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水木事件個人想法

看板SMTH作者 (舒暢mm萬歲)時間19年前 (2005/04/16 19:56),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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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ves (民主!救中國!)》之銘言: : 我建議原版務組不妨出讓部分權限 : 和校方達成這樣的妥協: : 由原版務組和校方代表競爭水木的管理權。 : 建成這樣一個新體制: : 由校方人員和原站務組成兩派勢力競爭控制水木管理權 : 站內定期舉行全民公投選出總站長 : 選舉應按照民主方式進行 : 由總站長任命最高層閣員 : 另成立水木站規制定委員會 : 所有網民皆可報名參選委員 : 再成立水木最高法院 : 最高法官應該怎麼產生來著?忘了orz 站長提名(總統提名)...水木站規制定委員會委員同意(立法院同意)... 台灣的最高法官是這樣產生的... 呵呵.... -- 舒暢.劉濤.沈傲君.陳紫函.蔣欣.孫菲菲.韓雪.劉怡君.王靈.許還幻.何賽飛.呂中.李英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3.16.121 ※ 編輯: rommel1 來自: 211.23.16.121 (04/16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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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名稱:司法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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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中國,敬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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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OFrrA4 (SM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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