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板tmlc水桶判決

看板SP1_Baseball作者 (鬼父)時間4年前 (2019/11/07 20:23), 4年前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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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19:41,
如果你都要求改判B_2無意義文 豈不是明知故犯?
11/07 19:41
我發本文時絕對是認真提問 絕非明知故犯 會這樣說是因為我沒有惡意鬧版之意圖 以及爬版規後認為沒有觸犯B_17的任何一小項 而B_2的版規是這樣 2.無關板旨文 / 無意義文 1.不適於本板發表或有適合該文章之看板者。 2.內容空洞或是無意義的發問(包含舒服文) 3.自己編排之類棒次文(棒次文、先發文...)但不附加自己心得者。 4.無關任何棒球新聞之Facebook 動態消息、情報(包含教練、球員、啦啦隊) (球隊官方粉絲網頁活動宣傳不在此項) 5.系列文: 文章列表兩頁內,標題關鍵字形音相同或近似者 我知道相較於B_17或其他版規 B_2的版規較為自由心證 如果是被判B_2的第1或或第2點我沒話講 因為那是憑板主的定義而下的判斷 內容空洞 或沒意義的文章這些判斷會較為主觀 板主如果那是覺得沒意義的文章 那我也無法反駁 但就B_17 我並非惡意鬧版或明知故犯之意圖 我本以為只要在當天登陸在先發名單上面 即可以出賽 經本文我才了解 之前28人出賽名單確定後 不能更改 我是因為不熟悉登陸規定才有此提問 請求板主多加深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60.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73129406.A.0F1.html ※ 編輯: GhostFather (1.200.60.192 臺灣), 11/07/2019 20:36:57 ※ 編輯: GhostFather (1.200.60.192 臺灣), 11/07/2019 20:37:33

11/07 22:21, , 1F
此等理由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為維護看板秩序維持原判
11/07 22:21, 1F

11/07 22:25, , 2F
傻眼= =
11/07 22:25, 2F

11/07 22:26, , 3F
那你每一篇文都能這樣判了
11/07 22:26, 3F

11/07 22:27, , 4F
你是基於什麼標準判的??#1TmNzUYq (Baseball)那這
11/07 22:27, 4F

11/07 22:27, , 5F
一篇文呢?
11/07 22:27, 5F

11/08 10:12, , 6F
該文只是問過去是否有這樣的案例
11/08 10:12, 6F

11/08 10:13, , 7F
而違規原文是直接問王建民是否能中繼
11/08 10:13,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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