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算違規嗎?
※ 引述《cherish0308 (小冠)》之銘言:
: 主要是針對"17:30~19:50"中間這段時間
: 他說這段時間我們要離開服勤單位也必需"請假"
: 沒請假離開視同不假外出
: 可以禁假我們兩三個月和記過
: 我比較納悶的是
: 通常機構會給予晚餐時間
: 也就是上述的晚點名前的時間 (我們機構未開伙)
: 而如果有事要請假外出的話
: 也應該是請晚點名之後的時間
你可以反問他要請甚麼假
我手上的假單格式只有寫八種假
1.例假 (六.日)
2.公假 (公文會寫)
3.喪假 (R.I.P.)
4.事假 (事後要補勤)
5.病假 (??)
6.榮譽假 (別傻了)
7.婚假 (恭喜)
8.陪產假 (恭喜)
很明顯你請事假的話就準備被凹補勤吧
照慣例這個直接寫外出單就可以 根本不用請假
負責人還這樣搞 又不是新手了
說不定他是想說以後役男多的是 能凹盡量凹
強烈建議你反應一下 連吃飯時間都不給真的太扯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9.210.222
推
06/07 19:29, , 1F
06/07 19:29,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