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aseball版 版主korking52013 判決不當

看板SP1_Baseball作者 (K.O YO)時間11年前 (2013/06/30 16:31), 編輯推噓13(1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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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pQbaM5 (Baseball) [ptt.cc] [公告] 劣退及水桶名單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 baseball     (2)申訴人之帳號: koyoyo     (3)被申訴板主帳號: korking52013    (4)簡述事發緣由:最近在四篇水桶公告底下評論版主執法不當約1 到2句,竟然被認定為引戰。     (5)申訴的訴求是:取消水桶     (6)檢附證據: 作者 korking52013 (大將軍) 看板 Baseball 標題 [公告] 劣退及水桶名單 時間 Fri Jun 28 23:18:57 2013 ───────────────────────────────────────

06/29 00:22,
ZZZZ 現在連 智X 都算髒話?? 版主真聖人阿XD
06/29 00:22

06/29 00:23,
你真的以為你將軍可以濫殺無辜鄉民
06/29 00:23
文章代碼(AID): #1Hoq3u1l (Baseball)

06/27 09:44,
為什麼母企業不能貼?這樣也桶根本莫名其妙
06/27 09:44
文章代碼(AID): #1Hlq11mF (Baseball)

06/18 01:27,
Zzz桶人很好玩??無惡意的髒話也桶你很高尚唷
06/18 01:27
文章代碼(AID): #1HkqrcOS (Baseball)

06/16 16:12,
有沒有搞錯... 你是心靈脆弱有潔癖嗎ZZZ 誰準你訂這板歸
06/16 16:12

06/16 16:35,
還有你所說的"豪洨文" 算不算不雅文字 要不要自桶???
06/16 16:35
公告底下屢次引戰 裁定 水桶60日 ---------------------------------------------------------- 我被判水桶60日的板規為: 蓄意鬧板引戰條款(不受一個月內任何板規 加重原則) 30天<60天<120天<半年<一年<永久 首先,該判決所引的六句推文,皆是我對不同的四個水桶公告,發表對各該公告之意見, 本人之推文旨在表達版主執法過當,從頭到尾不帶髒字,也無重覆推文(況且六句推文中 ,第一句和最後一句還相隔兩個禮拜之久),並且亦無引起版友筆戰(請詳下述),如何能 夠說是引戰? 針對版主之判決發表評論,本來即是棒球版版友之權利,從6/16~6/29七篇 判決我針對其中四篇發表意見(每篇僅1到2句),卻遭受60天之水桶,甚感不服,我質疑版 主濫權,將抨擊自己判決的版友恣意水桶。 第一篇:#1HkqrcOS 我的兩句推文是該篇最後一個推文,根本沒人理我,如何說我是引戰 。根本沒人跟我戰,我也沒有要引戰,只是認為版主桶人不合理之處加以發表意見而已。 #1Hlq11mF 6/18 我推:「桶人很好玩??無惡意的髒話也桶你很高尚唷」 本篇是關於王建民投球版友情不自禁罵髒話的水桶 該篇判決下總共九個ID推文認為該篇判決不當,我是第七個ID認為不妥的,亦約有九個ID 推文支持版主判決。 我很疑惑,「棒球版能否罵髒話」是個正反意見皆有的問題,也應該是板友可以發表看法 的議題,身為版友加入討論、不帶髒字,為什麼被認定引戰呢? #1Hoq3u1l 6/27 我推:「為什麼母企業不能貼?這樣也桶根本莫名其妙」 是主張母企業的負面新聞可以貼,發表個人看法而已 在我推文後,總共四句回應我,我也未再做回應,為什麼這算引戰,針對"母企業新聞能 不能貼"發表個人意見也不行嗎? 最後一篇 #1HpQbaM5 6/29 我了聲援一個被桶的版友 噓 final00095:去智障洋基幹嘛 所以我推:「現在連 智X 都算髒話?? 版主真聖人阿XD 」 以及 「你真的以為你將軍可以濫殺無辜鄉民 」兩句推文 是認為智障不算國罵而發表意見,認為版主處理不當而發表意見。 ============================================ 以上,我個人認為版主是在針對不滿他判決的版友,而不是針對"引戰"本身, 從頭到尾針對我的推文屈指可數,版主說我引戰,實在牽強,不如光明正大的說 版主自己被酸不開心所以桶人,這是一種公器私用。 什麼叫做引戰? 像是陳金鋒打擊率的簽名黨那種引起數十個人噓文的 才能稱作是引戰吧? 棒球版不是隊版,本來就應該包容更多的意見,今天我只是意見 跟版主不合,酸了一下版主,就被水桶,深感無奈,希望能還給我既有的權利。 最後還有一個疑問: 以下是我被桶60天的依據, 蓄意鬧板引戰條款(不受一個月內任何板規 加重原則) 30天<60天<120天<半年<一年<永久 就算我這次真的有引戰,我很疑惑的是,我上次被桶是因為國罵30天,不是因為引戰,那 還適用加重規定嗎? 也就是不論我之前犯的是否為引戰的板規,只要這次是因引戰被水桶就適用引戰的加重 規定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8.222 ※ 編輯: KOYOYO 來自: 140.112.158.222 (06/30 16:35) ※ 編輯: KOYOYO 來自: 140.112.158.222 (06/30 16:37) ※ 編輯: KOYOYO 來自: 140.112.158.222 (06/30 16:38)

