDA.tml 第一 版主PUDA引用版規A-15條例 ( 15.海巡條款,經查為非本隊球迷故意鬧版、引戰、謾罵、發無意義文與推文者 ● 罰則 永久水桶 ) 竊問我的回文哪一條有符合故意鬧版、引戰、謾罵、發無意義文與推文? 起因是PUDA水桶時 tue678留言: 原來是爪迷 難怪討論中說爪球員練很多 什麼本隊球員偷懶 (後被證明非爪迷) 這種不理性先抹再說的言論 PUDA不處理 心平氣和想問個明白反而被永桶 2.後續 hyperfrog留言: 只是覺得你孬孬的 看笑話而已 哪裡氣XD 明顯已觸犯貴版版規 B、引戰罰則(紅底為發文處分/綠底為推文處分) 1.文章/推文含人身攻擊、性騷擾或讓兩性不舒服之言語或圖片。 ● 罰則 水桶30天+退文/水桶30天 2.文章/推文內容意圖引戰、鬧板。 ● 罰則 水桶15天(情節嚴重者退文)/水桶15天 但PUDA不處理 反而留言 A.海巡引戰與否由本版版友感受認定,只要超過三人不快就為引戰 B.甚麼叫做引戰,我家人不爽叫做引戰! 貴版版規我還真翻不到 我家人不爽 版友三人感受認定就永桶的罰則 PUDA您可以翻給我看嗎?    溝通訴求: 1.如果抹衊詆毀其他球迷的事實可以允許,而想爭個事實卻被永桶的話 那我沒意見 2.喜歡用版規,那該篇留言許多謾罵的,也希望你用同樣的標準處理。 如果你夠公正的話 檢附證據: ttps://www.ptt.cc/bbs/Monkeys/M.1593682751.A.BDA.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20.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93704131.A.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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