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水木事件個人想法
※ 引述《vves (民主!救中國!)》之銘言:
: 我建議原版務組不妨出讓部分權限
: 和校方達成這樣的妥協:
: 由原版務組和校方代表競爭水木的管理權。
: 建成這樣一個新體制:
: 由校方人員和原站務組成兩派勢力競爭控制水木管理權
: 站內定期舉行全民公投選出總站長
: 選舉應按照民主方式進行
: 由總站長任命最高層閣員
: 另成立水木站規制定委員會
: 所有網民皆可報名參選委員
: 再成立水木最高法院
: 最高法官應該怎麼產生來著?忘了orz
站長提名(總統提名)...水木站規制定委員會委員同意(立法院同意)...
台灣的最高法官是這樣產生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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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暢.劉濤.沈傲君.陳紫函.蔣欣.孫菲菲.韓雪.劉怡君.王靈.許還幻.何賽飛.呂中.李英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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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3.16.121
※ 編輯: rommel1 來自: 211.23.16.121 (04/16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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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