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板主arashicool水桶判決

看板SP1_Baseball作者 (G坂本)時間6年前 (2017/08/21 10:49),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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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還須等待多久? 距離組長裁示其他板主表達意見也已過72小時 其他板主皆未表達意見 是否能裁定溝通結束?謝謝 ※ 引述《arashicool ()》之銘言: : ※ 引述《SWS7983 (G坂本)》之銘言: : : 英文板名:baseball : : 當事板主:arashicool : : 簡述事由:板規B-6釋義不明,且引用與現行板規文義不同之舊板規判例為本次 : : 判決,有欠妥適,請解除水桶。 : : 溝通訴求: : : 1.B-6板規明文:(禁止)人身攻擊、禁止不雅字眼、不雅暱稱稱呼或謾罵球員及 : : 公眾人物,暗喻字眼亦同。本人於文章#1PUP1ntZ底下推文:「推 台霉才哈茲 : : 嘎細」;據瞭解,係因推文中「台霉」一詞觸犯B-6而遭板主arashicool水桶。 : : 2.惟查「台霉」一詞,係以諧音泛指台灣境內不特定新聞媒體之群體總稱,並非 : : 單指B-6板規中之特定某球員或公眾人物,但是否屬於板規所指之不雅字眼?本 : : 人難以認同。 : : 「霉」之字義,係指生長於濕熱環境中之黴菌,使人受有身體健康或因過度叢 : : 生而有厭倦、厭煩之感。而台霉一詞,係取自台媒之諧音,用以形容台灣媒體 : : 時常於撰寫新聞時斷章取義、非以專業角度而隨意翻譯外國新聞、報導不實、 : : 誤導民眾等令大眾反感之行為。 : : 且本次事件之緣由,係因有台籍球員於日職中效力,而本人略懂日本語,已多 : : 次於棒球板中看過與日語原文報導原意不符之台灣新聞,通常台灣媒體僅單看 : : 日文漢字推敲原文意思,卻不顧前後文之語意是否通順,或是時常以台灣隨性 : : 口語作為翻譯、曲解日文原意,造成棒球板上不熟悉日語之板友誤解,因而加 : : 深台日棒球文化之誤會,誤導板友認為日職監督對台籍球員特別苛刻或存有惡 : : 意。 : : 且即便台媒之扭曲報導,被板友發文重新解釋原文意思,亦不曾見過有台媒重 : : 新撰寫新聞,如此不負責任之台媒報導,作為一個略懂日語者與日職球迷,實 : : 難以苟同類似事情一再發生。 : : 而依B-6板規下方列舉如垃圾、廢物、智障、穢物等,皆係專指攻擊人性尊嚴、 : : 自尊等侮辱人格之粗鄙字眼,台霉一詞如同等列之,似有過度擴大解釋之疑慮 : : 。 : : 3.再者,如台霉屬不雅字眼,於推噓文中戲稱特定球員放火、肥刀、夜王、有沒 : : 有去揉等,以球員於場上、或出入夜店、酒店等私生活被報導的負面形象新聞 : : 作為揶揄而稱呼之,則不屬B-6板規範圍,實讓人難以明瞭此規定之界線。 : : (第3點內所稱之推噓文,僅於本板與板主溝通時作為比擬與引用,本人並不在 : : 此做任何檢舉行為,特此聲明。) : : 4.復依arashicool板主於2017/08/14之水桶公告#1PaSBWM5底下推文區之說明:對 : : 於記者之不雅稱呼係參考過去判例為之,會再討論相關定義等語,按棒球板板 : : 規中,並無明文揭示得以判例作為判決水桶與否之依據,如此不成文之規定, : : 是否有損及板友權益? : : 又先為水桶判決,再討論所觸犯板規之相關定義,對眾多板友是否有不公之疑 : : 慮? : : 5.睽諸棒球板成立之宗旨,應是促進國內外職棒文化之交流,增添板友生活之娛 : : 樂,板規所欲維護者,亦應是效力於全球職棒的球團、球員或退役球員之人格 : : 與名譽。 : : 本人遭判水桶之推文,意僅是出於維護球團及球員之立場,對於僅須撰寫新聞 : : 卻不須負任何新聞責任的台灣媒體以示不滿。據此,對於類似推噓文是否屬於 : : 不雅字眼、是否應遭判水桶,請板主重新審定之。 : : : : --------------------------------------- : : 補充2017/08/16 : : 1. : : 自本版文章#1PamOarq觀之,arashicool板主與其他板友溝通時回復:「台霉是 : : 對台灣媒體的不雅暱稱。」 : : 由此應可認arashicool板主判決推噓文「台霉」者水桶之理由,並非認台霉為不 : : 雅字眼,而係認台霉一詞,違反B-6中「禁止以不雅暱稱稱呼或謾罵球員及公眾 : : 人物。」 : : 而媒體是否為公眾人物? : : 公眾人物之定義, : : 係指於特定範圍內具有影響力、為大眾所熟識之特定人物,足以以自身行為影響 : : 社會而言,例如明星、政治家等。 : : 惟媒體係以他人之行為,作為資訊傳遞為目的之工作者,為不特定多數人之集合 : : 體的統稱,僅作為資訊之媒介,並非以自己行為左右社會之特定人士。 : : 2. : : 復從arashicool板主於上述文章內所引之2012年判例觀之,該判例所依據之舊板 : : 規,係明定禁止以「負面之不雅暱稱稱呼媒體」,與現行2017板板規並不相同。 : : 引用依舊板規所為之判例作為依據,來判決受現行新版規規範之棒球板板友,係 : : 違反法規範之從優從新原則,既然有新板規之存在,為何還能引用舊板規所下之 : : 判決,來判決水桶? : : 3. : : 因此台霉既不屬於B-6所稱之球員、亦不為公眾人物,且又引用舊板規之判決為 : : 判決。 : : arashicool板主就推噓文台霉者判與水桶,不合理亦不適當,請解除水桶。 : : --------------------------------------- : : 檢附證據: : : 文章#1PaSBWM5#1PUP1ntZ#1PamOarq :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58456741.A.ABA.html : 由於無論是記者、台媒,在我目前的認知皆為公眾人物 : 台媒泛指台灣的媒體,可解釋為報紙雜誌,新聞廣播.....等 : 新聞工作媒體人,可以從記者、編輯、播報員、.....等 : 這當中是否沒有公眾人物,是我目前在省思的 : 主播是否算是公眾人物?記者是否算是公眾人物?專欄作家是否為公眾人物? : 就算他們不為公眾人物,是否就可以使用這樣的詞彙進行人身攻擊的批評呢? : 我能理解你們的想法,台霉一詞是近年來興起用來批判台灣媒體的詞彙 : 所以就此應用在報導不實的文章只是恰恰好 : 當然其他版也有就台霉一詞給予懲罰得紀錄 : 不過我們是棒球版,不過經查還是有過往的判例,雖然該判例可能還有待商榷 : 是否一併合成B-6裡面,由於BM版規定為72小時必須要有回應 : 所以我在這邊先就此溝通進行回應,目前對使用"台霉"一詞而遭處罰的版友 : 我無法解除其水桶,原因是我解除後就是告訴各位往後於棒球版 : 此詞皆是能正常使用的 : 這次的溝通也對於目前緩慢進行中的版規修改會有直接性的影響 : 當然我知道各位沒時間等到那時候,建議您可以交付之後程序 : 由於現在有幾位因"台霉"一詞遭水桶的案子在溝通中 : 只要有一位進行申訴由小組長判定並且申訴成功的,我皆會一併解除因該詞水桶的版友 : 謝謝您的意見,這詞的解釋我會持續關注討論下去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57.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03283776.A.933.html

08/21 19:03, , 1F
抱歉,該文章主要是對我的申訴溝通
08/21 19:03, 1F

08/21 19:04, , 2F
所以其它兩位版主如果沒特別注意到可能不會特別注意
08/21 19:04, 2F

08/21 19:05, , 3F
如果由我去通知其它兩位對原PO可能會有程序正義問題
08/21 19:05, 3F

08/21 19:05, , 4F
所以建議小組長可以先裁定此溝通程序
08/21 19:05, 4F

08/21 19:07, , 5F
此溝通程序或未來原PO若申訴的結果
08/21 19:07, 5F

08/21 19:07, , 6F
對該條板規絕對會有影響,感謝您的溝通
08/21 19:07, 6F

08/21 19:58, , 7F
原來已經有人提出這條的問題了
08/21 19:58, 7F

08/21 19:58, , 8F
我的解釋在下一篇,也希望版主盡快處理,謝謝
08/21 19:58, 8F

08/21 20:00, , 9F
這個問題如果不解決,未來只會有處理不完的申訴
08/21 20:00, 9F

08/24 02:34, , 10F
根據兩造雙方回復內容,組務認定溝通程序已完成。
08/24 02:34,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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