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家因替代役的放寬?
我剛才打去役政署問
我問他戶籍跟下面推文的三等親
回答是說都還在研擬中......所以網路上面也是查不到的
不知道鄉民的資訊是哪來的呢>_<
※ 引述《pvp1111 (丁丁)》之銘言:
: 剛剛打去跟自己的區公所問了
: 以下一些事情報告供大家參考
: 依現行之放寬後的標準
: 1. 身心障礙證明、重大傷病卡同屬有效
: 2. 不要求身為家屬之病患不得有役男以外之扶養者
: 3. 可與身為家屬之病患不同戶籍地址
: 4. 隨時可申請 但在學者要有畢業證書才能申請
: 5. 想提早入伍提早申請 但申請時間基本上不會響名額
: 6. 申請至少需檢附三種東西 (一)1.之證明 (二)役男戶籍謄本 (三)畢業證書
:
: 最後請大家打電話到自己戶籍地之區公所實際了解
: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
: 並且大家珍惜資源
: 有需求再申請
: ※ 引述《pvp1111 (丁丁)》之銘言:
: : 各位好
: : 由於今年六月要畢業
: : 開始考慮兵役上的問題
: : 剛剛看到去年四月份內政部的公告
: : 說家因替代役六大項申請條件中其中一項
: : " 直系血親或家屬中有一人中度身心障礙以上,
: : 由役男獨自負擔扶養義務者,得申請。 "
: : (可能跟原文有一點出入 但大致是這意思)
: : 後來看役政署替代役園地中的Q & A
: : 這部份只寫著 " 家屬中有二人達輕度身心障礙以上之役男,得申請。 "
: : 請問您們 是役政署的網站只是簡答 不夠完全
: : 還是後來有放寬了
: : 我直系血親中是有一人拿重度憂鬱症的卡片
: : 另外有另一人是長年臥病在床 不能行動
: : 有申請過家因的前輩 這是否符合家因要求的條件
: : (我明天會打電話去問 但我也想知道您們的意見)
: : 另外您們之前申請家因替代役 是否有要求本人要已經不處於緩徵中才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252.26
※ 編輯: dynamitefish 來自: 1.162.252.26 (01/11 14:29)
→
01/11 14:43, , 1F
01/11 14:43, 1F
這是現行規定,但前一篇鄉民有提到放寬標準
役政署也回答研擬中,您可以參考一下^_^
※ 編輯: dynamitefish 來自: 1.162.252.26 (01/11 14:48)
推
01/11 18:51, , 2F
01/11 18:51,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