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內政部修正通過「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
剛剛同梯的去問他服役的區公所的兵役課長,說這條法案似乎不適用於現在已經服役中的役男...
晴天霹靂阿!這差很多耶
但還沒正式公布也不能確定?
有沒有人有小道消息阿...
※ 引述《leohun2001 (神崎)》之銘言:
: 內政部修正通過「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 服補充兵役辦法」,擴大照顧弱
: 勢役男家庭
: 內政部於今(30)日部務會報通過「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
: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役男因家庭因素服補充兵役的申請條件。
: 內政部表示,「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是依兵役法第
: 17條規定訂定,於89年5月31日發布施行,期間歷經3次修正。本次為推動募兵制相關配套
: 措施,協助解決中低收入戶家庭亟需役男負擔家庭生計問題,同時顧及小家庭制的社會家
: 庭結構,減輕是類役男家庭舉家照護之負擔,及配合行政院推動人口政策鼓勵生育措施,
: 考量役男配偶懷孕待產等需求,因此,增訂「役男家庭依社會救助法核列為中低收入戶」
: 、「役男父母、子女或配偶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役男育有未滿12歲之子女1名且
: 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者,均可申請服12天軍事訓練的補充兵役,以擴大照顧弱勢役男家
: 庭。
: 內政部表示,本辦法預計於今(102)年6月底修正發布,並呼籲役男如有符合本次修正
: 之放寬條件,得於本辦法修正發布後,向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申辦,以維護自身權
: 益。
: 業務連絡資訊:徵集組、049-2394386
: 資料來源:內政部役政署http://www.nc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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