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消防值勤問題

看板SMSlife作者 (23254ihsakak)時間12年前 (2014/01/22 19:09), 編輯推噓21(21014)
留言35則, 1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7 (看更多)
之前有找一下法規 先說說何為服勤 "消防勤務實施要點"第十一項 --- (八) 待命服勤:服勤人員保持機動待命,以備執行救災、救護、災害調查或其他臨時 派遣勤務。 --- ** "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第六項 --- 超勤時數核計方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超勤: 1.依勤務分配表執行防災宣導、1;31m備勤0;33m、消防安全檢查、水源調查、搶救演練、值班 、裝備器材保養、待命服勤及其他臨時派遣等勤務,每日超過八小時(外宿日超過六小時) 或每週超過四十小時之時數。 --- 以上述表示救災救護備勤 都算是服勤也包含時數 (這樣正職的才有加班費啊!) ** "內政部替代役消防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的第三項服勤規定 --- 九、服勤處所應按日(週)編排勤務分配表,照表實施 --- 從上面看役男要照勤務分配表 如勤務分配表有排你 就是有算服勤時數!! 正職的服勤會跟役男的服勤 正常說是一樣定義吧 (話說我這是排24小時的 而且不能沒排你有火警又叫你出動 這樣又違背勤務分配表的分配了 役男的備勤是在休息沒有執行勤務 放假是排的或週休(跟備勤不一樣 勤一休一是休息的那天8小時拿到服勤那天(服勤當日不超過16小時 勤二休一是把休息那天8小時拆2個4小時分到那兩天(服勤當日不超過12小時 週休則就是8小時 上次看到基隆那篇 感覺役政署也是把消防救災救護備勤也是服勤 跟消防局的有出動或寫出入簿才算服勤完全相左 最後發現只有幾個分隊符合規範 基隆的才改善 (我看完文章後是這樣解讀的) 但還是有很多役男也認為沒有出勤就不算時數的樣子 人在分隊有些只能做人情啊 又不可能直接對主管說現在備勤了 我不做 但做了 也不會給你補時數 認為你是應該的 你在這裡就是歸我管 一步路不小心走錯 之後到退伍前就很難過了 不過這沒有人大爆發應該是沒有用的! ※ 引述《kosukae (kosukae)》之銘言: : ※ 引述《ckp4131025 (ckp4131025)》之銘言: : : 其實我一直覺得役政署在這方面過於被動了 : : 消防替代役的值勤時數問題很久了 : : 每次都是要有人鬧上去才會當個案處理 : : 不然都只是發發公文,單位主管看看就好,回頭一樣照自己的方法做 : : 現實就是 全台灣幾百個消防分隊 幾乎就有幾百種管理方式 : : 分隊長或是單位幹部 在單位裡講難聽一點有時候就跟土皇帝一樣 : : 甚麼事情都他說了算 : : 而且就算當個案處理完了 : : 過了兩三年 換了個主管 換了一批替代役 搞不好又要再投訴一次 : : 我就有認識的人 跟單位管理人反應超勤,立刻被罰勤四小時,然後超勤照舊的 : : 其實爭取的不是不超勤,而是事後的補休 : : 他們會覺得我叫你做就做,計較那麼多幹嘛 : : 有些單位役男平均10hr+ 隊員可能只有6hr左右 : : 但是為民服務要出 火警要出 假少一截 薪水少一大截 當然就哀哀叫了 : : 我是覺得役政署 如果真的有心 就應該要一個大隊一個大隊盯才有用 : 真的!只會大聲說你在當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6.65.124.59 ※ 編輯: kakashi45232 來自: 106.65.124.59 (01/22 19:57)

01/22 19:49, , 1F
有阿!我爆過,所以分隊長把勤務包含正職全部重排。之前
01/22 19:49, 1F

01/22 19:49, , 2F
想提聯署不過不少人都只顧自己好,所以被打槍。我有些
01/22 19:49, 2F

01/22 19:50, , 3F
投訴經驗,有需要就大家一起討論吧!
01/22 19:50, 3F
提連署 就缺人啊 一定要有一個很趕衝的人和具體的連署 不然真的很難成功 每個有問題的人自己投訴 每個都是當各案私自處理 沒投訴的人完全一樣生活

01/22 20:20, , 4F
勤二休一 那個算法是有問題的Y
01/22 20:20, 4F

01/22 20:21, , 5F
這樣等於你一個月30天有240HR的總時數
01/22 20:21, 5F

01/22 20:21, , 6F
正常的話應該是22*8 只有 176HR
01/22 20:21, 6F
上面說過假和備勤是不一樣 一個月放假天數跟紅字一樣 單指服勤備勤時數是不變呀 因為那休息的那天算備勤 把原本的服勤時數拿到服勤的那兩天 而不是休假 休假天數就是當月紅字(除非有榮譽假之類 簡單來說勤二休一就是服勤兩天各12小時 備勤一天 ※ 編輯: kakashi45232 來自: 106.65.124.59 (01/22 20:40)