06/30 22:57, , 1F
替你加油,但組務幾乎不管,讓版主幾乎有無限權力
06/30 22:57, 1F

06/30 22:58, , 2F
棒球版他的迷依舊多數,他就是看準罷免不會成功
06/30 22:58, 2F

06/30 22:58, , 3F
因為反對派都被他清算光了
06/30 22:58, 3F

07/01 09:17, , 4F
呵呵看到前面的文已經有心裡準備了,我只是很驚訝批評版主
07/01 09:17, 4F

07/01 09:17, , 5F
也可以被認定是引戰
07/01 09:17, 5F

07/01 13:03, , 6F
半年內有新增的案子結案就要偷笑了
07/01 13:03, 6F

07/01 13:52, , 7F
真的假的,我推文到被桶只花半小時,但我申訴到結案要半年?
07/01 13:52, 7F

07/01 13:53, , 8F
我的水桶兩個月,若申訴的處理要半年...敬佩可愛的版主
07/01 13:53, 8F

07/02 07:51, , 9F
在棒球板推文,除非你是____,否則在那推文發文自求多福
07/02 07:51, 9F

07/02 14:37, , 10F
方丈為人很小心眼的 我也被桶60天啊 一次就60 就只因為酸喵喵
07/02 14:37, 10F

07/02 14:38, , 11F
什麼警告都是屁 酸爪的 桶個15天就說他有桶啊 酸喵就60天 呵~
07/02 14:38, 11F

07/02 14:39, , 12F
最扯的是那個詛咒陳偉殷小孩的 才30天!!!我酸喵 60天XDDDDDDDD
07/02 14:39, 12F

07/02 14:45, , 13F
而且還故意盯我一個月 才能判久一點 一點警告都沒有
07/02 14:45, 13F

07/02 14:48, , 14F
對人不對事太明顯囉 如此人格和偏差 何以適任版主?!
07/02 14:48, 14F

07/02 15:27, , 15F
講到扯,誰能比我扯!!!
07/02 15:27, 15F

07/02 15:28, , 16F
"""可是很多正妹 看球,她們真的懂棒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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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5:28, , 17F
以上那句話,我被桶三個月!!!三個月!!90天喔!
07/02 15:28, 17F

07/02 15:29, , 18F
現在桶後兩個月了!申訴兩個月了!沒人理我!形同廢板!
07/02 15:29, 18F

07/02 15:35, , 19F
最好笑的是 水母會說請洽組務 結果組務沒人 有的也是水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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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5:37, , 20F
站不住腳的 就開啟無視技能 有理的 就水母自已裁定 表示有做事
07/02 15:37, 20F

07/02 15:38, , 21F
這根本比政治還黑啊!!!一排都是申訴水母 還是活的好好的!!!
07/02 15:38, 21F

07/02 15:40, , 22F
跟台灣現況好像啊!!!沒救了…
07/02 15:40, 22F

07/02 15:57, , 23F
政治人物還有民代跟在野黨監督,這個版主沒有根本土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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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58, , 24F
講到扯我也來抱個怨,像是"推文吵架"這點,某版主似乎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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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59, , 25F
故意勾結板上幾個"親衛隊",再推文裡面釣魚引誘別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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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59, , 26F
比較偏激的推文,等到時機成熟就會用"推文吵架"一詞來水桶
07/02 22:59, 26F

07/02 23:00, , 27F
反獅或是挺兄弟的板友,明明就推文裡自言自語,版主也提不
07/02 23:00, 27F

07/02 23:01, , 28F
出證據說吵架的對象是誰,說推文中吵架,但卻只桶一個人
07/02 23:01, 28F

07/02 23:01, , 29F
所謂的吵架是要兩人以上才算吵架,而某版主卻只桶象迷跟反
07/02 23:01, 29F

07/02 23:02, , 30F
獅迷,一起炒的那些親衛隊隊員全沒事,這不是袒護自己人是
07/02 23:02, 30F

07/02 23:03, , 31F
什麼?? 結果被桶後,來組務申訴卻都石沉大海,就跟現在的情
07/02 23:03, 31F

07/02 23:03, , 32F
形一樣
07/02 23:03, 32F

07/02 23:06, , 33F
我覺得啦,如果阻誤看到這幾串抱怨文仍然無動於衷,大家可
07/02 23:06, 33F

07/02 23:07, , 34F
以串聯,到BoardCourt直接向站方提出申訴,不然怎樣吵都沒
07/02 23:07, 34F

07/02 23:08, , 35F
有用,組群版務一天不下台,這些惡行惡狀是不會改善的
07/02 23:08, 35F

07/03 00:43, , 36F
BoardCourt一年也沒運作幾次,只能說從上爛到下
07/03 00:43, 36F

07/03 10:34, , 37F
@web 他們那群生物 都用這招啊…履試不爽 他們隊版啊 能怎樣?!
07/03 10:34, 37F

07/03 10:36, , 38F
一樣的話 不同的人講 結局就是不一樣 水母還會裝可憐咧 噁心~
07/03 10:36, 38F

07/08 23:36, , 39F
場景:護衛隊三打一 場面:3人共10句 vs 1人10句
07/08 23:36, 39F

07/08 23:37, , 40F
判決:1人水桶 原因:抓最多句的
07/08 23:37,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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