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內政部修正通過「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
※ 引述《leohun2001 (神崎)》之銘言:
: 內政部修正通過「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 服補充兵役辦法」,擴大照顧弱
: 勢役男家庭
: 內政部於今(30)日部務會報通過「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
: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役男因家庭因素服補充兵役的申請條件。
: 內政部表示,「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是依兵役法第
: 17條規定訂定,於89年5月31日發布施行,期間歷經3次修正。本次為推動募兵制相關配套
: 措施,協助解決中低收入戶家庭亟需役男負擔家庭生計問題,同時顧及小家庭制的社會家
: 庭結構,減輕是類役男家庭舉家照護之負擔,及配合行政院推動人口政策鼓勵生育措施,
: 考量役男配偶懷孕待產等需求,因此,增訂「役男家庭依社會救助法核列為中低收入戶」
: 、「役男父母、子女或配偶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役男育有未滿12歲之子女1名且
: 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者,均可申請服12天軍事訓練的補充兵役,以擴大照顧弱勢役男家
: 庭。
: 內政部表示,本辦法預計於今(102)年6月底修正發布,並呼籲役男如有符合本次修正
: 之放寬條件,得於本辦法修正發布後,向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申辦,以維護自身權
: 益。
: 業務連絡資訊:徵集組、049-2394386
: 資料來源:內政部役政署http://www.nca.gov.tw/
小弟我剛好符合這條法案
但是另外一方面體檢已經到了去三總最後判定階段
打電話去役政署詢問後得知如果體檢結果是替代役
我必須要先入伍當替代役再利用提前退役方案
公文運行的時間上極有可能會超過常備役體位直接當12天補充兵不少天
因此建議跟我有相同情況的盡早去放棄體檢或替代役資格改成常備役節省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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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3.9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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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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