01/22 22:03, , 7F
此篇正解 據說是內勤的忌妒檢舉 你們最好是要隨時出火警啦
01/22 22:03, 7F

01/22 23:29, , 8F
我覺得連署, 會比一個人在那邊唉唉叫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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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23:49, , 9F
推 支持連署 可以弄個fb或word檔之類的……
01/22 23:49, 9F

01/23 07:19, , 10F
你的消防勤務實施要點是警消版還是替代役版? 據我所知
01/23 07:19, 10F

01/23 07:19, , 11F
備勤不能算在超勤裡面
01/23 07:19, 11F
翻一下替代役管理辦法 七、消防役役男之 勤務項目如下: (一)擔任救災及傷、病患救助等輔助性勤務。 (二)協助防火宣導及消防用水源、消防栓調查。 (三)協助消防裝備器材保養維護工作。 (四)協助值班、通訊聯絡、傳達命令、接受報案及維護駐地安全工作 。 (五)備勤、支援處理緊急事故。 (六)協助其他消防勤務、公益服務及臨時指派之輔助性行政工作。 前項勤務需於服勤處所以外之地方執行者,應指派服勤處所之消防人 員帶班執行。 所以備勤(救災、救護備勤)也算是勤務喔!! 那應該算在時數裡面 如果在勤務分配表上面把你的救災救護備勤拿掉 那有火警時你就不能夠出動 九、服勤處所應按日(週)編排勤務分配表,照表實施。但有臨時或特別 勤務,必須變更勤務時,服勤人員應依其上級命令服行之。 救災備勤本來就是等災害這件事發生才要出動 不算是臨時或特別勤務吧... 所以勤務分配表沒有你但又要你出動火警 明顯是了違反照表實施這件事了XD

01/23 08:58, , 12F
對應你的回文你的休是指全日備勤??
01/23 08:58, 12F
"正常"來說是這樣沒錯...

01/23 12:47, , 13F
聯屬算我
01/23 12:47, 13F

01/23 17:42, , 14F
連署+1…我們要危險加給
01/23 17:42, 14F

01/23 18:32, , 15F
說得太好了 備勤就算沒出勤也要做事呀!! 建議原PO可以
01/23 18:32, 15F

01/23 18:33, , 16F
開個社團 連署+1 !!!
01/23 18:33, 16F

01/23 18:34, , 17F
也許新北有看到這篇的人都可以請朋友來這推連署!!
01/23 18:34, 17F

01/23 20:18, , 18F
連署+5
01/23 20:18, 18F

01/23 21:55, , 19F
連署+1
01/23 21:55, 19F

01/23 22:14, , 20F
連署+1
01/23 22:14, 20F

01/24 19:41, , 21F
看我們替代役 好用薪水少 浴火重生超勤到底
01/24 19:41, 21F

01/24 21:40, , 22F
意外嗎反正我們就是最好做到死反正他們覺得我們一年就
01/24 21:40, 22F

01/24 21:40, , 23F
蛋.還不把握時間好好利用我們
01/24 21:40, 23F
每個單位的想法幾乎都是這樣... 有是就會多叫你"幫忙" 除了違法(殺人放火偷拐搶騙)的事情外 能說不要...的人應該是很少的吧XD 放個法規的連結 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 ↓ http://law.ndppc.nat.gov.tw/GNFA/Chi/FLAW/LW02040.asp?lsid=FL005075 消防勤務實施要點↓ http://law.ndppc.nat.gov.tw/GNFA/Chi/FLAW/LW02040.asp?lsid=FL005010 內政部替代役消防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051001400-0980223 ※ 編輯: kakashi45232 來自: 111.250.85.61 (01/25 01:39)

01/25 18:29, , 24F
支持
01/25 18:29, 24F

01/27 19:48, , 25F
+1
01/27 19:48, 25F

02/05 21:43, , 26F
想要連署+1怎麼這篇就沒下文了,現在每天值深夜勤用的作
02/05 21:43, 26F

02/05 21:44, , 27F
息不正常有時候值完深夜勤又剛好火警根本不用睡,白天在
02/05 21:44, 27F

02/05 21:44, , 28F
分隊也睡不好阿!!
02/05 21:44, 28F

02/17 13:36, , 29F
這篇文還有後續嗎
02/17 13:36, 29F

03/13 22:30, , 30F
普雷萬
03/13 22:30, 30F

03/14 10:06, , 31F
好好與分隊溝通,千萬不要越級報告,除非想與全縣市的同
03/14 10:06, 31F

03/14 10:06, , 32F
仁為敵!
03/14 10:06, 32F

03/14 16:27, , 33F
並非越級報告吧,這是明顯被凹了早該爆了
03/14 16:27, 33F

03/17 02:08, , 34F
我的意思是,要先跟小隊長→主管→大隊長都告知,並無反
03/17 02:08, 34F

03/17 02:09, , 35F
應後再投訴給役政署比較好!
03/17 02:09,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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