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常備役因家庭因素轉替代役
※ 引述《HonestGod (誠實神)》之銘言:
: 再來一個大問題就是
: 到底正在服常備役者到底能不能轉補充兵
: 目前看到三個版本
: 1.要在入營前申請補充兵
: (如果是這個那我就不行了)
: 2.有一條規定寫說如果有受過完整常備役新兵訓練可以不用當12天補充兵
: (這個講法像是我可以辦補充兵,而且還不用在另外當那個12天)
: 3.申請補充兵未判決前要在原服役單位繼續服勤
: (這個看起來也是我可以轉補充兵)
: 不知道有沒有熟之相關規定的可以跟我解說一下
: 謝謝大家
單就你現役的身分來說
替代役是確定無法轉的
補充兵就無法確定了
至少板上沒見過類似案例 ...
: 不過還是先來問問看我這樣有合補充兵的資格嗎?
看了一下你的狀況,你是想以法規第一項的資格來申請?
家屬的部分好像符合,但是財產的限制很嚴苛耶
又看房產又看動產的,你再拿捏囉
: → HonestGod:常備兵入營前已合服補充兵役標準而未依規定申請者 11/13 14:31
: → HonestGod:,入營後不得再提出申請。 11/13 14:31
: → HonestGod:查到這項... 11/13 14:31
說是這樣說,但好像也不見得如此
http://ppt.cc/NpT9 http://ppt.cc/M4UX
看條文說得這麼曖昧,似乎都算個案處理
有爭酌空間、有希望,但無法保證,自己跟國家談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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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人生是沒有存檔的/
( ′_ゝ`) (゚д゚ )< SAVE選項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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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91.122.71
※ 編輯: tnav 來自: 1.200.35.54 (11/17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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