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算違規嗎?

看板SMSlife作者 (主啊,赦免他們!)時間12年前 (2012/06/06 21:0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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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rish0308 (小冠)》之銘言: : 但是根據今天正要退伍學長及其他學長的說法 : 其實17:30~19:50這段時間是可以出去的(意指不用特別請假) :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類似的經驗和法規可以遵循 : 原本想請教役政署,不過可能要等到明天上班時間才有辦法問的到 : 而明天早上管理人可能就會問我們反省的結果 : 但其實我是一頭霧水...可能是我剛進來沒多久!? : 還請學長多指教,謝謝。 看樣子應該是剛報到不久,管理人員對你來了一次下馬威。 如果是我,倒不會在乎所謂的程序, 我會迎合管理人員的習慣進行填寫外出紀錄。 於法於理這件要求都是合理的,但也有方式可以避免, 請管理人員簽呈上去(校長之類的上級), 請上級核准上班日的1730-1950同意免簽,免去繁瑣的手續, 這個行文也可以保護自己、保護管理人員。 再多多觀察老闆的習慣,思考如何讓他對你放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08.232

06/07 21:27, , 1F
我今天有找到塵封已久的外出登記簿囉~
06/07 21:27, 1F

06/07 21:27, , 2F
我想以後就乖乖寫省得麻煩吧XD~謝謝你
06/07 21:27, 2F

06/07 23:40, , 3F
你可以用電腦打好時間、日期、事項,留下簽名欄就好
06/07 23:40, 3F
文章代碼(AID): #1FprKIK7 (SM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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