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算違規嗎?

看板SMSlife作者 (D的意志)時間12年前 (2012/06/06 21:1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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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rish0308 (小冠)》之銘言: : 主要是針對"17:30~19:50"中間這段時間 : 他說這段時間我們要離開服勤單位也必需"請假" : 沒請假離開視同不假外出 : 可以禁假我們兩三個月和記過 : 我比較納悶的是 : 通常機構會給予晚餐時間 : 也就是上述的晚點名前的時間 (我們機構未開伙) : 而如果有事要請假外出的話 : 也應該是請晚點名之後的時間 你可以反問他要請甚麼假 我手上的假單格式只有寫八種假 1.例假 (六.日) 2.公假 (公文會寫) 3.喪假 (R.I.P.) 4.事假 (事後要補勤) 5.病假 (??) 6.榮譽假 (別傻了) 7.婚假 (恭喜) 8.陪產假 (恭喜) 很明顯你請事假的話就準備被凹補勤吧 照慣例這個直接寫外出單就可以 根本不用請假 負責人還這樣搞 又不是新手了 說不定他是想說以後役男多的是 能凹盡量凹 強烈建議你反應一下 連吃飯時間都不給真的太扯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9.210.222

06/07 19:29, , 1F
我猜是管理人用語錯誤 應該是要他"登記"外出而非請假
06/07 19:29, 1F
文章代碼(AID): #1FprUBkT (SM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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